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的位置不大,一进去,就可以看见的是正中的男子,他的眉目娟秀,脸部线条柔和,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梳成发髻,露出的是光洁饱和的额头来,额头上的细密的汗水,却显得肌肤更加的好了。
身穿的不过是普通的棉布衣裳,但是配上他那俊秀的面容和专注的神情,莫名的让人觉得有一股沉醉的力量在其中。
明哥儿有些心疼的说道:“少爷,要不然晚上的时候我们别做了吧,卖点小吃什么的,也是好的,这么大热的天,您赶快去歇息一下吧。”
荣玉书好脾气的笑了笑,嘴角微微的勾起,更显得本人的气质犹如一块温玉一般,惹人生好感。
“明哥儿,我要是再不做些菜赚些钱,那我们这些时日的吃穿怎么办?”
荣玉书,字文玉,之前本来也是一家之家的后代,父亲家里面的藏书倒是多,自己却没有多大的兴趣,反而对书上的那些古代食谱,现代食谱倒是非常感兴趣。
父亲除了叹了一口气,说道:“民以食为天。”倒也没有说什么,可惜后来一觉醒来的时候,自己身处的地方却是换了一个地方了。古旧的床,身上盖着的单调颜色的被子,还有从外面突然冲进来哇哇大哭的小厮,以及后来的一系列的解释,都让自己知道了自己已经不是身处现代了。
这是一千多年以前的大唐,那个正处于贞观之治的繁盛大唐。
自己身处的地方,就是后来武则天定都的都城洛阳,那个唐朝经济与文化的中心。
开始的时候,自己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的,一方面,为自己来到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有些悲哀,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的父亲母亲该怎么办,不过好在的是自己的还有一个哥哥,不用担心为二老送终。
荣玉书不是没有找过想要回去的方法,但是想要回去谈何容易,难道自己真的要再死一次?不过自己还没有撞墙呢,就被旁边跟着的小厮给拦住了,嚎嚎大哭之下,荣玉书也只有放弃了寻死的方法,认命的呆在了古代。
自己的这具身体巧,也叫做荣玉书,家里面了,也巧了,也算是正统的书香世家,听说祖父一代还是小官,可惜到了父亲一辈,便渐渐衰落下去了。
本身就母亲早逝,加上父亲后来老是不中,郁郁不得志,也就这么去了,好在留下了一座府院,虽然不大,但是靠着前面的铺面的租金,也能勉勉强强的过日子。
荣玉书刚刚过了乡试,是一名举人,唐朝的科举制度是这样的。童试(含县级的童试、州府的府试、省级的院试)——乡试——会试,可惜啊,这具身体把自己逼得太紧,一天到晚只知道死读书,悬梁刺股,自己的身体也就这么垮了,一觉醒来的时候,里面的芯子早就换了其他人。
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是家徒四壁了,举人的那些俸禄哪里够三个人的呢?除了明哥儿,还有一个叫做阿福的仆人,前面的铺子因为经营不善的缘故,老板也早早的回老家了,一时间,唯一的经济来源也这么断了。
偏偏这个时候明哥儿还一边抹眼泪的一边说:“少爷你不用担心,就是我和阿福在外面帮人货物,也绝对不会让少爷挨饿的。”
旁边的阿福是一个一米八的汉子,是之前的时候自己的便宜老爹买来的,小麦肤色,不苟言笑的样子,出去都可以把小孩子吓哭,虽然平时话不多,但是看那傻傻的眼神,就知道要是荣玉书这么说的话,是一定会这么干的。
荣玉书一咬牙,将自己外面的铺子改装了一个小小的酒家,凭借着自己以前看来的食谱,怎么着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唐朝是一个经济与文化发达的时代,人们出于安居乐业的时代,自然,对于衣食住行的要求也提高了,虽然唐朝的饮食业不如宋朝的发达,但是,人们的味觉也渐渐的开始提高。
前面不大的一个铺面,却可以轻松的摆下十多张桌子,将最后的一点闲钱拿来购置了桌椅板凳,这件不大的酒家便勉勉强强的开张了。
开到现在,凭借的是现代的一些生意头脑和一些新奇的食谱,倒也是很快的转回不少钱。
荣玉书将手上的鞭笋去老头,片成滚刀状,将锅中的猪油烧开,将鞭笋放进去,等养熟后捞起备用,在另外一个锅中倒入一些油,放入葱段炒出香味,加入酱料和鲜虾沫,两者混炒后,放入之前的笋子,一阵爆炒后,转入盘子。
绿色的瓷盘,加上其中乳白色的鞭笋,上面点缀着些些红色的酱料,看起来颇为赏心悦目。
咸肉春笋黄鳝煲就有些麻烦了,咸肉是外面的胡屠夫家里面自己弄的咸肉,这肉,不像现代的那些猪加了稀奇古怪的什么东西,咸肉肉质饱满,外面的一层皮咸香适中,糯糯的,肥肉的油水几乎全部炼出来了,剩下的肥肉,不但不腻,还有些酥。
黄鳝切成漂亮的刀花,去血丝。咸肉和春笋加油煸炒后,煸出香味后放入黄鳝略炒,最后加入料酒和高汤,小火炖五分钟后加中火烧一分钟,最后加入葱段还有辣椒,装在煲内。
猪脚汤是早就做好了的,里面的猪脚早就炖的又烂又酥,加上黄豆,打开砂锅盖,一股浓烈的香味就扑鼻而出了。
旁边的明哥儿机灵的将新做出的菜乘上一些放在一旁,动作快一边嘴里面还嘟囔道:“少爷这么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菜,自然是自己要多吃一些了,不过少爷也真的有办法,这种恶心的东西也可以烧的这么好吃。”
荣玉书对明哥儿的行为有些好笑,但是心里面明白的是明哥儿是真心的为自己好,也没有说什么了。
将菜肴装好,自己一次性做的有些多,出去外面点餐的人,还剩下两份,于是想了想,给旁边的阿福说道:“阿福,这两份菜肴,一份给旁边胭脂铺的雪娘送过去,就给她说,上回她说想要丰胸的菜肴,吃猪脚就好了,另外一份给旁边的古董店的周福爷送去,说上回他觉得身体不适,这笋子对他有好处。”
阿福木愣愣的接过了两个篮子,点了点头,便从旁边的偏门出去了,明哥儿手脚快的将剩下的菜分门装好,端了出去,渐渐的,外面的人少了许多,忙东忙西的,一天的时间过得分外的快,加上之前荣玉书发明的凉茶还有爆的米花,卖给外面的人,一天的时间,倒也可以赚个700,800文左右了。
荣玉书看着这些的钱叹了一口气,看电视上那些动辄就是十万两,百万两的银子,其实啊,现在正在是贞观时期,而且还是最繁荣鼎盛的中期,物价便宜的很,一斗米,只需要五文钱就可以买到,更不要说这些吃的呢。一天下来,700多已经算是不错了。
寻常人家的话,二两的银子,已经够他们过上半年的好生活了。
明哥儿有些开心的说道:“少爷少爷,有了这些钱,你明年的时候就可以去参加会试了。”
荣玉书听见脸上挂着的是一丝苦笑,眼神有些飘忽的的打着哈哈的说道:“会试的事情?再说吧。”
阿福还是一脸站在旁边,一张表情有些木讷,这人平时的面目表情就是这样。
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像是惊醒了一般,有些着急的对着荣玉书说道:“少爷少爷,刚刚来的时候忘记了,周福爷说,让你晚上忙完了的时候过去,说是上回的时候少爷拖他找的东西已经找到了。”
荣玉书一惊,但是紧接着又是一喜,说道:“真的?硝石找到了?”说着连忙动身打算起身,明哥儿一声惊呼的说道:“少爷,都这么晚的时间了,明儿去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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