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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下室?应该知道的吧?”

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下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子。

其实说实在的,这屋子现在就挺闷热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色的水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长出蘑菇来。

“你也不容易……”唐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种历练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

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

“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找了个袋子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

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

“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

“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下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

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蓝,黄毛,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怪物。

顾颐微微闭眼,试图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里,墙壁上有一块奇怪的阴影,在黄毛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阴影中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毛身上,爪子大力掀开头盔的同时已经露出尖锐的犬齿,冲着颈部搏动的位置咬了下去。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黄毛并没有看错。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但这个过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

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内,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高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做不到。

另外,就是抢劫者唾液在黄毛身上存留的时间。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后会逐渐自猎物体内挥发,就像顾颐在黄毛脖子上看到的两个红色圆点,那就是唾液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点血族的特有魔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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