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桢总归是心情不好,而季恒身上透着一股子天真可爱的劲,他就全当少年是一只可以拿来解闷的小奶狗,偶尔还会听他讲些傻里傻气的杂事,季恒是个很有家教的人,虽然活泼闹腾,但在他面前板正的很规矩,开口必恭恭敬敬的称他先生,有礼数懂避嫌,一双眼睛从不往他桌上的纸张书卷上看。
谢桢的小书房素雅精致,莫说现在是叶云景当权,就是当年颠沛流离时叶云景在银子开销上也从未让他受过半分委屈,小到笔墨纸砚,大到床柜屋子,瞿塘峡这边所有的布置都是叶云景命亲随做得,看起来低调素净,但却都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季恒快步穿过廊下砖石铺成的路面,谢桢所在的小院子颇为清净,他迈腿越过门坎就下意识的放轻了脚步,书房的窗户未关,他下意识握紧了食盒的横栏,面上多了两分自己都不曾注意的傻笑。
墨衫男人长发披散,略显苍白的侧脸俊秀之极,谢桢有一双极为好看的眼睛,凤眸含光,藏匿星辰,季恒腾出一只手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又再三理过领口才轻叩门扉等谢桢开口让他进屋。
半月前他在喧闹扬州城里惊鸿一瞥,谢桢那个斯文瘦削的身影就再也没能从他脑海里消失掉,后来当他发现那文弱瘦高的先生居然是与他同行之人的时候,他兴奋坐立难安,搂着自己的爱驹絮絮叨叨了大半个时辰,惹得那生性温润的里飞沙都忍无可忍的撅了他一蹄子。
季恒初入江湖,没见过世面,但他笃定谢桢应当就是这世上最好的那个人了,他听见谢桢停笔起身来给他开门,雕花的木门向内被一双修长匀称的手缓缓拉开,季恒眸色晶亮咧嘴笑开,无论是第几次看见谢桢,他都难以控制自己加速的心跳。
“先生——先生!我来给你送饭了——”
第02章
清炒野菜、芙蓉水蛋、豆豉鱼茸、外加一碗白米饭,季恒把食盒里的东西一样样摆去桌上,锻炼充分的小臂绷得紧紧的,生怕洒出一滴汤水。
今日格外的潮,谢桢随手关上房门怕湿气沁了书本,门扉发出吱呀的声响转瞬合拢,他着一身宽袖墨衫,脂玉一般苍白光滑的皮肤随着抬臂的动作尽数袒露出来,季恒偷瞄了一眼就臊红了领口遮掩的脖颈,幸亏他一会要出去巡逻穿的是贴身软甲,不然非得像个煮熟的螃蟹一样。
“先生,我还看见有这个菜,他们都抢,我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吃,我,我给你拿了点,你尝尝看吗?”
季恒清了清嗓子努力装出些不温不火的态度,即使是年岁尚小他也懂得在心上人面前不能出丑露怯这一道理,少年板板正正的挺着脊背,发箍里草草盘起的头发还有些毛躁,他从食盒底层端出来一个白瓷碗,上面还很是细心的倒扣了一个碟子。
碗里是辣炒螺蛳,激流坞临河,这东西本该是下酒的,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武人都觉得这东西肉少吃着不痛快,可偏生后厨的大师傅有极好的手艺,一筐螺蛳洗净辣炒,香味能飘满整个据点,惹得一群人馋虫作乱,非得抢一小碗自己找地方嘬去。
季恒是个很细心的人,他担心谢桢不喜欢这股辣味,盘子就是专门拿来隔绝味道的,谢桢能看出这碗螺蛳是小孩专心给他挑得,螺蛳壳上看不见本该沾着的辣子和姜末,每个螺蛳的个头也都不小,不是厨子特意给季恒开得小灶,就是季恒杀出一条血路自己去抢的。
尽管季恒面上没有表现出半分期待或者等夸奖的意思,谢桢还是觉得自己要是不吃,季恒大概一出门就会瘪着嘴低落一整天,谢桢落座拿起竹筷很买账的尝了一个,极新鲜的螺蛳经过香料爆炒,原本的土腥味消失无踪,辛辣咸香的调料给螺肉增色不少。
谢桢口味偏淡,他嘬完一个就赶紧饮了口水,季恒咳嗽一声低头揉了揉自己的鼻尖,藏不住心思的眼睛里全是晶亮晶亮的光,仿佛有绚丽的小礼花在他眼前炸开。
“那我走了啊,我今天当值呢,先生,我晚上再来——!”
谢桢还未发觉他对季恒总有些特殊的宽容,小时候莫说是叶云景,就是他师父要逼着他吃一口辣子他都能迈着小短腿爬上桌子以死相逼。
他放下筷子起身给小孩开门,季恒拎着食盒蹦蹦哒哒的迈过门槛往外走,自从摔过一次之后季恒就长了记性,谢桢拢起耳边碎发送他出门,又温言让他当值的时候小心一些,平缓的声线温润如玉,丝毫不见半分棱角。
季恒初来乍到,按常理讲肯定是要被老油条们欺负戏耍几个月,他被排到的当值时日最多,几乎每天都要背着枪在激流坞附近的山头上转几圈。
可季恒到底是太实诚了,单纯简单的一个小孩,管事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巡逻值守、擦桌扫地、帮后厨背米背面,他涉世未深,也看不出别人是故意作弄他还是真的要他帮忙,整天都忙得脚不沾地。
最离谱的一次是大半夜的跑去孤山集替同屋的前辈买酒买烧鸡,他那天险些跑断两条腿,硬是赶着早饭前跑回来给谢桢送粥,值守的时候就困得直点头,后来得空去喂马,草都没拿出来就直接倚着马厩睡到人事不省,惹得他那匹里飞沙饿得只能啃他头发。
好在老油条们有点良心,觉得过分欺负小孩不好,琢磨着差不多了就适时的停了手,季恒这个年纪放在江湖上大概是乳臭未干的少侠,但在恶人谷里像他这般年纪就走上不归路的不在少数,当年的谢桢和叶云景走过三生路的时候都和他年岁相仿。
季恒看着就是好人家里规规矩矩养出来的孩子,食不言寝不语,一股子认真劲透着些许稚气,值守的时候从不偷懒耍滑,摇杆一定是挺得直直的,他这种性格不算讨喜,但也不会引人讨厌。
季恒的功夫很好,基本功扎实,身形上还没完全长开,他天生就是习硬功的苗子,骨架宽骨头硬,十指长且有力,下盘尤为稳健,游龙枪法讲究收放自如,季恒瘦腰窄背,现在看上去时稍显瘦削,等再过两年他身子骨彻底长成,应当会是最好看的那种精悍强韧的身材。
他用的是柄银白色的旧枪,枪头系着两个白边的红翎子,保养完好的兵器看不出具体的年头,季恒用这把枪用得很小心,演武场上切磋的时候几乎不与人正面硬抗,总是仗着自己灵巧左右闪避,等到对手露出空档的时候再反身杀一个回马枪。
他倒是真的赢多输少,输也是输在经验不足的时候居多,打赢季恒的人大都愿意揉一揉这小孩的头发,刀口舔血的江湖人原本就不拘礼节,季恒这样朝气蓬勃的少年人,在所谓的杀胚魔星堆里稀里糊涂的就混了一个好人缘。
然而季恒记挂最多的还是谢桢,情窦初开的少年人其实很是难为情的,毕竟他连人事情理都不太懂,前几日的夜里他想着谢桢迷迷糊糊的睡着,清晨起来裤裆里就多了一滩白浊,臊得他只能第二天半夜才去偷偷摸摸的洗裤子,那天他还破天荒的没在谢桢屋里久留,只是草草打过招呼就走了。
翩然雅致的万花先生自扬州那一擦肩而过就占满了他的头脑,季恒说不出是因为什么,他只觉得谢桢太好看了,那是一种符合他所有期待的美好,谢桢清俊温和,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眼里又藏着他还窥探不到的东西。
然而季恒自己也清楚,谢桢于现在的他来说还是有些遥远的,他小心翼翼的把谢桢藏在自己心里最隐秘的一个角落里,始于憧憬的懵懂感情总是略显幼稚,季恒每日都板板正正的试图塑造出一个年少有为的形象,暗自期待着谢桢能多注意他,哪怕一秒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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