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死!
☆、第2章音乐才子
夏煜,自己现在是夏煜。
夏煜是一个创作型歌手,是一个一经出道就红遍全国的创作型歌手,是一个只唱自己作曲的歌的歌手。
据宫骜的了解,夏煜18岁出道,以每年一张专辑的速度,已发了三张专辑。而这三年却年年都能包揽各项音乐大奖。被粉丝们称之为“音乐才子”,并被媒体称赞“他将引领新的歌坛风向”。
夏煜以从小学习各种乐器为基础,加上与生俱来的天赋。再通过他不断的突破和坚持,终于在歌坛获得了卓越的成绩。
他创作的歌曲,每张专辑总有几首歌会传遍大街小巷,而其他的歌曲却又是非常的特立独行,让粉丝们为之癫狂。
他有一个特性就是话不多,甚至有些人说他有些自负。但人们又都原谅他,因为艺术家都是这样的品性。
宫骜静静的躺在病床上输液,周围暖色墙纸的墙壁,让整个病房显得很温馨。
落地窗户被薄薄的一层纱帘遮盖着,仍然能看到窗外明晃晃的天。宽大柔软的床,让宫骜睡得很舒爽。
从没有住过这样的病房,温馨的像家一般。不对,像豪华的家,前世宫骜可没有这样华丽到不像话的家。
刚刚从护士那里要过镜子,并照了好久镜子后的宫骜现在脑袋很乱,像一堆纠缠成团,打了无数个结的麻绳,根本不知道要从哪里着手解开。
重生后的宫骜是夏煜,他不仅要继续宫骜的生活,更要过好夏煜的生活才行。可,自己也不是夏煜亲近的人,就连朋友都算不上,只是曾经见过一两面,招呼都未打过的那种关系。
自己对夏煜的人生并不了解,重生后的生活根本就不是想象中那么轻松自在的,重生后的身体是要继续肩负责任的。
转念,病床上的人颦眉舒展,眼神透出亮光来。
失忆!
可以说自己失忆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自己对夏煜人生的空白认知。
但,仅仅一氧化碳中毒和失忆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幸亏宫骜是个喜欢读书的人,曾经读过一些心理学的书籍,那么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了。
可以解释为:因为目睹了五米外,那具凄惨并血淋淋的尸体后,内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而无法接受,所以选择失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完全说得通。
但这样的失忆总是暂时的,所以,宫骜必须得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夏煜的人生了解的非常清楚,到时候再告诉大家,记忆已经恢复。
即使如此,宫骜仍然对夏煜产生了好感。
不仅因为自己在他身上重生而感激他,更是因为自己和他的出事地点竟然这么接近,也许冥冥之中,这就是一种缘分,一种安排和一种宿命。
得知自己的死讯后,爷爷也不知该如何伤心,一定要赶快出院去看望爷爷才行,实在不行就告诉他自己重生的事情。宫骜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爷爷了,还好还有爷爷,宫骜并不是一无所有。
咚咚,敲门声响起。
以为是护士,宫骜没有理会。护士每次进来之前都会敲两声,然后再进来。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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