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然听后轻轻笑了起来,“我也觉得能遇上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第169章 薛岚仲的一天
薛岚仲行走在M国的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头,自己虽然在这里出生,但是却一直不喜欢这个国度,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种,自己不太擅长的语言,都让他的情绪莫名暴躁起来,不过如今,他已经没有任何选择了,一贫如洗的自己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当年他偷偷转移的财产被薛珩发现,薛珩鱼死网破地将一切都捅了出来,他依然记得最后一次简单薛珩时的情景,薛珩满目通红,恶狠狠地看着他,嘴里吐着最恶毒的话,他现在只记得最后一句:“薛家没了,你也永远不会好过的!”
的确,没了薛家,没了钱自己什么都不是,他痛恨的东西,最终却成为他最想要的东西。
薛家是罪恶的,就如薛珩所说,就算再罪恶又如何,自己身上依然流着薛家人的血,这种罪恶自己依然逃不开,否则当年就不会因为区区的嫉妒,而害人性命了。
今天是平安夜,M国不管哪个城市,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商场门口摆着华丽的圣诞树,伪装成圣诞老人的工作人员给路过的行人送小礼物,薛岚仲经过圣诞老人身边的时候,圣诞老人给了他一个圣诞糖果,还说了一句圣诞快乐!
薛岚仲面无表情地接过糖果,道了声谢谢,继续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过了繁华,在街角的地方,看见了一个流浪汉,他蜷缩在角落,希望能躲过这寒冷的冬季,不知道为何,这让薛岚仲想到了冯思澜。
薛岚仲自知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就像冯思澜说的,自己不过就是在阴暗的角落生长起来的垃圾,他这样的垃圾,自然而然,不喜欢那些光明的刺眼的东西,周景飒如此,魏然也是如此,所以那时候,冯思澜问他愿不愿意去逗逗魏然,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那一刻,他所想的真的不是报复薛珩,而是想看看,那位风光霁月的连自己那个眼光高于一切婚生子哥哥都暗恋的人如今怎么样了,失去了一切,是否还是当年那么光芒四射的样子。
结果却直接造成了魏然的死亡,在那一瞬间,他是后悔的,但也仅仅就那么一瞬间罢了。
相对于魏然那样的,冯思澜这种的更吸引他,一样的阴暗,一样的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折手段,即便冯思澜并不喜欢他,但他依然会被他这种气质所吸引,但也仅仅就是吸引罢了,毕竟,他最爱的人,只有自己。
最后一次见到冯思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被毁了,没了冯家的依靠,又得罪了周景飒,可想而知他过的是什么生活,即便周景飒不会报复,但他如今那个模样谁还会给他面子呢,最终不过是染上毒瘾,等着毁灭。
他依然深刻地记得冯思澜的眼神,他带着绝望的毫不在意的笑容,在他面前点燃掺了料的烟,问他要不要来一根,被薛岚仲拒绝了,冯思澜瞄了他一眼,带着若有若无的引诱,又带着耻笑,但却什么也没说。
“你戒掉这个,我们一起走。”薛岚仲还记得自己当时是这么和他说的。
冯思澜只是嗤笑了一声道:“别了,大少爷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我还指望你养活吗?咱们两,谁也别同情谁,都是一个样,我觉得我现在过的挺好,以后我们就一别两宽,别再见了。”
薛岚仲不是个会强求的人,更何况冯思澜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肯定就直接走了,但是如今想起来,薛岚仲却有着后悔,大概是自己一个人在异乡,开始觉得寂寞了,有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也是好的。
薛岚仲在华国人开的超市那边买了些东西,往贫民窟方向走去,进了一栋老旧的楼,在三楼某一间开了门,进门后立刻就把门关上了。
这里是贫民窟,周围住的都是些生活再社会底层的人,一到晚上,各种酗酒,打架,骂街的声音层出不穷,薛岚仲刚开始根本无法接受,他每晚都睡不着觉,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但是久了之后就习惯了,或者说认命了之后,除了这里,自己根本没有去处,不住在这,就只能睡在大街上,和那些流浪汉一样,接受着别人异样的眼光,感受着各种冷暖。
他回到家,机械性地吃着冷硬的面包,打开破旧的电视机,感受着圣诞节的气氛,手无意放进口袋,摸到了一颗糖,这才想起来,是刚才的圣诞老人给自己的,他拨开糖纸,将糖塞进嘴里,一股甜味在舌尖散开,冲淡了刚才面包的味道,都说吃甜食能让心情愉快,可是这一刻,薛岚仲却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他靠在破旧的沙发上,用手捂着眼睛,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但是整个身体却在微微颤抖。
不管曾经如何,以后又如何,至少这一刻,薛岚仲是后悔了,如果能回到过去多好。
薛岚仲就这么睡着了,一直到深夜被楼下的叫骂声吵醒,楼下充斥着粗鄙不堪的语言,薛岚仲面无表情的起身,关掉电视,走到床边躺下,盖上被子,默默度过重复的一天。
第二天一早,薛岚仲起床去外面给人打短工,都是些洗盘子的工作,不远处的大厅里放着电视,正好播了一部电影,是魏然拍的第一部 英语电影,这部电影让他走上了国际,薛岚仲呆呆地看着电视里魏然的脸,一时忘记了手上的工作,一直到老板都注意到,斥责了他,他才继续开始工作,而脑海中却挥之不去魏然的脸。
在这一刻,薛岚仲有一种错觉,那个人不是高芩,而是魏然,他从地狱归来了,来报复他们这些曾经害过他的人,所以他们这些人,一个个的不得善终。
那天下班,薛岚仲去买了酒,在他来M国后,这是第一次喝酒,劣质的酒精味充斥着鼻尖,他猛地喝了一口,因为太急切而被呛到了,大声咳嗽起来,咳着咳着就大笑起来,他对着天空嘶吼,一边流泪,一边大笑,还不忘喝几口酒,和这里的其他醉汉没有区别,他摇摇晃晃的回到家,躺在地上喘着大气,大声咒骂起来,骂所有的人,用着他最厌恶的粗鄙语言,最后连自己都不放过,又哭又笑。渐渐的音量慢慢小了下去,最终消失殆尽。
第二天,闹钟响起,薛岚仲慢慢爬起来,按掉闹钟,机械性的刷牙洗脸,吃了两口面包,便出门工作了。
他走到大街上,抬头看着天空,阳光有些刺眼,他用手掌遮挡了一下,阳光透过指缝照在脸上,他突然自嘲的嗤笑了一声,放下手,继续往前走,开始了重复的一天,或者说,重复的每一天。
第170章 不落痕迹
自从《不落痕迹》在国外获得大奖后,沈渊的名字也被很多人注意到了,这年头,想找个好的编剧也是不容易的。
特别是他在三大电影节之一的某个电影节上获得最佳编剧之后。
获奖后,不少制片人和导演注意到这个编剧,想查查他的履历,发现他之前要不是写雷剧就是写抗战神剧,简直和这部电影的高度要求不匹配,不少人脑补了一出大戏,什么有才华的穷小子为了混口饭吃,不得已开始靠写雷剧生活,但又无法放弃自己的梦想之类的。
沈渊看到这些故事笑了起来,不禁感慨,都是人才,不来当编剧可以了,其实对于沈渊来说,哪有什么情不得已,就是他自己选择的,雷剧来钱快啊,不然他怎么能在A市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买的起房子呢。
说起来沈渊也是国内出名的影视学院编导系毕业的,老家是川省的,家庭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家庭,否则当年他也上不了影视学院。
他本就是个浪荡人间的人,来到影视学院简直如鱼得水,整天和个花蝴蝶似的到处游荡,男女不忌,大学四年交过的男女朋友,他自己都记不清了,也很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是他知道,他不是一个好的情人,所以很多时候分手也并没有什么好的情景,但是他也不在意,反正都是玩玩,何必这么认真呢。
他从大学的时候起,就给人当枪手写雷剧了,在家交往过的有钱人也给过不少值钱的东西,到毕业的时候,不靠家里,就已经能在A市首付买房了。
即使毕业,他也依然过着之前那样的生活,买了两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一个人住又觉得有点寂寞,就把一间房子拿出去出租了,他的第一位租客就是祝逢生,一个和他之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的类型。
沈渊记得第一次见到祝逢生的情景,门铃响起的时候,沈渊刚睡醒,他睡眼朦胧地爬起来,随便扒拉扒拉头发,拖着人字拖去开门了。
一打开门就看见一双明亮的眼睛,那人穿着有些土气,有些害羞的样子,沈渊一时有点愣,两人就站在门口愣愣地看着对方。
祝逢生大概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道:“我在网上看到了租房信息,想过来看看房子,您这要出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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