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江子钦咧嘴一笑,这一次,他终于可以牵住那只手了,牵住他,和他一起走过这条马路,一起走过往后生活里的所有路口,永远和他在一起。
江子钦看着走在身旁的郁淮,唇角无意地勾起一抹笑意,人来人往的街头,唯有这个人,独占了他的视野和心。他轻轻握紧郁淮的右手,心中翻涌着感动和感激。
两年前,一只啄木鸟把这个人带来自己身边,把他干净的笑容和坚定的内心也一并带给自己,带给他救赎和无限希冀。
校门口的银幕里投下彩色的光,江子钦着迷地看着郁淮,看着他一点一点成为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看着他身上的光芒慢慢侵入自己的世界里,伴着过去或未来里的所有朝霞和月色,宛若天使降临。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部分到这里就完结啦~
他俩再次出场就要等到下一本书了
在下一本书里基本上就是花式客串
会有他们没在一起之前各自生活里的事情
还有在一起之后的事情
还有在一起很多年之后的事情
总之就是很多事情……
下一本讲的是盛南昭和钟瑜的故事
俺考完试就去存稿!【抱拳】
番外会写强哥和小辫儿这对以前的故事
高强第一人称视角
找个安静的地方,看了不后悔~
谢谢小天使陪伴至今
老祁爱你们
MUA~
鞠躬
☆、番外《强哥和小辫儿》
番外:《强哥和小辫儿》
我初中是在这儿的一个小县城上的,位置偏,地方小,人都穷,也没什么素质,讲话大声,总喜欢嚷嚷。
我也是这样,喜欢打架,喜欢骂人,说浑话,说文明人听不得的野蛮话。
上初中的时候我已经窜得很高了,比周围的同学高出不少,肌肉也长得紧实,那会儿不爱念书,成天拉帮结派,享受一群人跟在屁股后面叫老大的感觉。
心里充实,面子上也有光,人人见了我都怕,我爸我妈也是。
不过我不在乎,在这种小地方呆一辈子,呆到最后谁还不是那回事。在乎那么多干什么,不如当个地痞流氓,干干土匪勾当,我看也能风风光光地过一辈子。
我第一次见到祝晗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喜欢。
我喜欢他的名字,喜欢他的姓氏,喜欢他所有能让我看到的地方,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儿。
他那时候上初二,水灵灵的,个子不高,皮肤很白,头发有些长,但是一点都不乱,很漂亮。
是很漂亮的,但是不女气,描述不出来,总之我很喜欢。
不像我,老早就是个糙老爷们儿了。
祝晗很瘦,我第一眼见他的时候,觉得我一胳膊能扛起三个他。
性格也很好,是他主动跟我说的话,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高强。
“真土,烂大街。”他嘲笑我,手里抱着厚厚的习题册。
我被他说得不好意思,他笑话我,我都觉得像夸奖,第一次说话就能让他高兴地笑起来,这难道不是夸奖?
我犹豫地伸出手,我说,我来给你拿着书吧。
我以为他会拒绝,但是他没有。
他非但没有,还说了一句,就等着你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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