还好,遇见了你。
巫罗活了二十三年,一直是一个恪守承诺的人。他唯一打破约定的那一次,就是和母亲的约定,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哭的约定。
就在他和母亲拉钩约定的第三年,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
那天傍晚,老太爷巫逆生召开了家族会议,说是邮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向大家宣布,要求所有本族成年的成员都去参加。
那天,巫罗很久都没露面的父母也都出席了。巫罗蹲在院子里发呆,巫真姐拉着小妹巫朌和二哥巫咸来找自己说话,恰好接到电话,一直在外读书的大哥巫咸回来了。几个孩子都很激动,于是一起出去迎很久不见的大哥了。
大哥少年老成,模样长得十分帅气,性格有些清冷,刚好是那个年龄弟弟妹妹的偶像。几人说说笑笑,很是热闹的一起返回大宅。
没有人会料到,才走到街角的时候,就看见了那冲天的火光。
也许是巫家大宅多用木料建筑,也许是其他什么原因,那火势蔓延得极快,就在两三个小时之内,将全部的人,物,通通烧了个干净。
除了废墟,什么都没有留下。
五个孩子跪在大宅不远的地方,被消防员拦着,哭得声嘶力竭。
他们的父母叔姨舅婶老太爷,所有的本族亲戚,一个都没有逃出来。
在消防所做记录的时候,只有大哥巫咸还能说出成句的话来,其他的孩子都在一边呜咽。
巫罗蹲在凳子上,双手抱膝,眼神呆呆的,拼命地啃着自己的下唇。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年到头好不容易可以和老太爷说会话,可以同时看见自己父母,还有自己终于有打算好好学习,去那所以前父母总念叨的考名门高中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比幻影还破碎得更彻底。
这简直就好像是,老天也不愿意看见自己努力奋进,前途光明一般。
那个晚上,巫罗想了很多,但是并没有像很多故事里说的那样,主人公一遇见国破家亡的惨事,就可以一夜间忽然长大了。
巫罗并没有那么快成熟,他只是在之后的岁月里,才渐渐的懂得了人情冷暖,世事炎凉,还有尔虞我诈。无需赘言,你也可以想象,在那个时候,那个年龄,你失去了一切家族的庇护之后,会变得怎样。
哪一天午夜十二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巫罗突然站起身来,从消防所走了出去。
夏日夜晚的空气十分清新,略显干燥。但是巫罗鼻腔里的味道,却一直停留在那焦炙的糊味。他不敢想象大家都变成了什么样子,也不愿去想。
十四岁的少年蹲在大宅不远处的地方,抱着膝盖,眼泪一滴滴的,在没人看见的地方,落了下来。
很久之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心情不好?谁惹你啦?走,我替你报仇去!呐,别担心,我会罩着你的,一辈子!”
巫罗抬起头,看见了他那段日子里的唯一阳光。
阳光笑着又说道,“我说过要送你一份让你开心的生日礼物,所以,别再哭丧着脸啦!走,去我家吧。”
巫罗在巫家幸存小辈中排行老四。之上依次是大哥巫礼,二哥巫咸,三姐巫真,之下则是小妹巫朌。大哥虽和自己系出同父,却性格冷漠,二哥一向孤僻神经质,小妹瞧不起自己这个最没出息的小哥,而本家亲戚又都死绝,到头来,能和巫罗是常联系的,只有这个有些刁蛮的堂姐巫真。
在接下来漫长的日子里,大家都一个个离开了。经济学出身的巫礼去台湾经商,学艺术鉴赏的巫咸前往欧洲进行学术研究,而古汉语专业的巫真渐渐成了有名美女作家,满世界乱跑,小妹巫朌又去了加拿大读高中。
初中的最后一年,高中的三年,巫罗的日子还是乌云密布,幸亏还有那么一缕阳光,让他看见了希望。
后来,上了大学,少年变成了青年。那些岁月的洗礼让他圆滑了不少,终于懂得要如何和这个世界相处了。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谁也不认识谁,于是他得到了重新洗牌的机会。
在那四年里,巫罗终于渐渐的活了过来。虽然没有什么精彩难忘的瞬间,或是光辉无比的形象,但他总算,还是如同一个正常普通的人类,活了下来。
二十二岁的时候,小青年大学毕业,没房没车没女友,正打算闯出一片天地的时候,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原来是要继承老太爷的香尘轩。巫罗也算是随遇而安的人,心境容易平和,当下也就放弃了闯荡江湖的事情,接下本家的古董铺子没开始在法律边沿混口饭吃。
二十三岁,小伙子做这一行有了一年经历,人更加成熟起来,虽然看起来书生气未脱,不过江湖上那些心眼手段可是学了不少。也不知道是遗传基因好,还是香尘轩的名气大,虽然对经营不是很通,但青年总算是一直有生意,不用怕饿死街头的命运。
二十四岁,小青年依然一事无成,虽然买了车,却几乎用光了所有存款,保养都有问题。虽然有了房,却是已故老太爷的产业,香尘轩后面的院子,说出去总有些臊得慌。虽然有了自己的店面,可是什么正经的事情也没做过,平日里买卖些普通的货色,就连小伙计也请不起。
不过巫罗同志是位好同志,他不放弃不抛弃,依然执着的生存着。他把自己环游世界的愿望一直放在心里,在书中去看那黄金屋,颜如玉,和那广阔无垠的世界。
于是,命运之轮,在青年两轮岁月后再次转动。
从此,他不知道书中有没有黄金屋,但他知道了,书中有鬼,颜如玉。
方向,却不知不觉改变了很多。
遇见向寂慕的两年后,巫罗觉得,还好,遇见了他。
遇见琅琊的两个月后,巫罗就隐隐在心底觉得,遇见此人,也许是自己生命中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那一天他找了大学的师兄给两个古代美男办了假身份证,然后带着他们去买手机。市场里商品琳琅满目,巫罗便问他们各自喜欢哪一款。
皓紫耀毫不犹豫的指着一款烈焰红的三星,“这个最能衬托孤的气质了!”
小青年斜他一眼,这么贵,真是讨厌!还有,大男人要什么红色,风骚啊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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