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
这个破摊子,他一个人处理就行了。
***
古代区的工作人员,一驻少则五年,多则十几年。
有些人离开后,再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晚上的时候,余初烧了几个菜。
一个糖醋排骨,一个辣子鸡丁,一个跳水鱼,还有两个素菜一个凉菜,也算凑足了一桌离别宴。
谭宪倒是没有料到余初在古代的灶台上,厨艺发挥的还这么好,他看着桌上的菜色,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于是他看向刚坐下的余初:“有酒吗?”
“有的,厨房有酒。”余初起身,“我……”
古代的调料不够,有些荤菜 压不住腥味,就只能把酒当水用,她之前买了不少。
“你坐着,我去拿。”
谭宪再回来的时候,两手各抱一坛酒,一大一小,大的也不过就是两三斤的量,小的大约只有一斤。
他酒量不错,但是不酗酒,只是牢狱之中被关着的时候,日常饮食连基本人道主义都没有,好几次被湿气太重骨头隐隐作痛,就想着要是有壶酒就好了。
今日,勾起了他喝酒的兴头。
谭宪将两个坛子封泥拍开,大的摆在自己面前,小的则放在余初面前:“我喝我的,你随意。”
古代的酒不是蒸馏酒,度数一般不高,当饮料喝一碗半碗,问题也不大。
余初原本想拿小杯子去装,看见谭大爷豪气的给他自己倒了一碗,又悄悄把捏着杯子的手收了回去,换了个小碗。
堪堪只倒了个半碗。
她年纪小,在刚入驻地的时候还没有成年,大家聚会的时候,给她点的都是饮料,个别闷坏的,还特意点了娃哈哈。
然后一桌人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喝着娃哈哈直乐。
后来,去了古代区,宋家门风严谨,有戒酒、戒赌、戒色‘三戒’,家里男人不喝酒,自然在餐桌也就没有见过酒。
再后来,她被肃美人捡回了界市。
肃美人饮食作息没有规律,胃伤的有些狠了,有他的地儿,都不会有酒出没。
所以算起来,她喝酒的次数并不多。
为数不多不多的几次,还是在毕业散伙饭和回老家的时候,多半也是浅尝即止。
她端起碗,尝了一口,糯甜中带着微酸,香味悠长,口味倒是十分的好。
谭宪不劝酒,自己喝酒倒是很痛快,第一口就是小半碗。
也许是酒香勾的,谭宪脸上也多了些人情味:“我看过档案,你是清大毕业的?”
余初点头。
“十四岁上的清大,算得上少年天才。”谭宪有些好奇,“你怎么想着来驻地的?”
“我实习的时候才十六岁,脸长得又嫩,正经单位怕被人说用‘童工’,也怕我智商够情商不足,融入不进团队反而成副作用,HR犹豫归犹豫,到头来还是把我刷了。”
其实那时候,按部就班,她应该读研考博,考虑考虑出国。
等到博士毕业了,自己也不过才二十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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