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有些特别,容易招惹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在我西去之后,望你照顾一段时间。”老人抬眼就看到了陈十一一脸不情愿的模样,连忙继续说:“放心,不会让你一直照顾的,等到你师伯回来,就把孩子交给师伯照顾就可以了。这是你师父的临终遗言,你不会这样也做不到吧。”
陈十一眯住了眼,确实是个烫手山芋,容易招惹的不干净的东西的孩子,他可不想这个年纪帮别人带小孩,但是至于为什么他师父叫他,他可以想象得到,愿意接受他师父遗命的弟子很多,只是其他人未必能镇得住那个孩子,所以只能叫他,只是......
“我什么时候有师伯了?我怎么没听说过,你该不会是为了让我收下那个孩子,故意骗我的吧?”陈十一不厚道地说道。
“逆徒,为师怎么会骗你,你师伯本事可大了,专门在欧洲古堡抓僵尸的,你们小一辈无缘相见,是你们不够本事。”老人说道。
陈十一认命的叹了一口气。“好吧,那孩子在哪里?”
“他就在里面。”老人说。
陈十一走了过去,打开门,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生坐在里面,他看到陈十一,抬起了头,漆黑如墨的眸子盯着陈十一,眸子里没有任何的情感起伏,一片冰冷。两人同时细细地打量着对方,嗯,有一副不错的皮囊,陈十一想,这孩子,要是长开了,五官估计也惊人,长得可以和昨晚见到的那个叫陆柒旭的小歌星有得一拼,外形很俊朗,但是脸上的表情过于冷漠,有不同于这个年纪的成熟,估计不好带,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叛逆,青春期,够呛。唇色朱红,一般是食禄丰裕者,嘴唇上厚下薄,冷静,理智,能沉住气,眼前的少年人确实也是这般,只是对人对事未免过于冷静了。这样的人平时还好,若是谈起恋爱,估计恋人够呛,妒意太深,眼睛大而有神,意味着性格坚强,但容易多灾,可怎么看都不像是易招惹的面相。再看他的命宫,双眉之间倒是有凶气聚合,此时少年人的眉头紧皱,容易遭到负面影响。
职业病又犯了?陈十一在心里轻笑,一个不留神,习惯性看人面相。
离风看着面前的男人,他不喜欢他,过于轻佻,他微微皱住了眉头。之后他就要跟着这个男人生活了吗?
“小朋友,叫什么名字?”陈十一问。
小朋友?离风的眉皱地更深了。一个20岁的男生被人叫做小朋友,确实不是那么好的体验。
“离风。”他说。
嗯,果然,这个说话的语气跟他的表情一样,低沉,冰冷,没有一丝少年人的活泼气息。
“高中?”陈十一问。
“大二!”离风说。
“陈十一,多多指教。”他扯着嘴角一笑。
陈十一?好奇怪的名字。离风想。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双方对彼此的印象都不佳,所以对接下来的共同生活,彼此都是勉为其难。
没过两天,老人就仙逝了,走得很安详,是在睡梦中离开的,所有的弟子都回来送老人最后一程,灵堂之上,依旧是老人仙风道骨的模样的黑白照片,灵堂之上,是斗大的“奠”字,灵堂的供桌上燃着长明灯,所有的弟子彻夜为师父守灵,恍惚间,陈十一好像看到他师父的灵体出现在某一处角落又消失了。
虽然他们驱魔人一直以来与鬼神相处,对于生命造化都看得比别人透彻,但是当看到灵柩中他师父的遗体的时候还是有些淡淡的感伤。众多师兄弟已经是许久没见,每人各有所长,但是如今,当销售的也有,当白领职员的也有,像他师弟李亦非,去当了医生,他自己,则也确实如他师父所说般不务正业,开了一间小酒吧。他们都活成了普通人的模样,谁会相信这样的他们,其实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驱魔人。
如果有一天,有人告诉你,前两天你去看房时,那个极力给你推荐房子,想赚点用尽的穿着西装的普通销售员,其实是一个驱魔人,能过看见鬼,能够赶走妖魔,估计你会觉得这个人疯了,要么就是电视看多了。
陈十一看着那个男孩,一袭白衣坐于一侧,依旧是漠然的神情,看不出情绪。这一天,离风搬进了陈十一的家中。离风的东西并不多,只是简单地收拾了一些衣物便住了进去。陈十一的住房就在77号酒吧的楼上,离风扫视了一下住处,住处的布置很简约,这倒让他感觉很意外,客厅的东西也不多,倒很干净整洁,不过这与陈十一的外貌也很符合,那个家伙的外表不也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他见多了那些邋里邋遢的男人,看起来让人倒胃口。
这住处看着与普通人的无异,不像之前老人的住处那般,有时候神叨叨的。
“小朋友,你就住到这间客房吧。”陈十一把离风的东西搬了进去。
小朋友?离风不满地看着陈十一。陈十一感觉到了离风的不满,他轻笑了一下,手抬起,恶作剧般用手在离风的头上轻柔了一番,就好像在揉一个宠物般。离风长得挺高的,基本已经到了他的眉心,发育不错,估计之后还会继续长个子。看到离风的头发被他揉的糟糟的,他才满意的放下了手。
“不过先说好了,我可没打算白养你,我不是什么大善人,等我师伯一回来就把你接走,在这之前你吃我的住我的,要钱的话可以直接问我拿,不过我每个月都会把生活费给你,如果不过用再跟我说,不过以后房子的卫生交给你了,还有洗衣做饭各种,对了,你也成年了,晚上就过来酒吧帮忙干一些活,赚取生活费。”陈十一说道。他拿出香烟,点着,烟雾缭绕。
“好。”离风说。他本来就没打算白吃白喝,现在他以打工换取自己的生活费,倒是可以没拖没欠,他不想欠任何人的。烟味朝他的方向弥漫,离风不喜欢香烟的味道,只是眼前的男人似乎很喜欢抽烟,经常看到他口中叼着烟的模样,他刚刚进来房子的时候,就留意到房子里各种各样的烟灰缸,每个桌子上都有一个,看来眼前的人不但是个酒鬼,还是一个烟鬼。
陈十一的房子阳台上养着很多盆栽,离风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之后,就来到了阳台上,阳台上正好可以清楚地看到整条巷子。陈十一就住在东堂斜巷的最深处,东堂斜巷的建筑风格很有特色,与现在都市的水泥盒子不一样,每个房看起来都形态各异,看起来很有久远的历史,也许是因为有旧房子的特色,所以这里晚上发展成为酒吧街才会那么受欢迎。白天的时候,东堂斜巷很安静,少有人烟,看起来像旧式的古村落,值得人们在巷中静静的坐着,闲聊。
离风蹲下身子看着阳台上的植物,大大小小的盆栽起码有十几盆,形态各异,养这么多盆栽,倒不像那个男人的风格。盆栽绿得出油,一片欣欣向荣的模样,离风看了一下,发现盆栽的土壤都是干的,再想想,那个男人照顾自己都成问题,更别说养盆栽了。离风在阳台找了一下,居然没有找到浇水的壶。
“找什么?”陈十一看到离风在阳台中摸来摸去的模样。
“浇水壶。”离风说。
“没有。”陈十一说。
“什么?”离风难以置信。“你平时都是怎么浇水的?”
“不浇。”陈十一说。
离风惋惜地看着这一片花草,能在陈十一的手中活下来不容易。傍晚时分,离风走入厨房中,想要准备晚饭,才发现冰箱中除了各式各样的酒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厨房中的锅碗瓢盆,都蒙上一层灰尘,而煮饭的炉灶,看起来都是崭新的,所以他这个厨房建起来纯粹是为了好玩的吗?找了半天,连米都没有一颗。
“给我钱,我要去买菜。”离风看着瘫在沙发中看电视的陈十一,毫不客气地说道。陈十一爱穿衬衫,离风在见了陈十一之后,每天都是欣赏陈十一那不同样式,不同颜色的衬衫。陈十一的骨架很好,把衬衫撑得很好看,只是,这个男人似乎从来都不能把衬衫的扣子给扣好,大片的胸膛从半开的衬衫中裸露出来。
轻佻!离风在心中暗骂。
“拿去。”陈十一直接把自己的钱包扔给了离风,如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两人从来没有掩饰过对彼此的不耐烦,连客套都直接省去,不过这样也有好处,就是两人在对方的面前都不需要假装,直接就是他们最真实的状态,相处的也比较舒服,更何况两人都很有默契地与对方保持着距离,根本就没有打算好好地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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