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皓上班的时间是固定的,宋锐有没有活干却要看运气,两人一天遇得上的时间不固定。一起同居的生活竟也过得安静又和谐,尽管安静的大半原因都要归功于宋锐的沉默寡言。
不过程皓心知他是个很好的人就好了。
宋锐在家的时候,程皓会下厨做一些东西。不和宋锐一起吃的时候,方便面和干面包他也能饱饱地过一顿,然后掰手指头数着自己又省了多少。
因为宋锐什么工作都干过一点,所以家里坏了什么水管电灯泡他全都会修,一手包揽,二话不说,妙手回春地把东西给你弄得妥帖,着实省了好一大笔维修和保养费。以至于有一个星期里,程皓看宋锐的眼睛都是亮的。
宋锐把自己的小铁盒交给程皓,于是程皓非常尽职尽责地把自己当成了宋锐的会计。知道宋锐打死不爱开口的臭毛病,每次程皓总是得主动把抱着小铁盒出来,然后一次给够他一个星期的饭钱。
第一次,程皓在他面前打开小铁盒的时候,宋锐就看到里面已经被仔细地整理成一沓沓的钞票,用细细的小皮筋捆住了。最下面垫着一张纸,拿完钱,程皓就在纸上记下一笔账。直到后来,盒子里又多了一支方便记账的铅笔。
而宋锐每次都是拿着钱就往小铁盒跑,盖子一掀一丢,好了。
看着他哥低头从盒子里数钱给他的样子,他垂着头,睫毛半盖住了眼睛里面专注的神色。数好了,程皓抬头把钱放到他手里,对他说:“多出来的给你当零花钱。”然后重新合好了盖子,回到房里,垫着脚把盒子放到谁也看不见的柜子最上面。
宋锐一言不发地看着这一幕,心里无端地就十分喜欢。每次拿完钱后心情都会变得很好。
程皓领到自己第一个月的工资的时候,心中的感觉很微妙。
第一个月的累死累活,但是拿到了第一份货真价实的工资,程皓只觉得手中沉沉,有点舍不得把它们花出去。然而债是不能不还的。
程皓一咬牙,决定给宋锐买一个礼物。
一顶某高档品牌的棒球帽。
嘻哈风格,款式很潮,做工也不错,很适合现在的年轻人追逐的流行。程皓选了很久,最终决定是它了。耐看还实用,夏天还能遮阳。
主要是他对宋锐的颜值很有信心,戴上肯定会好看的。
宋锐从小没被照顾过,一直以来都对吃穿这些东西从来就没有讲究,心大得不行。十分浪费那张好看的脸和衣架子的身材。
那顶帽子拿到宋锐面前的时候,程皓试探性地问他好不好看。
宋锐从碗里抬起头。他现在用的碗,是程皓知道了他的饭量之后,在一个地摊上淘的青花汤碗。款式简单容量也大,很适合他。程皓自己则是还在用着宋锐的碗。
宋锐嗯了一声,就想埋下去继续吃饭,不忘又补充了一句:“好看。”
程皓伸长了手把那顶帽子戴到宋锐头上。
他选的帽子很衬人。单看那张脸的宋锐,很有种桀骜不驯的帅气。
除了当事人的表情有点懵。
程皓评价道:“好看。”
意识到这是他哥要送给他的,宋锐这才放下筷子,有几分手足无措地舔了舔唇。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帽檐,看着程皓,也跟着木木地说:“……好看。”
程皓坐回位置上,对他说:“太阳大的时候可以戴着。”
宋锐反应慢了一点。他黢黑的瞳仁里开始涌现一点喜悦的亮闪闪的光点,像深海里映出的一点幽微的银色星光:“哦。”然后把帽子拿下来,拿在手里翻来覆去,新奇地看。
程皓发现宋锐的话虽然不多。但是他的心底的情绪都是外露的,那双眼睛里面展现的都是不加掩饰的稚子般的情感。
见到他似乎真的很喜欢这个礼物,程皓也感到高兴,笑得眼睛弯弯。
*
程皓确定自己带了钥匙,转身拉上门,心里盘算着今天晚上要做什么菜。
在这段时间的练习下,他的厨艺已经从马马虎虎进步到了一个正常的水平。不再只是煮面条,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出一些家常菜了。
下楼的时候听见楼道里传来有人上楼的脚步声,在他到了四楼的时候还在继续向他靠近。或许是老楼道里过于安静昏暗的环境,程皓心里生出一种不太妙的感觉。
那脚步声清脆而利落,是皮鞋踏在地面上发出的特有声响。
那声音的主人就在下一段楼梯的最后一个阶梯了,程皓拐个弯,下一刻就在走廊里撞见了人。
还有那张让人一点也不想看到的脸。
那人也看见了程皓。他穿着西装,没系领带,看到程皓出现在他面前时,微微挑眉,脸上似笑非笑的。当然,高兴还是有一点的,原本以为要费一番力气才能把人找出来。要知道,这年头躲债的一个个都跟老狐狸似的。
两人分别站在走廊的两端。一个满面微笑,一个神色不安。
“程先生,你好啊。”他站定在原地,一个人就堵住了程皓所有去路“这鬼地方还真不好找。”
程皓一直没有因为这几天过得稍有起色就忘了这件事情。他局促地朝那人点点头:“我们先找个地方说话吧。”
不管怎么样,尽管这人八成已经知道了他现在的地址,程皓还是一点也不想把人带到宋锐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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