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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可是我师伯找您过来的。”陈十一问。

“是的,阎去有东西给你。”和尚从袈裟中拿出了一个红色的御首,递给了陈十一。“他猜你应该需要这样东西。”

陈十一接过了御首,他感觉自己的师伯简直就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人,他在想什么,他师伯都一清二楚,确实是高人。

“他叫我带一句话给你,叫你稍安勿躁,他正在处理一些事情,走不开,他现在已经回到了国内,只要你有需要,他随时都会出现。”大师说。

“多谢大师的转告。”陈十一恭敬地做了一个合十礼。

和尚拿出一个金钵递到了陈十一的面前。“施主,化缘。”

陈十一立刻秒懂地叫王二十把店中所有的现金拿出来,一大叠钞票被整齐地放进了和尚的金钵之中,和尚冷冷地睥睨了一下。“我这是化缘,不是打劫。”和尚把金钵上所有的钞票拿了出来,只在其中抽了一张最大张的,放进了自己的袈裟之内。

“现在的小辈,做事都毛毛躁躁的。”说着拿起了自己的法杖,踱步离开了酒吧,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很快小叽喳就出现在了陈十一的身后,看着消失的和尚的背影。

“这个大和尚,功力深不可测。”小叽喳自我认同地点点头。

“跑哪去了?”陈十一问。

“到仓库去点数去了。”小叽喳说。

陈十一拿起手中的御首看了一下,这御首不简单,没有一定的修为都没这么轻易能做出来,最重要的是御首在佛前受过一定的香火,具有很强的驱魔能力。陈十一看了一下在不远处认真打扫的离风。这件御首可以很好地压制离风体内的邪气。这段时间,估计离风也在受狼妖的影响,心性有些不定,正是危险的时候,这个御首可以说是一阵及时雨。师伯真乃高人,这下陈十一倒很期待与他一个这么有个性的师伯见一面。

在酒吧结束营业之前,四人很有默契地开了四支酒,开心地碰杯,好歹也是一个节日,要有节日的仪式感,尤其是像小叽喳这种,什么节都要过的人,就连重阳节都要去爬一下山,万圣节都要去扮一次鬼的人,圣诞节这么盛大,怎么可能放过。离风看着其乐融融的他们,他越来越有一种他就是这里的一份子的归属感,他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每一个人。

离风渐渐地接手了小叽喳的其他工作,例如在酒吧收拾好一切之后,开好几支酒放在桌面上,把酒杯倒好,关门之后,也学着小叽喳之前的做法,朝着酒吧里面重重地拍四下门。

这是77号酒吧结束当天营业特有的仪式,离风渐渐地也猜到了,酒吧在结业之后是用来招呼最近游魂的场所,到了夜晚,酒吧关门之后,就会有无数的鬼魂从四面八方赶过来,在酒吧里狂欢,陈十一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场所,让他们在晚上有一个可以狂欢的去处,可以减少牠们身上的戾气。

陈十一就是这样,对待一些不认识的鬼魂,也是这么地好,表面上什么都不想管,可事实上,却比每一个人都热心,默默地在对每一个人好。他不想酒吧来这么多客人,是不想酒吧中的阳气太盛,一些阴气太弱的魂魄无法进入这酒吧里。

很多东西,他们都不开口言明,但是他们之间渐渐有一种不为人知的默契,离风喜欢这种摸不着的默契。有时四人会绕到那个小摊上吃宵夜,那个总是在深夜才开始营业的烧烤摊,总是即使在深夜依旧人气鼎沸的烧烤摊。小摊只有一辆简陋的车子,摆着几张桌子,每次见陈十一他们来,小摊老板会打开另外一张桌子来招呼他们。

有时会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乞讨者,在小摊老板那里讨食物,后来听陈十一说早饭是天食,中饭是人食,晚饭是鬼食,小摊老板是在给鬼赐食,做的事情,和陈十一做的事情很相似。

东堂斜巷好像有着很多与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地方,听说这条巷子处于阴阳交界之处,所以经常会聚集鬼魂。但是离风喜欢这里,活这么久,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一个地方,想要一直留在这个地方。也许仅仅只是喜欢这个地方的人,这个地方的人情味。

回到住处,离风就倒了一杯水放到了陈十一的面前,陈十一喝完酒之后容易口渴。以前陈十一没有这样的习惯,他喝完酒之后回到住处直接就是倒头睡,这样的日子过得也是乐逍遥,每天醉生梦死的,就是他追求的生活。现在他习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自然会有人帮他把水倒好,递过来,陈十一觉得自己提前进入了老年人的生活,喝完酒之后要喝水,是不是下一次还要顺便在水里加几颗枸杞下去,或者直接手捧一个保温杯,往啤酒里加枸杞。

以前他的冰箱里基本都是各种味道的啤酒,现在他的冰箱里,啤酒仅仅可怜兮兮地被安置在了一个角落中,冰箱里被各种菜类,各种饮品,各种肉类占满了位置。连一直以来没有烟火气息的厨房,现在每天都没有断过烟火。习惯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东西,就好像现在,他已经伸出了手,准备迎接离风递过来的开水了。

陈十一把水凑到了嘴边,轻饮一口,他放下了水,示意离风坐到他的旁边。他拿出了御首,放在了离风的手掌心里,做法,结印,御首瞬间消失在了离风的手中。离风讶异地抬起头来看着陈十一,陈十一那双漆黑的眼睛迷离,就好像天上的星辰,在离风的心中闪烁,又好像是一个无底的深渊,离风在这深渊中看到了自己,一个等待救赎的自己。

陈十一没有说话,他拖着摇摇晃晃的步子回房间睡了。离风这一夜睡得特别的安心,一夜无梦,一直困扰在他梦境的东西难得的没有出现。这是一件好事。

今天离风的心情特别好,趁着微风,他推开阳台的窗户,走出去,看着沐浴在晨曦中的东堂斜巷,早晨的巷子,很美,每座屋子鳞次栉比,错落有致,古老的房屋,发旧的墙壁,爬满绿植的院落,好像每一所房子都有它们自己的故事。

“你们好吗?早。”离风对着阳台上的盆栽讲。盆栽的叶子随风飞舞,好像在回应着离风的的话语。离风把昨晚换下的衣服放进了洗衣机中,洗衣机发出了有节奏的轰鸣,他准备着今天的早餐,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热爱生活,直到现在,他才有活着的感觉。锅灶上冒着食物的热气,离风趁有时间,把洗衣机中洗好的衣服拿出来,在阳台上晾开,一排衣服随风飞舞,在阳光下散发出清香的味道。离风伸出手,隔着空气抚摸着陈十一的衣服,一种暧昧的气息在他的心中涌动,他尽可能地去克制自己心中的想法,可是他的心好像越来越不受自己控制一样,他渴望和身边的男人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他想就这样一直在一起,他想每天都为他准备好早餐,他想每天都可以帮他把衣服洗好晾干,他会把晾干的衣服折好,放回他的衣柜中,他想帮他照顾着他房子里的植物,他想就这样,一直这样下去,多好。

现在的每一天,都是他以前从来不敢奢求的幸福。

他不敢奢求太多,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可以了。

“今天准备了什么早餐?”陈十一循着食物的香味,醒了过来,以前他都是睡到大中午的,然后休息到下午,再一顿晚饭搞定,可是现在,离风把他的胃养的娇气了,一天早上不吃早餐,他就会被饿醒。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这日子过的,连自己都妒忌自己了。陈十一想。

这生活确实是天妒人怨的生活啊。

陈十一看着站在阳台上的少年,他发现离风很喜欢站在那里发呆,从住进来这里的第一天开始,离风就特别喜欢那个角落,好像那里的风景永远都看不腻似的。

“反正是你喜欢吃的。”离风说,看着刚刚起床的陈十一,不修边幅,和平时总是整洁的模样不一样,这是的陈十一看起来很邋遢,乱糟糟的头发随意的乱着,乱得很有个性,身上穿着的t恤因为昨晚睡得一宿,已经被压地有些皱了,耷拉在了陈十一的身上,陈十一下身穿着四角的短裤,一双腿露了出来,毛茸茸的腿下夹着一双人字拖,人字拖也是乱七八糟的搭在脚上。

离风竟然觉得陈十一现在的模样很性感。

陈十一坐到了餐桌上,他拿出了永远随身携带的烟,点了起来。

“饿了。”陈十一说,早晨还没睡醒的声音微微还有一些沙哑,他的声音好像在离风的心头,如羽毛一般轻轻地挠着,离风只好愣愣地去帮陈十一把早餐盛上来。

第16章 第 16 章

云笙很快就从南方过来了,一来到帝都,第一时间,肯定是光顾陈十一的酒吧,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又喜欢穿性感的紧身衣,打扮的撩人性感,无论走到哪里,大家都喜欢多看一眼,所以当她走进77号酒吧,众多的男士都在欣赏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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