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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熹哪好意思,软软地拒绝说:“不用啦,小月快回来了。”

林煜堂换了一个方式:“或者我让李嫂过来给你做点吃的?”李嫂是林家的保姆,林阿姨的同乡人。

“真不用,我自己能解决,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沈熹笑呵呵换了一个话题,问林煜堂实习情况。林煜堂只是简单说了说,她听出了“前途无量”的感觉,“堂堂,你真是太厉害了!”

林煜堂笑了:“厉害什么,之前在学校还觉得自己挺了不起的,在公司……”

林煜堂不再说下去,沈熹稍稍想想也能猜到堂堂在外头的辛苦,肯定没有在家那么顺坦,她拿着手机说:“堂堂,如果累了就回家吧。”

“熹熹,我是一个男人。”

我是一个男人。林煜堂一句话就堵住了沈熹下面的话。

沈熹眨了眨眼睛,眼睛有点干涩。想起小时候有次堂堂摔倒了,膝盖流了好多血。她比堂堂先哭起来,哭到一半停下来问他:“堂堂,你怎么不哭啊?”

当时堂堂真疼得厉害,但他告诉她:“熹熹,我是一个男孩子。”

岁月里清秀男孩已经变成了的男人,要独自面对人生了,不像她还在家里吃吃睡睡。沈熹心情复杂,有惭愧,更多是自豪——那个陪她一起长大的男孩走上独立的人生路,他放弃舒适的生活,选择外面劈荆斩刺、负重前行的生活。大家都说理想很空,很扯淡,那是因为没有努力过……

家里的门铃响了,沈熹以为小月回来了。她快速穿鞋开门,结果外面不是小月,而是送外卖小哥。可是她根本没有订外卖啊!

沈熹一边签收一边问外卖小哥:“谁订的快递啊?”

小哥拿出订单纸看了看:“一位何先生在网上订的单啊,地址就是这里。”说完,把订单纸递给沈熹看。

沈熹听到何先生,就知道是谁了。

沈熹吃外卖前,先发了一个微博,满满都是幸福即视感,刚发了微博,壮汉就来评论了。壮汉每天混迹在“在河之洲”和“晨光熹微”下面,插科打诨,卖萌求存在感。

原因只有一个,壮汉跟沈熹一样无聊,每天也是混吃等死的状态。

——

何之洲和林煜堂都在S市,工作关系还见了一次面。原因是S&N需要与林煜堂所在的公司签订代工合同,这个合同正巧是林煜堂所在实习组负责,所以就在饭桌上碰面了。

饭后,何之洲和林煜堂一块到酒吧继续喝酒,两人都穿上了正式衬衫,彼此看不顺眼。林煜堂举了举手中的酒,开口说:“昨天我妈打电话给我,问我知不知道熹熹交男朋友了,我说知道,我妈骂我不懂珍惜。老实说,我喜欢沈熹喜欢得不容许她受一点委屈,可我妈,我爸,包括沈叔叔沈阿姨,都认为我对沈熹只有青梅竹马的感情,你说奇不奇怪?”

何之洲神色淡漠,不发表意见。

林煜堂衬衫只开两颗扣子,他原本在饭桌就喝了不少酒,现在又两杯酒下肚,一张清俊白皙的脸变得红红的,他趴在吧台吐出一句:“何之洲,我比你更喜欢沈熹。”

“是吗?”何之洲终于回应了,淡淡开口,“我想你知道这一点,也是在沈熹与我一起之后吧。”

林煜堂僵住了。

何之洲把杯中的酒喝完,将空杯放在吧台上说:“我们走吧。”

喧闹的酒吧里,何之洲和林煜堂简直都是嫩得能掐出水的社会新人。他们前脚刚要走,后脚就有女人来搭讪,何之洲拿起椅背上的西装,凉凉地扫了一眼,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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