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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进入的时候他都吻着他,叫人目眩神迷。这个吻漫长地有如被明楼统治的一台球,对手是没有任何机会挣脱的。临时起意,没有足够的润滑,他感到疼痛,又不愿抓着他的手,怕叫他也难受。如同一个快要溺死在球桌上的人,漂亮的手在绿色的球桌上艰难地匍匐爬行,直到触到那根被丢在一边的球杆,然后死死的扣住。

“你可以抱着我。”明大教授把那根杆子从他手里抠出去。只看着我,只握住我就可以。别的人,别的事,都不许去想不许去碰,球杆也不行。

我们的明大教授,在球桌上和床上风格如出一辙——确切地说,他们还是在球桌上。

一者,韬光养晦,长于布局。他不急着进入,只是浅浅地在入口徘徊,那颗停留在敏感地带的黑球,因着他的动作,似有似无地擦着阿诚的入口,又硬又凉,叫人又害怕又兴奋。意识一片模糊,只有他的脸是清晰的。这么好看的眉眼,如果瞧不清楚,真要凑近些才值得。这念头让他不由得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将他拉下来,吻他的眉毛。舌尖从眉峰滑到鼻梁,又调皮地在他的鼻尖轻轻弹了两下。

“啊——”他感到那个留在体内的部分胀大了些,撑得他难受——倒不如进来,将我钉死在这桌上的好。

二者,步步为营,防守反击。阿诚的吻技好得很,全赖明大教授一手训练。教会徒弟,师傅也未必就饿死。他扶住阿诚的脸,就这么直直地吻下去,将他肺里的空气都要碾压干净,只能从这个吻里获得他全部的生机。阿诚感到一股濒死窒息的快感,忍不住用皮鞋尖去勾他的小腿。这个姿势让明楼进入得更深,两个人都禁不住呻吟出声。

三者,抓住机会,一杆清台。他感到自己被往上推了许多,脚腾空了,全部的重心都落在球桌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最深处也被填满,狠狠地撞进最要命的点。他要时间和机会喘息,然而这个机会明楼也不给他,只是如疾风暴雨一般地进入了最后的攻伐。

他无法压住自己的声音,只是漫无目的地喊着明楼、大哥、先生,所有的称呼如同无数的烟花在脑海中炸裂,什么都不存在,他只慌乱地抓取任何的一个,叫他抱着自己,满足自己,快一点,慢一点,轻一点,重一点。谁也不听他的,明大教授自有自己叫他抵死销魂的节奏。

“大哥!大哥!”

“我在教你,叫我老师。”

“我……我这么多老师……你知道我在叫……啊——”

技不如人,永远不要顶嘴。

明大教授再有钱,原先也没有打算去个俱乐部就买个台球桌回来的——不过既然一脸狐疑的经理认为这些牛奶痕迹清理不掉,他也只好乖乖付钱,把这台球桌买了回来,丢在他们的地下室里。

“你这台球课贵得可以。”明大教授把玩着颜色诡异的八号球。

“最贵的还是你这老师。”

“可这学费还要老师付?”

“我可付过了。”提起学费,学生总是有些腿软的,“你可刚签收过。”

“那是首付,Time for installment。”

把人扣在台球桌上叫他欲仙欲死的时候,明大教授终于觉得这台球桌买得也还算划算,即使最后阿诚依旧不怎么会打Snooker。

第34章 十年树人

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都是骗你们这些没有经验的。

大哥是先传统私塾开的蒙,然后进的新式学校,所以即使学了一堆西洋知识,骨子里一派传统士人的心思,与情爱一事,只身体力行,甚少在口舌上有所表示,也绝少与我谈及此事。如此甚好,他如果真像外国人一样问起我如何爱上他,我也不好意思实话实说一句“见色起意”。

不论这些年他体型怎样变化,长得真是英俊。

王天风说他是“从古至今标准的美男子”。虽然大哥总觉得王天风是个疯子,但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是很正确的。他早年特别瘦,穿着风衣立在逆风里,漂亮锋利得像是一杆闪着银光的标枪。

第一次他接我晚了,彼时年纪小,无理取闹地发了一通火,他也没有怪我,反而和我讲道理,第二天一早就来接我,挤在一群中年妇女里,鹤立鸡群。

我上中学的时候,他上了大学,放假早就开着汽车来接我。我们学校对面就是女校,放学时间比我们早上半个钟。那时候最不懂事,说不虚荣也都是骗你们的。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候就是他把车停在路边,穿着笔挺的大衣站那儿等我,叫旁人都看见我哥来接我。

他其实可以坐在车里等我,不过我料想他也是乐意女生看着他窃窃私语,捂嘴偷笑的。

此事绝非空穴来风,或者我编排他。因为我们当时伦理学老师也兼着对面的国文课,他有一次说起对面的女生不知道为什么,一到放学都来问个问题,像是存心叫家人在门口等,要晚些回家似的。接着大家才发现罪魁祸首是他。他那时候真是潇洒又漂亮,性子也比现在飞扬,不像如今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如果女生冲他笑,他也就冲人家笑。有胆子大,性格野的姑娘冲他眨眼睛,他就轻轻碰碰帽子,风流做派和明台一模一样——所以每次他教训明台的时候,我总是忍笑得很辛苦,明台也觉得格外委屈。

至于第一次见色起意,是他被授予教授职的时候。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神采奕奕地穿着我挑的衣服站在全校人面前,在黑白照片里笑起来,都能照亮了整本年鉴。

那天结束后,我们往回走,他喝了酒,我还在学开车,就索性走回去。他酒喝得不多,神智是清醒的,只是脸很红,嘴巴笑成一字,眼睛比巴黎的月亮还要温柔。我不敢瞧他,只低头拿靴子踢着石头走,心里乱糟糟的,一不留神把石头踢进沟里,人追上去,也踩进沟里,猛地拔出脚来,幸好只沾湿一点。

“就等你什么时候掉沟里呢。”他笑着说。月亮底下眼睛亮晶晶的,英气勃勃的脸上,仿佛有一对灿星。

他说得对,我就这样掉进了沟里,一辈子也没爬出来。

大哥相信事在人为,但我总疑心这世上有冥冥之中的安排。

饥寒交迫地倒在他学校的门口,又正巧被他瞧见。我常想定是我上辈子积了许多的福,做了许多的善事,又或者下辈子的运气都在今生用掉了。他硬说我跟他亲口说过这样的话,还说他安慰过我。我估计是小时候说的,但又不想认,只说不记得了,肯定没说过。

其实小时候的事大部分我都记得的。

其实我一开始连自己的诚是哪个字都不知道。他在一张纸上写了许多同音的叫我选,我又什么都不懂,只推他替我选一个。他解释了许多,我当时也没怎么听懂,只是喜欢他说“诚者自成”时的声音,所以选了这个字。接着他把我的名字写在本子上叫我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那本本子是他原先习字的,我翻过去,封面写着他的名字,也是鬼使神差,我顺手学着写了“楼”字。这便成了我最先会写的三个字。

后来上学,学校字帖是通用的谭延闿,我才发现我这三个字写得同其他字都不同,追本溯源,原是仿的他的字体,他又习的赵体。我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三个字,都是学的他。

其实一开始我自己睡在楼上的房间,刚住到明家的时候身体不太好。那次早上睡过了,睁不开眼睛。他来叫我,我也爬不起来,只嘴上应着要去上学的。迷迷糊糊感到他探我的额头,叫人打电话给苏医生。兴许苏医生出诊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他又着急,就把我背下楼,坐车直奔医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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