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渊便是其中之一。”
“他们是一群丧心病狂的人,单单为了一时的好奇和兴趣,便将舅舅暗中抓走了,而那时我舅舅已经是六个月的身孕。”
“你能想到吗?他们活生生地破开肚子,取出了孩子……”
那年,当他与容若夜他们赶到时,只有两具冰冷尸体被丢弃在路边,那种心情不是绝望,而是刻骨的恨。
夜尘知道,那种恨就算是生吃了那些人的肉,喝了那些人的血,啃了那些人的骨,也解不了的心头恨。
“舅舅活活地被折磨死,娘亲知道后连夜要从军营赶回来…祸不单行,刚出营救被羌奴抓住,后来的事你大约也能猜到了……”
“我的恨,文霄又怎能体会到?现在想想,那年他大约十四岁吧。呵呵,我记得赵渊是提过他有个儿子在外学武,但百密总有一疏,我算进了所有人,却独独忘了他。”
说完这么长一段话后,夜尘发愣许久。
这一段往事,是他最不愿想起的,自然也是最不愿提起的。
此时,他也不知道为何忽然会对昏迷中的锦言说这些,也许是压抑的太久,需要找个人倾诉出来。
休息了一会,夜尘慢慢俯下、身,嘴唇轻吻上锦言的嘴唇,低低说道,“也许你没遇到我,反而更好。”
温热的唇瓣轻轻摩挲着冰冷的唇瓣,夜尘笑了笑,“你个病秧子,真是让人放心不下。”
话毕,夜尘快速起身朝门外走去,片刻也未多做停留。
*
转眼又过去了两日,夜尘虽没有机会再去看锦言,但他却趁机找到了楚墨。
楚墨对于他的到来,没有丝毫地惊讶,只低头抚摸了会怀中的狐狸,才微微一笑,问道,“我该唤你状元郎还是阿尘?”
夜尘盯着眼前的男子,脑中的第一反应竟是往日凤重娅说的那句‘物以类聚’。
锦言软弱美丽惹人怜惜,但内心强韧遇事从容,善于收敛眉眼神情。而楚墨不同,他容貌俊美逼人,眉宇间的傲气天成,嘴角虽同样敛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但周身却散发着让人不可逼视的尊贵气势。
夜尘随意地掀了掀嘴角,道,“按圣旨上的意思,下月中旬方才开始攻打你,如今唤我名字夜尘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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