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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成蹊没有之前那么想自杀了。

他死寂的生活有了一个不上台面的盼头,那就是正儿八经地跟人做回爱。自救毕竟是人的本能,这个念头支撑简成蹊继续苟活,激发他的求生欲。

他也一直找高新野。

在高新野之前他没找过其他mb,但他多少也知道行情。以他给的小时费,别说高新野这么好条件的,他连个alpha都找不到。但高新野总是随叫随到,就算来迟,也不会拒绝,且每次都会给简成蹊带打包好的饭菜。他给的药膏很有效,像某种特效剂,不出三天,他腕上的旧伤便痊愈,新伤则恢复了七八分。但拆纱布后,高新野还是会尽量避免简成蹊自己动手,给人喂饭,帮人洗澡。简成蹊都不好意思了,高新野不以为然,说最近生意是真的差,简成蹊是他少数的回头客,他当然得好好照顾着。

这话简成蹊当然不信,他也不信高新野真的是mb。看到这个alpha的第一眼,他甚至以为秘密警察终于还是找上自己了。

但他又没有任何价值,连他未经允许离开首都,也没有遭到任何通缉。这是他在东五区的第三个月,每月去银行取钱也有记录,那些人若还忌惮他,也不会拖这么久。

而且高新野也不像是个警察,每次他跟简成蹊躺在那张破旧的小床上,都是真的希望对方能舒服和快活。他还尝试过口,一个体魄强壮的alpha若不是心甘情愿,是决不会对一个失去腺体、毫无反应的omega做到这一步的。

他真的很照顾简成蹊,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又是什么身份,他付出的好,都是真心实意。简成蹊也从没有开口问过这个问题,他一无所有,这个alpha的陪伴是他还有勇气暂且活着的唯一理由。

他并没有下决心振作起来,依旧浑浑噩噩,但他不像以前那样,三天两头就去买酒。他的钱就那么点,给高新野的那一部分只能从酒钱里面挪。真的开始戒酒后他才发现自己确实有瘾,尤其到晚上,喉咙口就像有蚂蚁在爬似的痒,勾得后脖颈也发麻发热。他极少出去走动,阴暗无光的地下室让他的皮肤呈现病态的白,所以每次揉搓脖子后,那一块的皮肤都会红得明显,尤其是原本长着腺体的地方,他手一抓就留下红痕,看上去特别狰狞。高新野当然也注意到了,他于是建议简成蹊慢慢戒,把原本喝三天的量分配到一个星期甚至更长。简成蹊自己并没有留意,但高新野说过他入睡后会咳得厉害——是的,高新野在这个地下室里过夜了,简成蹊没钱包夜,但他依旧会留下来,他还带了一些糖,那些糖像那管神奇的药膏一样没有说明文字,但吃下去后会有镇定和安神的效果。

简成蹊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变好,但对酒瘾的戒除确实让他的精神面貌不再萎靡,他自己看不出,但每个星期都能见到他一回的祝之华则明显看出变化。

“我就说有效果吧,”祝之华以为简成蹊是去接受心理咨询了,“我就说嘛,人生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柳暗花明。”

简成蹊冲他很浅地一笑,他没有气力、也没有必要去反驳一个二十岁都没有的少年的憧憬和希望,他的思维和手上动作依旧迟钝,本来只想买橙子的,他拿着拿着,手突然落到了旁边的水果篮里。他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手抓起一个红彤彤的苹果贴到自己泛热的脸颊,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背对着祝之华一眨眼,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他心中生出一丝热望,他决定今天不买酒了。

简成蹊拿着那袋橙子和苹果去称重,祝之华就把一直在看的那本书合上,走过来给他结账,好巧不巧的,这时候有人进来买酒,还是需要调的那种,祝之华就先去给那人倒酒,让简成蹊稍等。简成蹊不着急,站在柜台前静静地等,面前摆放的酒对他依旧有吸引力,但他还是想把这点钱省下来另做它用,高新野在他这儿过夜四五回了,他还是寒酸地只给小时费。

高新野或许不需要,但他还是想给,好像这样,他们简简单单的关系就会更牢固些。也不知怎么的,他想起那个名字,脸更烧了,别扭又含羞地东张西望,目光刚好落在那本书上。他看到了那个标题,张了张嘴,顿时口干舌燥。

他握着苹果的手松开了。

他也闻到了酒味,也听到液体倒入玻璃杯的细流声,等祝之华又来到自己面前,他抬手指了指身后摆满酒的墙,像毒瘾复发似的焦虑道:“要。”

“你怎么…”祝之华懊恼道,“你别——”

“就一瓶,”他并没有放在柜台上的手颤抖着,“我今天就买一瓶。”

“行吧。”祝之华犹豫了几秒,还是取下了那一瓶。他是真的热心肠,除了酒,他把那本书也放到了袋子里。

“我不要…”

“你拿着。”祝之华强硬地一定要他收下那本书,那是一个欧联盟作者的自传,五年前就在西方出版了,但上个月才出了中文版。

“你不知道这个作者吧,他去年年底拿新世纪文学奖之前我也不知道他,他一拿奖,那些作品马上就有人翻译了。我觉得这个作家吧,真的特别励志。他年轻的时候,那个国家是受俄联邦统治的,他写的文章不受当局待见,坐过牢,被监禁,被流放,后来这个国家脱离俄联邦被划分到欧联盟,他才重新开始文学创作。这个作者啊,什么苦难都经历过,但依旧没有失去希望,不仅活了下来,还写出那么多优秀的作品。你拿去看看吧,说真的,你看完也会觉得,他经历的苦难才是真的苦难,我们跟他比起来,真的算幸福了……”

祝之华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鼓励的话,简成蹊魂不守舍的,什么都没听进去。回到住处后他坐在床上,腿上放着那本传记,背弓得像是煮熟的虾。

他翻开了那本书,毫无目的地从后往前翻。祝之华用笔做过一些记号,简成蹊停在其中一页,他看到这样一段话被画上——

【我无不感谢那段被监禁的岁月,我一生的创作主题就是在那几年脱胎换骨出来的。是的,最开始的一年里我也觉得自己被毁了,但当我跨过肉体被禁锢的狭隘,我的内心里有从未有过的宁静。

我渐渐意识到,在被囚禁之前,我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我写下的苦痛也是那么矫揉造作和缺乏真实性,而正是监禁给了我机会,让我与真正的全人类的苦难融为一体。我死去了,我也获得了重生。

那才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的灵魂在囹圄里获得了自由。】

“那才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简成蹊摸着那行字,自己都没意识到到底念了几遍。他突然站起身,慌慌张张地去翻衣柜,把衣服一件一件地扒出来扔到地上。他把头都埋进去了,他看到了那几本书。

他拿出封面都要被翻烂的那本,失魂落魄地蹲下,他的手一直在抖,跟患了帕金森综合征一样,他根本都拿不稳。

可他非常精准地翻到那一页。那本书上没有任何标记,但他指尖的肌肉有记忆,一翻就是。用于书写这本书的语言是一个使用人数逐年减少的小语种,同样也是那个作家的母语——一个人写自传,当然是要用母语。

简成蹊拿到这本书是三年前。按规定,这种未经亚合众国书报检查机关审核的读物是不能流通的,但那时候简成蹊毫无求生欲,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再这样下去,不可能活着出监狱。一个遭受苦难和折磨的omega总能惹得某个大人物垂怜,那本书和字典最终还是到了简成蹊的床头。在那之前,简成蹊对这个作家和这门语言都一无所知,他于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翻,拼凑出这个拉国作家的大半人生。他成功地自学了这门语言,并计划把这个作家的传记翻译成中文,希望有更多人知道这个名不见经传却思想深邃的作家、他在狱中的精神支柱——他在监狱里没有纸笔,但那本传记和那些从源泉里涌出的创作灵感一样在脑海中萦绕,将他从肉体的困顿中拯救出来。后来他获得了减刑,他出狱时才二十四岁,那么年轻,依旧有创作的欲求和书写的渴望。

他那时候还怀着某种赤诚的希望。

他至今都记得自己是怎么翻译那一句的,不是“那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光”,而是“那是我一生的黄金时代”。

“那本应该是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他念叨着,抱着那本书,大口大口地喘气。他浑身都在冒冷汗,一颗心怦怦直跳,激烈得要与他单薄的身躯决裂。那瓶酒成了他的救命稻草,如同一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他大口大口地灌,那些来不及入口的从他的脸颊流到脖子上,衣领里,他剧烈地咳嗽,一脱手,酒瓶落地,如希望碎了一地。

他开始呕,无助地躺倒在地,他痉挛地呕,那些没喝完的酒也淌开了,像鼻涕眼泪一样沾上他的头发和脸颊,把他弄得狼狈又泥泞。他的双手抓着地面,完全感觉不到疼,指甲盖都要被掀开了,他摸到了碎玻璃。

他突然看到一束光。

超越一切解脱的可能,他毫无犹豫又疯狂地将那尖口刺向自己脖颈上的动脉——

他的手腕突然被人握住,那块玻璃是它自己掉的,简成蹊没有松手,那个人也没有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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