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时换了包?可是……”
“我站在门后面一直在等机会,你的那个包当时挂着门把手上,王思琦虽然就在边上站着,可是那个包也有离开她视线的时候。”
杨菁瞪大眼睛听着。
“当时很冷,王思琦一直在转着圈跺脚……”
杨菁回想当时的情况,确实是这样的,她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王思琦确实是在跺脚,还抱怨那个地方太冷。
“大约有两三秒钟的时间,你那个包会离了她的视线,虽然很短,不过也够了。我先把我准备好的包跟你那个包换过来,等放好了药,我再找机会把包换回去就行了。”
原来是这样,杨菁感叹,这种办法谁能想得到,不但要有耐心会找机会,还得提前做好万全的准备。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当时他是怎么从楼顶上下来的。
“我就是顺着楼梯走下来的。”
可当时楼里还有不少人,别的不说,勤工俭学的学生就有六个,有很大几率会发现他的,以侯明秀的性格,会这么冒险?
“……当时没人看见你吗?”
“有人看见。”
“那……”当时六个人的口供,没有一个人见过侯明秀啊,“是谁看见你的?”
“是一个男生,没仔细看……看样子是勤工俭学的,当时还拿着打扫的工具。”
梁盛和杨菁面面相觑,那六个勤工俭学的口供难道有问题,有人说谎了?
梁盛去把那六个人的笔录找了过来,翻了一遍,最后指着一个叫林明伟的笔录,“应该就是这个,这个最有可能了。”
杨菁一看,确实很符合,只是:“这个林明伟说他看见的人穿的是蓝色羽绒服啊?”
梁盛看着她,不说话,突然福至心灵,杨菁想了起来,“蓝色……对了,怎么这么熟悉,他去偷猫的时候就是穿的蓝色羽绒服。”可转念一想,这也不对啊,“他如果多了一件羽绒服的话,他往哪放?他的包不像是放了羽绒服的。”羽绒服鼓鼓囊囊一大团,如果放在包里很明显,而林明伟当时的话,表明他的包里不像是放了羽绒服的样子。
梁盛却是早已想到了,他解答了她的疑惑:“因为自始至终他只有一件羽绒服,他那件羽绒服是正反两面都能穿的。”
杨菁恍然大悟。
当时他们只问有没有见穿黑色羽绒服的,所以怎么都问不到啊。
杨菁和梁盛从审讯室出来的时候正好是半下午,午饭两人也没吃,这会儿都觉出饿来了。
“走吧,先去吃点东西。”
梁盛领着杨菁去附近的一家饭店,这附近吃饭的地方,他们局里的人都吃遍了,哪家好吃哪家不好吃他都知道。
杨菁一路都笑眯眯的,现在整个事情都清楚了,罪犯也伏法了,突然就觉得天格外蓝,空气格外清新了,再看看梁盛,嗯,男朋友也格外帅了。
梁盛心情也不错,嘴角挂着笑,看着杨菁一蹦一跳的走路,突然杨菁停了下来,警惕的前后左右都看了一遍,梁盛正想问她怎么了,就见杨菁一下跳起来,两只胳膊圈在他脖子上,用力往下一拉,梁盛头一低,杨菁往上一凑,“啵!”一声,两人结结实实接了个吻。
偷腥成功了,杨菁立马放开他,站在那里咧着嘴对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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