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老油条的叶南君哪能看不出他心里的小九九,伸手搂紧他家小汤勺的腰,满脸无辜:“我记得你说你是开车来的吧,那我们就不送你了,先走一步了。”
津韶眼珠一转,将头埋在叶南君心窝上,跺了跺脚,道:“冻死了,赶紧走吧,我手脚都冰的没有知觉了,我一定穿了双假鞋,戴了双假手套。”
叶南君反应贼快,连忙握住他的手往自己口袋里放,一边摸着津韶热乎乎的爪子,一边睁着眼睛说瞎话:“怎么这么凉,快放进来捂捂。”
两人朝王学胜点了点头,往公交站台的方向走。是的,他们都是还在租房子的穷人,买不起车。
叶南君关心的话语随风飘到王学胜耳中:“回去后要赶紧先泡泡热水。”
津韶半撒娇的说:“今晚你先暖被窝,把被窝弄暖和了我才要进去。”
叶南君宠溺的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好,臣妾一定会好好伺候皇上的。”
津韶矜持点头:“你有心了,贵妃。”
被迫在寒冷的冬夜中塞了一大口狗粮的单身狗王学胜:“……”好气哦,还要保持微笑。
眼看两人已经走远了十几米,王学胜一咬牙,追上两人,说凛凛冬夜,不忍心让他们在公交站台冻得瑟瑟发抖,愿意做个勤劳的小义工司机护送两人到家。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王学胜给自己打气,这两人是周笙的邻居,刚才有纪宁在,他不好太过分的打探消息,现在就是个套话的好机会,赶紧上!
然后一路上,单身狗王学胜的小心脏受到了多次暴击,每次他挑的头都挺不错的,但还没聊几句,叶南君和津韶两人就能秀一波恩爱给他看,简直烦到不行。
比如。
王学胜:“你们和周笙认识多久了?”
津韶:“差不多有半年了吧,我们是夏天搬过来的。其实我们刚搬来的一星期都没出过门,后来还是实在受不了外卖才想试试看自己能不能做饭,然后闻到周笙家的饭香,才和他认识的。”
“试试看……你们不会做饭吗?”王学胜被他们这么一提醒,想到那句着名的话——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抓住一个人的胃,在心里盘算着回头要学着做几道拿手菜。
叶南君和津韶同时沉默,之后叶南君干笑一声:“不怕你笑话,虽然我们两个独立这么久了,但厨艺这个技能好像和我们无缘,我俩顶多能把饭煮熟。”
这话当然还是胡吹的,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维护者,又不是厨房杀手,早就点亮了厨艺这个技能点,虽说不能和美食大家相比,当个小饭店的主厨还是绰绰有余的。
“哦。”王学胜对他俩的厨艺不怎么关心,他关心的是情敌的水平,“能让你们因饭香认识邻居,看来周笙厨艺很不错。”
津韶双眼发亮:“当然,他不去当厨师简直可惜了。”
王学胜:“可惜我们哨兵没有这个口福。”也许周笙的厨艺是不错,但那只是对不是哨兵的人来说。
“这可说不定。”津韶笑的意味深长,瞥了一眼叶南君,“南君就很喜欢他做的饭,我有的时候都会吃醋呢。”
叶南君连忙表忠心:“我最喜欢的不是他做的饭,而是你给我熬的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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