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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答案因人而异,不过对林默来说,答案是肯定的。

林默自认天性凉薄,没心没肺,活了二十多年算得上是朋友的人屈指可数,不过那么有限的几个人,他一个都不想失去。他知道自己的麻烦有多少,为了不给朋友带去麻烦,除了不怕麻烦的那些人,比如林嫣,比如梵景文之类,他和朋友的联络一直都是非常小心翼翼,却没想到还是被卡洛斯找到了蛛丝马迹挖到了人。

事实上老席不仅是林默的中间人,代理人,也是林默的恩人,他不可能丢着他不管。当然,他也不可能傻乎乎地没有任何准备就单刀赴会,总要做好周密的准备才能做事。

老席不在,林默发现有些事做起来很不顺手,本来收集信息准备武器这些东西老席都能帮他搞定,现在这些活都得林默自己来干,而卡洛斯给他的时间却很少,不足三十个小时,林默没有联系其他朋友,他现在在明处,卡洛斯在暗处,与以前到处乱晃神出鬼没的生活不同,卡洛斯可以很容易就能监视他的举动,要是再给谁带去麻烦就更糟了。

当然他还有其他渠道,不过这是梵家的地盘,难保那些中间人与梵家没有关系,到时候他随便一个动作梵景文就能知道,出了什么意外他恐怕要后悔莫及,因为卡洛斯所谓的意外指的肯定就是梵景文,林默做起事来顿时缩手缩脚起来。

不过,有钱好办事,现代社会最让这些特殊行业的人士满意的地方恐怕就是现在消息的传递不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用小纸条来传递,特殊行业的发展也在日新月异,早就有地下网络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更有黑客骇客等等专业人士提供各种地区各种目标建筑的高清晰卫星图片,所以林默很快就摸清了交易地点的各种信息。

卡洛斯显然挑了一个好地方,那是一个靠近海边的废弃仓库,周围地势平坦,没有遮蔽物,只要派人占据了仓库制高点方圆几里都在火力压制范围里面,要想攻下来难度很高,再多的命都不够填。

或许海面是薄弱点?林默看着仓库离海边的距离暗自计算,算了一半才醒悟过来卡洛斯有人质在手,如果无法秘密潜入解救人质,最好还是乖乖照他说的去做,强攻是绝对不行的。

不过对于卡洛斯会不会遵照约定好好交换,林默没有半分把握,所以他还是要做好准备。

路线摸清了,交通工具不是问题,唯一的困难是武器。

林默受过专业的训练,能够使用各类武器器械,但是他不是靠这个吃饭的。以往他的任务中更多的是靠伪装,靠欺骗,靠技巧来达到目的,偶尔也会利用身体,比如像这次,暴力手段很少使用,大概只有找卡洛斯麻烦的时候才用得上,当初来Z城的时候计划是混入梵家,在火力方面明显是准备不足,到了这种时候他就头痛起来了。

地下交易平台上很多东西都能买到,但是真正的好东西需要渠道更需要时间等待到货,可惜林默缺少的恰恰就是时间,他不能等到明天晚上再行动,事实上明天上午他就准备动手,所以他的主意很快打到了梵景文的头上。

梵家有没有军火这个问题不需要多问,梵景文甚至连多功能的靶场都在自己家里建了一个,在枪械方面的收藏非常丰富,足够发起一场小型的区域战争。

反正梵景文的就是他的,他的还是他的,林默对自己准备光顾梵景文的收藏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很快就调整了心态。

那天晚上,林默第一次一个人乖乖地睡到了辅卧,没有抱怨也没有偷袭,哦,其实偷袭还是有的,只不过地点换到了梵家靶场的武器装备室里。

第十五章

林默对自己寻找宝物的能力一向很有信心,他的掘金雷达非常发达,这一次也没有例外。他在装备室里转了一圈,就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那是阿尔法公司生产的NET700型自动手枪,它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叫做响尾蛇之吻。亲吻按理来说是件很浪漫的事,不过被响尾蛇亲吻绝对与浪漫无缘,通常亲一下的代价就是死亡,由此可知这把枪的威力。

NET700有效射程是80米,配备0.45英寸的大口径爆裂弹,一枪下去可以直接轰烂对手脑袋,是那些喜欢游走在危险地界,或者享受战火硝烟人士的最爱,又被称作近战之王。

这把枪杀伤力惊人,不过缺点也同样明显,最主要的缺点是它的后座力很高,没有经过训练的菜鸟开一枪手臂就会被震得发麻,而且射速不够快,一对多的情况下有点吃亏,所以新人们虽然一见它就会倾倒在它美丽的姿态之下,但是实战的时候一般不会选用它,只有枪龄数年经过特殊训练的老手才会对它魂牵梦萦想方设法要去占有它。

林默就是属于后者,曾经幻想过很久,一直没机会用到,此时一见就对它爱不释手,当下拿起来试了试手感,银色的枪柄触手冰冷,却让人有种莫名的安全感,这可能就是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平常林默并不相信这种感觉,不过今夜,他愿意相信。

明月从东边的窗户移动到西边的窗户时,林默已经收集到了他需要的各种工具。梵景文的藏品很丰富,甚至连微型炸药都有,林默一边纳闷着梵景文在武器装备室放这东西干嘛一边毫不犹豫地将其纳入口袋。

这些东西放在身上很不安全,难保不会在搂搂抱抱的时候被梵景文发现,所以林默又光顾了一圈梵家的车库藏好他的东西才爬回被窝。

第二天,林默在刷牙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眼睛里面竟然有了红色的血丝,不过现在的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为此哀悼,只是发出了偷鸡摸狗真的很影响美貌这种不着调的感叹。

等他收拾整齐打开房门,梵大少爷正站在门口,一脸惊讶地看着他,手上还保持着要开门的姿势不动,林默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兔子一样的眼睛,迅速用手遮了起来。

“今天怎么这么乖,不用我叫就起来了?”

梵大少爷发问以后,林默才明白他惊讶的原因与他的眼睛无关,悄悄放下手掌靠到他怀里,忍不住干笑起来,说道:“早睡早起身体好。”

“哦。”梵景文握着他的手,认真仔细地看了他一会儿,点了点头,“偷鸡摸狗容易老。”

这话说的也太是时候了,梵大少爷不会知道什么了吧?

林默有点心虚,不过他偷偷看了好几眼,梵大少爷的表情都没什么异常,不对,梵大少爷的眼底好像有点青色,这是没睡好吧?

不知怎么回事,林默发现梵大少爷的脸色也没有往常的健康,和他的憔悴有得一拼时,刚刚冒出来的那一咪咪心虚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照镜子时受伤的幼小心灵很快平衡起来,平衡以后又忍不住好奇梵大少爷昨夜是干嘛去了?

鉴于昨晚他的行踪同样不可告人,林默深呼吸了几次努力压下了他的好奇心。好奇心可以害死猫,今天他还有事要去做,在梵大少爷跟前尽量收敛一点比较好,反正想要知道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逼供,不急在一时。

“林默,今天我送你去上班吧?”梵景文说这话的时候努力维持着脸上的平静。林默的麻烦他当然知道,但是他没有想到林默打算背着他单独去干。

他真的就这么不堪信任吗?还是林默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还不够亲密,所以拒绝他的帮助,拒绝他介入他以往的生活他的朋友圈子?

无论是哪个答案,梵景文都无法接受,但是他连质问都不敢,当然更不敢阻止林默的行动,就算林默已经答应过要留在他的身边,但是梵景文从来就没有过安全感。

林默每次答应他的时候都是在床上,那种时候,任何甜言蜜语都不稀奇。

梵景文只能对自己说出的那些话做出是真心的保证,对于林默,他只能尽量相信他,但是林默以往乱七八糟的生活,让梵景文总是觉得他现在仿佛生活在一个美丽的肥皂泡里面,每天每天都小心翼翼不敢用力,就怕一个不小心就会破灭在眼前。

在没事的时候他可以说无数个不许,林默也会回他无数个好,但是真的有事了一个不许可能就会让他成为林默的前任之一,就算他再不愿意林默以身涉险,也不敢开口说一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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