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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岳无缘搞突袭,把面汤往女人身上一扣,把墨镜女弄得落花流水,一片狼藉。始作俑者岳无缘露出阴险本色,对他的猎物说:“来自警局的快递,请您签收!”

花常乐和岳无缘配合得十分默契,他按住逃犯的肩膀,把她压倒在地。作为刑警,花常乐的身手不算十分优秀,但是绝对在平均水平之上。他借着岳无缘的突袭,一把擒住没有余力闪避的逃犯。警察习惯上脑,他开始靠惯性行事——往腰上一摸……糟了,他发现自己没有手铐。这种小岔子没有干扰他的行动,现在的花常乐处于工作状态,他想都没仔细想,就解下鞋带把人绑上了。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流畅无比。

也是这时候,岳无缘轻轻说了一声:“小心,有人来了。”

花常乐也注意到潜伏在暗处的目光,那是逃犯单伟执的手下。既然单伟执能犯下杀人、贩毒、袭警的大罪,还能逃过警方的追捕跑去变性,那实力必然不容小窥。花常乐现在不是在职警员,理论上说是没有执法权的,他现在做到这个地步,就是凭着一腔热血。即使他不是在职的刑警,也永远把自己当个警察。也是如此,他知道不能把事情闹大。

花常乐捆住被烫伤的逃犯,闷着头对岳无缘说:“你快报警,别把事情闹大!”

可惜,岳无缘天生是个“搞事情”的命,危机时刻就把花常乐的叮咛当作耳边风。他抬眼一瞧——三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已经拿着棍棒跑了进来,那一身杀气比煤炭还能烧。岳无缘不能打架,他身上还带伤,他也不想被打,情急之下,这古灵精怪的脑子转得忒快——他想着就把老板家的灶台掀翻了!

在场的人都惊了,特别是受罪的老板。老板以为他们是打架斗殴,手里拿着电话气喘吁吁地说:“这是法治社会啊,你们干什么呢,报警了啊!”

花常乐气极了,劈头盖脸就骂过去:“岳无缘你干什么!你疯了吗?”

“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岳无缘嚷嚷道。

显然,他的行为的确出其不意,那些小混混没敢直接冲上来,就拿着棍子往门边一站——堵人。他们也不知道今天遇到的条子还是疯子。

花常乐还有应急能力,他绑好逃犯就对老板说:“我们就是警察,这个女的是个在逃杀人犯,到时候我们会赔偿您的。”说完,就去帮着岳无缘和三个小混混周旋。他们以二对三,还是两个带伤的对三个拿棒子的,自然有些压力。岳无缘不能打,只能躲,像水蛇一样躲。他对花常乐大叫:“阿花,我没有警察的电话。”

花常乐心里苦。他用手肘压着被擒拿的流氓,拨打了同事的电话。

电话另一头的同事问他:“花常乐,你在家闲着没事干吗,怎么有空打电话?”

花常乐说:“兄弟,我抓到了逃犯,是当初把老陈捅伤那个单伟执,我发定位给你。”

对面的警察同志目瞪口呆:“你不是停职了吗?”

“是个意外,”花常乐说,“罪犯从我身前过,我还有不抓的理吗?别废话了,赶快带人过来,不然他小弟要把这里砸了,兄弟我快顶不住了。”

“马上。”说完对方挂了电话。

花常乐心里苦,不是别的,主要是这个意外突袭最后还得让他赔钱。他衷心希望老板家的东西不要太贵,他现在已经穷得叮当响了,可不想因为赔不起钱,穷得手铐叮当响了——抓个逃犯还得把自己的身家自由给搭进去。

所幸警力增援来得快,花常乐的同事很快就控制了局势。带队来的是谷子书,他望着一片狼藉的现场,就说了一句话:“花常乐同志,你现在是停职状态,破坏他人财产的问题,可没有公款给你报销啊。”

“我知道,别说了。”花常乐心里苦。他不是在职的警察,自然要给岳无缘的胡闹埋单。

不过岳无缘还没意识到花常乐的苦,他捣蛋完毕,又没被歹徒砍伤,瞧着谷子书,欢喜地打招呼:“谷警官,好久不见啊!”

谷子书对岳无缘挥手问候,也没说话,他天生就是冷的,更何况与岳无缘不熟。

然而岳无缘是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家伙,他说:“您执法之前还喝酒了?”

“啊?”谷子书惊讶了,“没啊,怎么了?”

岳无缘说:“可能是那个罪犯的味儿把我鼻子熏坏了,我总觉得您身上有股酒味,是错觉吧。”

“是错觉,”谷子书一脸镇定,“alpha的鼻子确实好使,但也容易出问题,我车上还有酒精测试仪,你不信我试给你看。”

“信,我就说说,一定是我太紧张了。”岳无缘笑了笑,又溜到花常乐身后躲着。

谷子书又摆了摆手,说:“说个坏事,等下还请两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去警局坐坐,讨论一下财务损失问题。”

花常乐知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他叹了口气:“行吧,就这样吧。”

到了警局,大家忙活着扣押逃犯,录口供,商议赔偿,掏钱赔礼……还真把花常乐折腾得不行。还好那个面馆老板是个明白人,知道了花常乐的难处,也知道这个正义的小伙是警察,在抓罪犯呢,而且实际上算下来那灶台的损失也不大——设备没坏,修一修还能用。所以这个好心人也没让花常乐赔偿。这样的好事可不是天天有,可谓是另一出意外之喜。

而岳无缘呢,这个“完美影帝”在警局化身乖孩子,彬彬有礼地给老板赔礼道歉。花常乐看着岳无缘这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喜欢。岳无缘这人,就是琢磨不透的云,时而下雨时而晴。

第二十四章 晚安,警察叔叔

完事之后,花常乐就领着岳无缘回了家。开门的时候岳无缘问他:“对了,你说那个相片,到底是什么事情啊?”

花常乐打开灯,暖黄色的光在屋子里晕开。他的心也跟着灯光,像热水里的冰糖一样晕开了。花常乐问他:“你想不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岳无缘坐在豆袋上,懒懒地说:“你说,我听着。”

花常乐找出那张相片,现在那张相片正夹在岳无缘亲自买的相框里面。他指着相片上的男人说:“这个人,是我叔叔,他也是个警察。”

“原来也是个警察叔叔!”岳无缘笑了笑,尝试在豆袋里直立坐起来——失败。豆袋太软了,他又一次陷了进去。

这样子本该是淘气,然而在花常乐眼里,全然是可爱。人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虽说他们还算不上情人,但是“岳无缘”这个名字在花常乐眼里已经有了特殊的重量。花常乐毫无保留,讲起那些回忆:“不瞒你说,小时候我是一个坏学生,成绩不好还总想着玩儿,那时候我交了很多‘朋友’,准确说是不良少年,是狐朋狗友,我们还一起干过欺负低年级学生找他们要保护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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