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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你不玩,还不让我们玩。

赵之瑾就是个傻逼,还是神经病,一生都在找一个叫太叔圣哲的男人,呵呵,神经病,他想都不敢想乾朝有三十就能当太师的人,傻逼,太师是那么好当的吗,他要是当皇帝,他的太师最少也要四五十,还要德高望重。

一个幻想出来的男人,却害所有人给他陪葬,也就傻逼瑾能做出来,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回到乾朝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傻逼瑾砍死,让他再也不能祸害别人。

“殿下,您该起来了,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可不能误了吉时…..”

“小德子,扶爷起来!”

我是赵政,我又回来了,今天是我娶妻的日子,我今年十九岁,傻逼瑾十六岁,今年刚开府,不说了,我提着刀要去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我很坏,皮了这么一下,我也不开心,不擅长写虐,所以就一点点的虐情节,我保证,下一世他们一定有好结果的。

毕竟我是好人。

咳咳,四皇子重回乾朝!卒于19,噗噗噗,忍不住又想皮一下。

☆、古董店老板

再一次醒来,赵之瑾没有惊慌失措,很平静的就躺在床上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为何又活了。

他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火就是他自己点的,他活腻了,锦衣玉食又如何,娇妻美妾又如何,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

所以呀,他当皇帝的时候,只顾着享乐了,因为享乐是真的快活,有钱有权就能过着很舒坦,还不用担心被人骂,因为乾朝他最大,想杀谁就杀谁,你骂我,我就杀你,你想杀我,我就灭你九族。

以前他想错了,以为昏君不快活没自由,所以不想当皇帝,结果他当了皇帝,成了昏君,才发现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

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

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

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

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

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

第九年依旧。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自焚而亡。

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

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

所以等赵之瑾接收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

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

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精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

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

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

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

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

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是20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

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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