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李枳向来非常清楚,他同样明白在这样一个缭乱的城市中漫无目的地寻找,找到油尽灯枯也找不见他想找的那个人。
但要他还没山穷水尽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地回去?他做不到。
他正在做的,是他必须要做的事,不做的话,他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就像有些时候你明知自己在白费力气,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你费时费力到底图什么?可能什么也不图,仅仅是因为这事儿和某个人有关,你才会做。
可就是很难做成。那怎么办?先吃冰激凌吧。
天气闷热,李枳吃得很慢,舔到第二个球时,冰激凌已化得很软。他舔掉马上要往外漏的甜水,路过一家卖洋酒的小铺子,忽地,在前方路口的店招牌底下,恍然看见一个身影。
没看见脸,但李枳还是像被雷劈了一样。他感觉脚下地面垮塌,自己掉进了一个大坑,我了个大槽,他暗骂道,飞快地追了上去,就像在往大坑外面拼命地爬。
那段街路的霓虹是纷繁的、炫目的,前方天际的一线夕阳给人一种外面是火海,而自己身处一口正在合盖的大锅的强烈错觉。他撞上许多行人,逆着他走的,顺着他走的,也说了很多句“对唔住”,有点无意识,他心里只剩追上那背影这一个单纯的念头了。
真正追上是在一个叫做“双喜楼”的旧楼边上,有人在摆摊卖炸章鱼,减缓了那位大长腿的速度。李枳伸手一拍,那人错愕回头。
“认、认错了,”李枳后退一步,大喘着气,呆望那张陌生的脸,“对唔住。”
“算咗,唔紧要。”
那个正面和黄煜斐没有任何相像的中年男人转身走了,留下一个和穿牛仔裤的黄煜斐有八分相似的背影,消失在霓虹的艳光之中。
我实在不该认错的,在这种地方偶遇就真成电视剧了,我现在真的已经疯到看谁都要往他那儿琢磨一下的地步了吗,李枳懊悔地想,回过神来,才发现手里的冰激凌已经被捏碎,奶汁儿流了一手,发甜的黏。
怪不得路人都这么看我,李枳低下头,默默到街角,扔掉期待半天的酥脆蛋卷皮,又随便擦了擦手。
不是很好擦,餐巾纸被粘在皮肤上,越擦越起球。李枳也擦得心不在焉,纸用完了,还是没擦干净,他仍然在想,万一刚才回头的是黄煜斐,那该有多好啊?
不抱希望地,他拨了黄煜斐的号码,不出所料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他简直要恨死这句话,垂着眼睫,面无表情地盯着垃圾桶里彻底化掉的冰激凌残渣,一滴一滴地往下掉眼泪。
他已然很久没哭,以为黄煜斐跟谢明韵求婚的那天他都没哭,所以当有凉凉的液体从眼眶中突然落下来,他也花了那么一小会儿,才意识到这是眼泪。手指上沾着奶香味儿,李枳埋头穿行于人群,一声不吭地把丢人的泪水抹干净。
不成,不能再这么怂着,不能继续当脆弱幼稚脑子里只有棉絮的二百五,全世界就你一个有委屈?他琢磨着,走到平直的海滨大道上,不近不远地望着昏暝海面,六月的东南季风又湿又燥,吹在身上,李枳突然顿悟。
他下定决心要去昨天打听到的那个地址。
是的,没错,他活像个跟踪狂,已经知道了黄家宅子的大抵方位。就在大帽山东南面,依着山麓,有着非常气派的大门,以及凶狠的石狮。人家告诉他只要去到那里就能看见。
当他下了的士到达目的地时,确实看到了气派的大门,和凶狠的石狮,更看到了比石狮看起来更凶狠的,穿着黑西装的守卫。
一共三个,个个儿都是放大版的余翔,没个好脸,李枳腹诽着,插着兜绕着山走,绕到守卫看不见的地方,然后就悄悄窜进了芜杂的灌木之中。没什么高树,灰头土脸扒拉着,就能往上爬。路很好找,是盘山的,宽度可供一辆汽车通行。
这时天已经黑得很透,但山上不算太暗,城市的灯光照射上来,给夜染上一种虚幻的亮度。
不时路过类似祭台的东西,披着红布,大约百米一个,看着怪瘆人的。不过倒也可以解释得通,毕竟黄家是靠博彩起家的,对于风水,应该比谁都在意。
李枳数到第十一个祭台,估摸离山顶不会太远——这山实在太矮,和当初看烟花的小潭山属于同一个级别,他事先也站在远处观察过,黄家的宅子就坐落在山顶北侧,很大一块灰暗白色,可能是围墙。正发愁着待会儿该怎么混进内部呢,李枳忽然被一阵疯狂的犬吠惊得一个激灵。
紧接着是脚步声,有人的,也有狗的,急匆匆乱糟糟朝他这边赶。当那摇摇晃晃的手电筒照来这个方向时,李枳已经缩在一棵不算粗壮的野树上屏息凝神。
狗还在乱叫着,一共三只,体型大得吓人,有时环绕四周,有时朝着他的方向。两个穿西装的保安正在互相咕哝着什么,电筒的远光在手里乱晃,好像雪亮的眼睛,要揪出入侵者。
我靠,这也太不讲理了点,李枳心脏都要蹦出嗓子眼,胡思乱想着,难不成整座山都是他家的?别人爬山锻炼都不行?
好在那两人三狗最终也没能找出藏在树上的登山爱好者,无趣又狐疑地离开了。李枳在树杈间卡着,缓了一会儿,确认周围静谧,已经没什么能构成威胁的活物,他才跳下树来。
他懒得管蚊子包,也懒得管胳膊腿儿上被枝杈划破的那几道,确认手机还在兜里存活,只是没信号,便继续沿着山路向上走去。他知道自己是在强装镇定,但也别无他法。倘若真找到黄煜斐,自己是能提供帮助还是增加麻烦,同样也不敢去多想。
就这样,在虫声阵阵之中,李枳走到一个路口前。
再往上,便是一条笔直的林荫道,两侧围满香樟,比盘山路要宽上许多,貌似不长,却也望不到头。他直觉走完这段路就能到达那块模糊的高墙,于是深吸一口荡着清香的空气,整了整领子迈开脚步。
结果,刚走了不到五十米,有辆开着远灯的车,就顺着坡路俯冲下来。
那炽白光线把李枳激得下意识想闭眼,本能告诉他必须得逃,于是转身往坡下飞跑,却瞬间被那车给逼着追到屁股后面。远光刷地关了,李枳听到有人在喊他名字,他有点怔愣,盯着从驾驶座下来的人,恢复视觉之后,更是惊得话都说不利索。
“……余翔?黄,黄煜斐呢?”
余翔走上来,不由分说就把他往车上拽:“别在外面说。”
那人手劲不是盖的,李枳像破麻袋一样被甩上后座。那是辆很宽的车,内部比黄煜斐的宾利还要豪华精致,后座的左边,坐了一位穿着深色半袖旗袍的年轻女人。
那张脸算得上美艳,长发微蜷出妩媚的弧度,但更引人注目的,是整张面孔透露的干练和凌厉。表情却是柔的,她眸色似水,朱唇轻启,正对李枳浅淡地微笑,李枳也认得这张脸,他在老照片里见过无数次了。
“你好呀,我是黄宝仪,”女人一开口,竟有点烟嗓的感觉,说着无可挑剔的普通话,款款朝李枳伸出右手,“黄煜斐的胞姐。”
“你好,我认得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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