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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初的口气就跟逗小孩子,说的鹿钦原羞恼的红了脸,扯着嗓子喊:“谁是孩子,你是谁叔叔,我是你男人!”

“滚蛋!”闵初一脚把鹿钦原踹出去老远,指着他鼻子说:“赶紧滚,要不然爷捶你一顿狠的,让你知道爷不是白叫的。”

鹿钦原梗着脖子站那儿不走:“我又不叫你爷。”

闵初的手下被逗得直乐:“爷,留下呗,有这小子在咱们就不闷了。”

另有人接口:“他要是敢伤懒爷,咱先捶死他,保证懒爷长命百岁。”

鹿钦原满目坚定大有死磕到底的架势,闵初一挥手:“就这样吧。”把人留下了。

出门打架,闵初再没动过手,往那儿一坐,就没他什么事儿了,一双眼睛却盯在鹿钦原身上,眼见着要把人打死了,闵初只得喊:“崽子,留口气儿!你又不是阎王,索命来了。”

鹿钦原鼻子里哼一声:“留下就是祸害,自己断自己后路。”照着晕过去的脑袋往死里狠捶了几拳才罢手。

闵初嫌他身上杀伐戾气太重,就教他打太极,堆积木,凡是磨脾气的事都让他做,还要限定时间,做快了要罚,做的太慢了也罚,慢慢的脾气就磨的温和许多,别人也总是说他身上有了点闵初的影,但是还不够,达到闵初这种慢脾气的境界还早。

鹿钦原心里既高兴又不大服,他凭什么要做别人的影子,好吧,就算是闵初的影子他也不愿意,他是要光明正大站在闵初身边的人,影子算什么。

第20章 第20章 流言

打架多了,谁都知道假树懒身边有个小尾巴,打架狠,厉害,闵初给他起了个名号,弱阎王,希望他不要像阎王索命似的,太拼。

上泞市本就是黑窝,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互拆台的事也不新鲜,今天是兄弟明天是仇人,今天一块喝酒明天给敬三炷高香,什么事放到暗处都不新鲜。

就是这种常常看在眼里的不新鲜的事,到了自己身上反倒是新鲜的分不清真假了。

鹿钦原有时候会想,那么个漏洞百出的破陷阱,自己当初怎么就跳了呢。

大约是太过看重,连思考的能力都变得低下。

是因为什么来着,对了,当时闵初说要回一趟老家,让他看家。结果这一去就不回了,问在干嘛,闵初说吃喝玩乐,想见面,闵初说在家见不着,问家在哪儿去找他,闵初说回去再说,到后来电话也打不通了,机械的女音一遍遍重复着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漫漫长夜鹿钦原泡在酒吧里消磨时间,有人小声的议论:“懒爷是要结婚了吧,听说新娘子怀孕都快俩月了。”

鹿钦原把时间一算,俩人刚好分开足俩月,他猛灌一口酒,又听一个人说:“男的和男的,咱不是说瞧不起,实在是没什么安全感,女的还能怀孕呢,男的做了你也不知道,也说不清谁干净谁脏。”

鹿钦原一想也是,就是和女人做了,回来我也看不出什么来。

酒吧里什么人都有,消息多的烂大街,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打听出来,鹿钦原连着在这里喝了三天酒,就把懒爷从如何认识那个女孩到俩人在哪里滚床单到两个人定婚的过程滤了一遍。

鹿钦原就当笑话听,听听就算了,见不到人,从别人嘴里听听这个人的事儿总行吧。

回来一块算总账。

被鹿见微的人请去喝茶时他微醺,看什么都是在雾里,听什么都是在云里,就听鹿见微在那里独角戏似的唱:“你妈怎么死的,你倒出息,跟杀母仇人恩来爱去,不怕把你妈气得蹦出来!不管我多么不喜欢你妈,但她是我黑狼鹿见微的女人这点放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我不能让别人看我笑话,仇没报了,还把自己的儿子搭进去,你让我的脸往哪儿搁!”

“原来你还要脸,我妈都死多少年了,你什么时候在乎过,我在外面水里火里的闯,差点死在别人手上,也没见你伸把手。”鹿钦原冷笑:“现在叫我回来提这事什么意思,枕边风吹多了,耳中风了吧!”

“出息,真长出息了!”鹿见微“啪啪”鼓了两下掌,一字一句的说:“你不用管我脑中风还是耳中风,你不能跟那小东西在一起。”

“那你杀了他呀,这么多年你都干什么了,连只小小的树懒都解决不了?”鹿钦原嘲讽:“你可真能耐!”

“哼,小小的树懒?”鹿见微被说的笑出来:“闵初是血蝙蝠的干儿子,是道上公认的蝙蝠伯爵,你会不知道!”

上泞市黑道居多,称黑都,上泽市医疗发达,称药都,上渝市为直辖市,是国内重要经济命脉,称血都,上水市居三市中间,各色产业均衡发展,因此称上水市为水都,四市合称四泉。

至今为止统一过四泉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血蝙蝠,哪怕血蝙蝠现在已经退隐,也是闻名色变,杀伐狠厉的手段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当初决定跟着闵初时,鹿钦原就让人查了闵初的底,清白干净,没什么靠山,全凭本事。现在想想未免太干净了点,不过跟血蝙蝠扯上关系的话,干净也很正常。

鹿见微眼睛毒蛇一样盯着鹿钦原:“现在给你一个理由,杀了闵初,我这个位子就是你的……”

“黑爷……”他的话一说完,站在旁边的女人就急了,鹿见微一扬手制止女人,对鹿钦原说:“杀母之仇不报非人子,我知道你孝顺,现在就是你表现的时候。”见鹿钦原不为所动,鹿见微嗤笑:“怎么,舍不得?也是,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见你舍得下手。就算是闵初给你戴绿帽子,你应该也不会在乎。”

“胡说八道!”鹿钦原可以将闵初要结婚的事情当玩笑听,甚至闵初真和哪个女人结婚了也不见得他就生气,但是男人不同,跟女人可以说是传宗接代,跟男人呢,没什么可说的。

“血蝙蝠喜欢男人不是秘密,闵初是血蝙蝠的初拥也不是秘密。”鹿见微露出胜利者的姿态:“初拥到伯爵,不知道卖多少次屁股才能赚来。”

“闭嘴,我不准你污蔑他!”鹿钦原双拳紧握,鹿见微火上浇油:“你表现的一点不像是相信他,像是恨不得飞去他身边捉奸。鹿钦原,看到你这样我可怜你。”一个血红烫金请柬扔在桌上,鹿见微语带怜惜:“毕竟你也姓鹿,丢脸也是丢鹿家的脸,这个你拿去救闵初。”

“是送死吧。”血蝙蝠和黑狼是死对头,道上没有不知道的,鹿见微这是想借刀杀人啊。

“送死是对没本事的人说的。”鹿见微目的败露也不掩饰,坦然道:“这么说你是不介意闵初那个小东西给你戴绿帽子,也不在意他的死活了。他名上挂着是血蝙蝠的干儿子,其实关系也没那么亲厚,这次明里是去做客,其实是前去谈判,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两说。也不知那小东西怎么得罪了血蝙蝠,不掰扯清楚是不会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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