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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我手上的确实伤得很厉害,明天恐怕难以再做体力活了。无奈之下,我再次请求ViVi尽快加派人手。

这次,她答应得很爽快,还很心疼地对我嘘寒问暖,并承诺明天一定会有人来帮我,我很感激她。

晚上,兰夕也终于从外地出差回来了。

她看到被花刺刮伤的我,愤愤不平地说:“灵子,你知不知道,那个女人在整你!人家把你卖了,你居然还给人数钱!不行,你辞职吧,明天不要去那里上班了!实在不行,你可以到我公司来上班的。”

“夕,你别那么想,ViVi不是那种人,我是自愿去帮她的,她也承诺帮手明天就到了。再说了,我怎么去你那上班,互联网业务我不懂,不想给你添麻烦。”

“你觉得你现在这样,就没有给我添麻烦吗?”兰夕难以理解地看着我,说,“你是不是失恋后脑子坏掉了,你以为这样,就能博得他的同情,赢回他的心,让他回心转意?”

“我……”被兰夕戳中心事,我心中一窒,顿时语塞。

兰夕的气不打一处来,拉着我走到落地镜前,指着镜子里伤痕狼狈的我,气得炮语连珠:“我不管你和他为什么走到这一步,但你自己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我兰夕怎么会有你这种没出息的姐妹?!我要是你,就算是不能挽回这段感情,我也一定会把自己整的更加光鲜靓丽,活得更加精彩!我更会让他知道,失去我,是他最大的损失!”

面对她另类的开导,我竟无言以对。

我不是兰夕,永远不可能跟她一样。

她拿得起、放得下,第一次创业失败,可以立刻收拾心情,重新出发;她和初恋男友分手,第二天就可以安排自己与网友见面——虽然那次是我顶替她去的,而她就昂首挺胸地去参加社团活动了。

如果我也可以像兰夕一样就好了,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

但我偏偏是一只不敢面对现实的鸵鸟,只会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用手机写着博客。

我将一张自己被荆棘扎得满是伤口的手的照片,贴到无人光顾的博客上,并写道:

曾经,有那样一双修长白皙优雅的手,带给我温暖与呵护,带着我的双手游走于黑白的琴键之间。

如今,我再也得不到那双手的呵护了,我才发现,蔷薇虽美,却布满了会令人受伤疼痛的利刺……

本以为我的博客和那片废弃的仓库一样,除了我自己,永远都不会有人问津。可今天,我写完这篇心情日记没多久,手机突然发出留言提示音。

点开用户端,日志下竟有一行简短的留言:好好照顾自己。

落款是的网名竟然是——洛辰!

这个名字仿佛封印冲破冰湖之底,让我猝然一惊,握着手机的手也不受控制地一抖。

大脑空白几秒之后,思绪百转千回……

真的是洛辰吗?还是一个网名为“洛辰”的网友?

寥寥数字,关切的语气,这……一定是我曾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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