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休假,徐至也并不会有多少空闲。
他每天晨跑一小时,然后去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回家做个简餐。路过书店会进去选些闲书,就以一杯不加糖地鲜榨果汁度过上午,用过午饭后小憩半小时,下午会在独立的琴房练习低音提琴。墙体材质吸音,这是他对这栋房子唯一大刀阔斧改动的地方。
他一个星期平均有四天会驱车到波士顿公共图书馆,选上一个位置一坐就是一天。他并非有多喜欢阅读,只是习惯使然。
徐至小时候最常呆的地方便是家里的书房,每天八小时的私教,和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时间相差无几。
汗牛充栋,典籍和新书他却几乎都挨着看过,他坐在书桌前读枯涩难懂的书时,徐更也会来敲他的门,不过仅仅是翻翻,觉得没有趣味,便瘪瘪嘴跑了。
他被寄予了太多的希望,肩膀上也扛了很多重担,可他从不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
因为徐更不需要将他走过的路,再走一遍。
徐至不太喜欢竞技运动,斯诺克除外。
这种台球英国人玩得比较多,美国人有自己的打法,波士顿鲜有俱乐部会开设单独的斯诺克馆。
球馆向来不热闹,他没有固定的对手,去的时候遇到谁便会和谁来一局。他曾和当地年轻的高中生玩过,也和经验丰富的退役职业球手有过切磋。
——今天遇到的人是程锡。
白衬衫、黑马甲、西裤和领结,很像是正式比赛时的装扮。他身边的人留着最普通的平头,方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显然不是球场上的人。
程锡单手插兜,球杆卡在手腕处,见到徐至进来,立马又直起身。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有半月之久,和之前的两次见面不同,徐至没有戴眼镜,也没有把头发梳得光亮不苟,他的发在灯光下看起来乌亮而柔软,摘下眼镜之后少了几分严肃。
就连程锡自己也很意外会遇见徐至,不过后来想想,也许这就是缘分。
他走过去,拿指腹轻轻摩挲球杆头:“来一局?”
程锡倒是很有职业选手的气势。
徐至脱了大衣,去一边取了品质尚可的球杆,解开手腕的一粒纽扣,用巧粉漫不经心地摩擦着杆头:“技拙。”
台球已经被三角框固定住,整齐排列,质感看上去不错,光泽莹润。
程锡可不信徐至的所谓“技拙”。
他抱着球杆走到一边:“你开球?”
徐至点点头,他对斯诺克很熟悉,不必环视球桌,便已经知道自己所在位置与球桌之间的最佳击球角度。他弯下腰,动作老练而富有张力,五指张开以支撑球杆,简单模拟击球后,打出第一杆。
程锡接触过同僚无数,他们大多有英俊的外貌和完美的身材,却没有一个人能像徐至这样将衬衫穿得如此好看。甚至不用猜想,也知道上乘衣料下的肌肉线条流畅,肤色健康而均匀。
呈三角排列的台球应声而散,滚落自各自的位置,不算好的第一杆,对他们两人都没有优势。
程锡绕着球桌走了半圈,最后选定位置击中了一颗红球。
母球的位置与分值最高的黑球形成一条直线,他打得不用力,七分进袋。
拿到八分,是不错的开头。而再想继续时却发现母球与其他球之间的角度刁钻,没有能简单一杆进袋的关系,程锡眉头微皱,直起身来看向徐至。
那人神色平静,斯诺克是一项绅士的运动,一旦参与,便会拿出精神和耐心认真对待。
他略低头,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被迫打了一杆防守。
自己为自己打出了一个高难度的斯诺克,路数新颖,在旁观战的关峰倒是来了精神,他想看看徐至如何化解。
徐至目光游移,观察形势,他腿一抬,侧身坐在球桌上,球杆几乎与桌面垂直,使出一记有力的攻击。
即便是这样的姿势,也不失风度。
母球受力而强烈旋转,与桌沿撞击后迅速沿着预算的轨道从黄球与粉球之中滑过,与另一颗红球相撞,将其推至袋中,又与另一颗红球相擦,悄然绕过障碍球,最后在离黑球最近的一处停下。
准确的扎杆。
程锡原本以为他会打出香蕉球,毕竟那是在局面糟糕的情况下,有着绝高胜算解斯诺克的常用手法。
徐至的技法完美而精准,“技拙”无非是他的自谦。
而程锡此时心猿意马,徐至侧坐在球桌上,裤脚微微拉扯上去,露出一截黑色竖纹袜包裹着的细瘦脚踝。他穿着向来得体,平时工作刻板低调,私下里多一分雅致,凌厉眼神不冲着你的时候,很难让人移开视线。
关峰嫌弃地用肩膀撞了撞程锡,低语道:“看傻了?”
他这才收起停留在徐至身上的露骨眼神,转而看向球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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