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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秃头咸猪手,他打算先看看谢明夷那边怎么处理,再决定是否嘱咐自己人去办。毕竟,谢明夷刚从少东家变成掌事的没两年,要他把一个做了多年主力的金牌经纪人就这么搞成一粒废子,好像有点为难,但黄煜斐相信,那个从小和他一起混大的家伙不会因为一点点为难就怠慢自己的要求。

下次带李枳见朋友的时候,还能问问苦情谢老板和家姐进展怎么样了,再嘲笑一下他。黄煜斐心情越发轻松起来,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给庄台经理拨了个电话。

他让他们以后把那个瘸腿的赌债都记在自己账上,顺便把人捉住,治治腿。

之后的十多分钟,黄煜斐老老实实盯着李枳睡觉,越盯越精神。

他又灌了口自己杯子里的龙舌兰,心中有好多绮念。比如,他真想和近在眼前的李枳一起躺在有月光的屋子里,看几部老掉牙的英雄片,喝两杯果汁,再搂着他香香地睡上一整天。谁也不能来妨碍他,醒来后就要告诉李枳:我中意你,你一定要是我的。

再比如,他想和他去骑马,在马场还不够,他想带他在大马路上招摇过市。

黄家的小九少爷把脸埋进毛衣高领,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下,然而思绪却仍然在飞,飞得没边没际,纯情得让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但他确实没辙,老实说,这些诡异想法从大概四年前在YouTube上偶然看到那个用户名为Leeze的中国男孩弹吉他开始,就在黄煜斐脑海中描摹清晰,逐渐成长。

当时他也只有十八九岁,正是幼稚且无趣的年龄,被胞姐扣了护照关在美国,已经十年没踏上故土。偌大一个家族,只有他被流放了十年,生活里充斥着学习考试,论文实验,恋爱分手,如此循环,周期越来越短。黄煜斐心不在焉地过着他的繁忙日子,着实不懂应该怎样描述Leeze带给自己的那种从未有过的清澈感觉,后来从谢明夷那里得知,这个词大概叫“圈粉”。

为什么圈粉,要说是惊鸿一瞥也不为过。黄煜斐始终无法忘记Leeze拨完最后一段泛音,撩起眼皮看镜头的神情。清清瘦瘦的男孩戴着遮住半张脸的黑色口罩,盘腿架琴,坐在空荡的旧房子里,细白的手指每拨一次弦,黄煜斐就心跳一次。

为什么跳,暂时想不明白。

关于这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他全无了解,对摇滚音乐他也不太熟悉。黄煜斐看的第一支视频是他的原创曲,一分半钟,听起来像是汹涌潮汐,曲名处却标了长长一串的拉丁文。

他当时正在开一罐冰镇健怡,气太足,汽水溅到屏幕上,脸上,眼睫上,黄煜斐却不擦,他看愣了。不懂得怎样写乐评,只觉得好听。后来又查到那条曲名实际上是一种热带斗鱼的拉丁语科属名。拇指大小的一尾小鱼,游在水里,看起来像一片轻巧的橘色花瓣。

那天在实验室制强酸的时候,被分手很久的某任哭着质问你到底爱没爱过我的时候,哪怕是午睡前恍惚的时候,这一小段潮水一样的旋律,还有那条橘红小鱼,萦绕他周身不散。

当晚黄煜斐拒绝学院新来的古巴美人的派对邀请,熬夜把Leeze的YouTube channel翻了个遍,发现录视频时这个人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不愿意和观众有任何互动。与其说是分享音乐,不如说是在……炫技?

这不讨好的炫技着实把黄煜斐深深迷住了。

从此他也开始了每晚必看Leeze是否有更新的生活。

或许是因为Leeze弹得确实很好,眼中尽是少年意气与胸有成竹。

又或许是因为这个瓷器一样的少年身上具有一种冷静的、自然的美感,以及摄人心魄的专注与纯净。他撩起刘海拿手背擦汗的一刻,他掩在口罩后的几声咳嗽,以及夏天时搭在琴上的葱白小臂,那个分寸,那股子劲儿,都无端让黄煜斐想起快要融化在手里的冰雪。

所谓冰肌玉骨。

是远方中国红墙青瓦间掩映的雪,柔盈,酥骨,不经尘世。而不是他身处的新泽西州,每年冬季像灾难片一样粗暴席卷堵住大路的暴风雪。

黄煜斐仍然冷静,曾经认为这捧冰雪遥不可及,并注定无缘。尽管他着魔一样,迅速申请了拉丁文专业作为辅修科目,谁都觉得他闲极无聊;尽管他在与姐姐的通话中,屡次强调自己硕士毕业后一定回国的决心;尽管他也静下心来,开始漫无目的地听些绿日、滚石、平克弗洛伊德 。黄煜斐瞧着自己的未来,仍然是满眼渺茫。

感觉就像在海洋中漂浮,然后抓住一根绳子,游游荡荡,谁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带你去到自己想要抵达的岛上。正如他以为自己永远也看不见Leeze的全脸。

看不见也罢。其实先前黄煜斐根本就没想相信一见钟情这种荒谬体验,甚至嘲笑梁祝,讽刺辛波斯卡。他否认自身出现此类情愫的可能性。短短几年却亲眼看见自己心中一颗种子破土成树的过程——如此真实、有力、不可挡。一股水,长流着,把他磨润了。他抵抗过、怀疑过,他在将近三年后才对自己精疲力竭地承认,这就是所谓的“爱”。

一种他认定自己不会再有的东西。

或许也可以归为宿命。他是一个容器,他看到某个特定的人,就不自觉把自己倒空,所有空间都装满对一个人的欣赏,然后爱情就自然发酵。尽管这段似乎注定无果的迷恋太飘忽,一度让黄煜斐感到绝望。

所幸,此时此刻李枳近在眼前,是真人,不是魂儿也不是幻觉。四年的鲁莽时光浓缩成相见的一秒。没有屏幕中的距离感,没有台上的光影纷乱,李枳现在是个活生生的,普通话带点京味儿的简单男孩,喝了他的酒,安静地睡着了,在他的私人地盘。

口罩挂在右耳上,露出了整张清秀的面容。

李枳确实长大了。

长大了也是这样一个好看的人,有着一双从不曾改变的流光的眼睛,秀气却不女气。和一年前自己费尽周折偷偷回国,在上海某家Livehouse匆忙见面时的印象稍有不同,李枳新钉了两颗米粒大小的方块形耳钉,手指上的金属指环也多了几个。他有双实在漂亮的手,指节修长,橄榄型的小圆指甲修剪得整齐,还透点粉,看上去特别温润。虽然这一年来个子好像没长,但头发变长了,脸上也多了些血色,整个人的精神状态要比当时好上很多。

最大的不同是,兜兜转转,李枳这次终于认识了他,并且一定会记住他。

黄煜斐感觉十分棒棒。

你喝醉讲的话,醒来还会记得吗?他默默问眼前人。忘记了,就再让你记起来。他又想。

黄煜斐叹了口气,帮李枳把虚挂的口罩拿下来,又注视着他微微翕动的睫毛,以及他脸上的每一颗小痣。这些细微之处,他曾在脑海中试探着描摹过无数次,太过亲切以至于他现在亲眼看见,就横生出一种亲吻上去的冲动。

尽管和这个人并排坐着就已经非常幸福,但黄煜斐清楚,这对自己来说远远不够。再者,一颗宝石他找了也等了四年,才辗转到了自己手边,既然已经伸手可及,又为什么不能触碰?

他根本就等不及了。

黄煜斐手臂撑在吧台上,俯身靠近那张苍白中泛着淡淡酒晕的脸。他的嘴唇轻扫过睫毛、眼皮、鼻梁、下巴。扫到李枳的耳后。

这种不带太多情色意味的、干燥的、单方面的吻,他还真不太擅长。

感受到李枳纤细的鼻息,黄煜斐迟疑了一下,又僵着手,有点犯怂又有点不甘心似的,轻轻抱住李枳。他抱得太小心翼翼了,只觉得浑身硬,脑子也发木,他往下滑,鼻尖抵在那人白腻腻的颈子一侧。

李枳衣服上的烟味比他预想中要重很多,混合着在赌场沾上的钱味以及劣酒气味,让黄煜斐皱了皱眉。可他的身体,贴着闻却是另一种味道——好像站在一片鲜嫩草地前等待风把汗吹干时,大口大口吸入的空气,清淡又难捕捉,却同时是一种无声的、热烈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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