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任何人紧贴着太阳穴,让高速的子弹穿透颅骨、迸出,也没有生还的可能。
——他亲手了结了自己,用一把口径不小、退役多年的老枪。
而他活下来了,毫发无损。
是件怪事,也有可能是一场漫长又清醒的梦,所以他不惊诧,也不稀奇。
他见过更古怪的人心。
半缸水早已凉透,厉沛反应有些迟钝,身体打了几个寒颤,这才用两手支起身体,从浴缸里缓缓爬出来。
他的体温很低,衣服湿淋淋的,剥掉竟有些困难,好在毛巾是干燥的,能勉强裹住一身狼狈。
路过洗手台的时候,厉沛看了一眼镜子。
他有所感觉,因为死前他一直留着长发,又亲眼看着它从乌黑顺滑变得毛躁干枯,和他的身体一同被折磨、渐渐死去。而现在他的头发却很短,沾湿后的发梢也没有源源不断往下滴水。
他三十岁了,又酗过酒,脸色时常蜡黄糟糕,眉间因为时常蹙起而有了皱纹,可镜子里的人却没有。
在淡黄色的灯光底下,白皙的皮肤泛出了细腻柔润的光泽,他没有忧虑和不良嗜好,由内而外地散发着年轻和鲜活的味道。
厉沛继承了母亲的大部分样貌,双眼皮、高鼻梁,五官立体,线条却不粗糙,每一分都恰到好处。小时候有人笑他女相,结果都被他哥揍了个遍,长大之后身边不乏追求者,男女皆有,只是他以前嫌那些人太浮躁,从没答应过。
否则当真成了风流浪子,他说不定也不至于在感情里一败涂地。
镜子里的人就是厉沛,毋庸置疑,可他却觉得如此的陌生和遥远。
他究竟在哪里?
这间浴室的一切他都认识,洗手台上的薄荷味牙膏,换了无数支也未曾变过的浅蓝色牙刷,还有他以前很喜欢的紫罗兰和鸢尾花淡香水。
一个透明的小玻璃缸里,还泡着许多形态各异的小石头。
那是小时候他的大哥带他去江边捡的。
他只在父亲葬礼时见过那人的照片,除了母亲,年长他七岁的厉演教会他所有。
听他的母亲说,厉沛刚出生时,厉演在上小学,正是玩性大的时候,可他从来不会跟班里的小男孩结伴,磨磨蹭蹭绕远路,总是第一时间冲出教室跑着回家,为的就是多看两眼睡个不停的弟弟。
摇篮里的婴儿粉雕玉琢,像个画里出来的小娃娃。
厉演小心翼翼地探出手指,去碰了碰厉沛微微蜷起的手,谁料被软乎乎的小手一握,又舍不得抽出惊醒熟睡中的小孩,就这么傻傻地站在弟弟的摇篮边,直到他又一次因为饥饿醒来。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从你出生开始,就无条件地爱着你。
后来,哥哥和妈妈教会他走路、说话、穿衣服、系鞋带,教会他用最标准的姿势握笔,在纸上一遍遍写家人的名字。
厉沛写得最好的就是“演”。
风和日丽的春天,他们会去江边放风筝,他什么也不懂,只是爱看浅滩边数不胜数、又格外孤独的石头。
他每一次捡一块走,回家之后放在小玻璃缸里,隔三差五换一次水,厉演带他去了很多次江边,于是他也拥有了很多石头。
他想找到最漂亮的那颗,送给亲爱的哥哥。
可这世界上顽石万千,他只找了三三两两,就永远失去了厉演。
从那之后,他的人生就猛然拐进了一条长巷,没有出口。
他用最激进的方式去换取解脱,却发现原来人死后并不会去阴曹地府,也挤不进天堂,而是会回到家,回到这个给他无数回忆、欢笑与痛苦的故乡。
这样没什么不好。
只是有些不忍再看那缸花花绿绿的小石头,厉沛走进卧室,他从六岁开始就住在这里,每一个小角落都曾是他的秘密基地,陈设摆放都是记忆中的模样。他从衣帽间里找了套衣服,脸看不大出来,弯腰穿裤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四肢纤细,消瘦得不像话。刚才感觉心跳的时候还没有太留意,回想起来,胸口似乎也算嶙峋,肋骨轻而易举就能被摸到。
他死时身体素质其实还不错。
换好衣服,厉沛感觉到自己冰凉的手脚总算回暖,只是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他也懒得吹干。他住在二楼,一番折腾下来有些口干舌燥,房间里没有水杯,厨房里能烧一壶滚烫的,于是打开房门下楼。
“逢今今天生日,礼物还没准备,你说我送他什么好?”那人抬眼,看到了楼梯上的厉沛,朝他一笑,“小沛你醒了?午睡的时间有些太久了,正想上楼叫你呢。头发怎么不擦干,收拾一下准备出门,小从,给小叔拿块毛巾。”
说话的人,长得和他不像。
寸头、硬朗,肤色健康,用一切正面的词汇去形容他都不为过,厉演接近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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