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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礼派人请过叶景川,估计是谈了拜师之事,而叶景川虽未收他为徒,但也没明确拒绝……他为何不拒绝?难道是想将其当成储备粮,等折腾够了叶鸯,再去折腾江礼?叶鸯沉吟片刻,猜测他别有所图,江礼这人傻钱多的小少爷,好比一只待宰的羔羊,叶景川想宰肥羊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逮着江礼狠狠咬一块肉也说不定。叶鸯抖了抖,不自觉地把叶景川想象作一头猛虎,饿虎扑食,状极凶猛,能少招惹便少招惹。

虎须不好捋,老虎屁股亦不好摸,叶鸯想不通那些人为何偏爱把自己家的崽儿往叶景川嘴里送,叶景川凶残,吃人不吐骨头,活脱脱一老妖精,这样的人,真能养好孩子么?就连叶景川本人,都有自知之明,鲜少坑害别人家的孩子,他教给小鲤鱼的那一套中规中矩,完全不是他传授技艺给叶鸯时的模样。若天下人都仿佛叶景川教叶鸯那般养育儿女,恐怕离天下大乱之日不远。

脸颊上通红的巴掌印很快消退,倪裳瞅着他那张脸白生生的,突然伸手一扯。叶鸯被她掐住脸,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却又不敢出声,只好强忍着,等待她兴致减退,将人放过。

倪裳掐了一会儿,许是觉得没多大意思,便松开手,缓步走到长廊尽头,打开木窗。于楼外扑棱棱盘旋的白鸟找到了入口,一个猛子扎进来。飞入楼中的瞬间,翅膀撞到窗框,骤然失了准头,未能顺利抵达倪裳身侧,反而扑至叶鸯怀中。一人一鸟俱被对方吓得不轻,叶鸯短促惊呼一声,信手从怀里揪出那白鸟,提着它打量,果然是方鹭豢养的蠢物。

他鄙夷的眼神,深深刺痛了白鸟敏感的心。小东西通了人性,仿佛也和人似的具备七情六欲,见叶鸯鄙视自己,立刻挣扎起来,要拿翅膀拍打叶鸯的眼睛。叶鸯眨眨眼,伸着手臂把它远远丢出去,白鸟拍着翅膀发出尖锐长啸,愤怒地朝叶鸯扑来,大有与他拼个鱼死网破的架势。

见得它如此,叶鸯心中叫苦不迭。君子动口不动手,自己只是瞅了它一眼,哪能想到它心眼好似针尖儿,竟是一点点委屈都受不得。果然是越小的东西心眼越小,这鸟也和人们的小娃娃一般,心中仅装得下几样东西。叶鸯不欲同它计较,拉开门一闪身避入屋内,白鸟来不及停下,重重地撞在门板上,凄凄惨惨地鸣叫起来,吵得叶鸯双耳生疼。

完了!叶鸯紧紧闭眼,暗骂这蠢货坏事,战战兢兢回头望,榻上的叶景川已睁开眼,眉宇间笼罩上一层煞气,面色不善。那双眼里暗藏了千丈冰,森森冷冷冻得叶鸯直打颤,心跳得快极了,唯恐师父一个不顺心,又拿自己出气,并杀鸡儆猴震慑门外那正在悲鸣的蠢东西。

由于太过紧张,解释的话没能说出口,它一字一句崩毁在白鸟的吵闹声中。叶鸯头痛,闭上双眼,突然有了自暴自弃的念头:横竖他在叶景川看来就是个无事生非的家伙,天天被训斥也习惯了,多听两句骂有何不可?方鹭养的那东西傻,更禁不住叶景川一巴掌下去,他索性做个专门顶黑锅的,代替白鸟挨打。

不过,它也不会心怀感激就是了。如此做法仅能减少一些麻烦而已,解决不了其他。

但叶景川的怒气竟然不是对着叶鸯发散,他的视线越过叶鸯耳畔,透过门缝望见了外面不停冲撞的白鸟。傻鸟察觉不到叶景川的杀气,居然还不死心,想进屋追赶叶鸯,倪裳连唤数声,它才不甘不愿地放过了它的仇家,重新捡拾掉落在地的职责,昂首挺胸,等待倪裳把字条绑在它腿上。

倪裳动作很快,绑好字条外带安抚一通,好歹是把小东西劝走了。目送它消失在天际,倪裳毫无风度可言地缩了缩脖子,趁叶景川还未出门,悄悄爬上楼,躲进了某个闲置房间。——她目前自身难保,暂且想不出办法解救叶鸯,假如叶景川尚未醒来,那倒还好,可以蒙混过关,若是他醒了……那叶鸯就自求多福罢!倪裳闭眼,口中念念有词,有如得道高人在超度亡魂。

叶鸯不知有人正在为自己超度,他舔舔嘴唇,极没底气地吐出一句“我错了”,随后像只鹌鹑似的,蔫头巴脑站在门边等待挨揍。叶景川抬手抚额,闭着眼冷静片刻,忽而说道:“方鹭养的这东西太蠢,平时少去招它;它爪子利得很,没伤到你罢?过来,我看看。”

“啊……哦,没有。”叶鸯讪讪回答。其实喉间还有六字“多谢师父关怀”,但总觉做作,没好意思真往外说。

叶景川应了一声,打起精神下地,略微活动活动筋骨,又皱起眉:“那畜生比你还要吵闹百倍,方鹭至今还没杀它吃肉,也真是个奇迹。”这番话说得咬牙切齿,恨意滔天,看来不止一次被白鸟扰过好梦。叶鸯闭口无言,不敢附和或是反驳,只庆幸叶景川没有食人怪癖,否则自己早就下了油锅。

难得来金风玉露歇一趟脚,麻烦事竟接二连三闯进屋内,叶景川无话可说,闷着股气穿戴整齐,伸手将徒弟揽入怀中,冷着一张脸走下楼梯。叶鸯被他扯着,感觉到他心情不好,害怕火上浇油,只得装作傻瓜,尽管叫他拖拽得跌跌撞撞,也不曾开口抱怨抑或提醒。离开金风玉露百步之遥,叶景川气消了,叶鸯浑身压力骤然一撤,双腿发软,全靠扶着道旁一棵树,才没有当场跌坐在地。

叶景川未留意他的紧张,自顾自负手眺望天边红霞。天黑得愈发早了,很快就要与冬季重逢,不知今年冬,又会发生何等稀罕事?

忆起往年冬季某件骇人听闻之事,叶景川竟还笑得出来。他一边笑,一边回头对叶鸯说:“近一年前那事,你还记得多少?”

“一年前……一年前发生过的事多了去,你讲哪一件?”叶鸯不解,难道他触景生情,想到了往年的欢乐景象?但他这样的人,会把怎样事情认作欢乐,又把怎样事情判为悲伤?

“生吃人肉,磨骨作灰的那事。”叶景川轻飘飘飞来一句,吓得叶鸯毛发倒竖。修长十指不由得抓紧了身旁树干,死死抠着,准备在师父改变主意将自己生吞活剥之前,赶快爬上树去。

仰头看看稀疏的树冠、矮小的树干,叶鸯油然而生绝望之感。世人皆知叶景川轻功盖世,小小一棵树断然难不倒他,纵然叶鸯爬到树顶,也难以寻到可藏身处,过不了多久,便会被抓回来狠狠收拾,剥皮拆骨。

正心惊胆战猜想叶景川提起此事意欲何为,对方就率先开口:“吃人不吐骨头,尚且有迹可循,更何况是留了白骨存世?你且等着瞧罢,那事你懒得做,我便替你忙活,等到该杀的都杀尽了,天高海阔,任你逍遥。”

天高海阔,任逍遥?

叶鸯睁大眼睛,惊讶地望他。手一颤,终是被粗粝树皮磨痛了指尖。

☆、第 31 章

光阴如白驹过隙,秋已逝,冬将至,而就在无名山一带入冬之后,对小鲤鱼恋恋不舍的江礼被迫回了江家,由他送来的礼物至此销声匿迹。他走那日,叶鸯带着师妹站在河边送他,虽然还是记恨他抢走师妹的注意,更记恨他几次三番在信中扬言报复,但表面上总要做得漂亮,不能失了礼数。所以叶鸯和江礼假惺惺地寒暄客套,各自在心里暗暗骂对方不识好歹,都这时候了,还非要出来碍眼。

碍不碍眼倒是其次,最重要的还是好聚好散。叶鸯既未率先挑衅,江礼不好当众同他争吵,表面的平和,这算是维持住了;俗话说得好,心静自然凉,眼下心境一平和,江礼竟然觉得水面上大风呼呼吹刮得紧,吹得他几欲乘风归去,到天上体验体验那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风凉是事实。小鲤鱼也觉出寒冷,不住往叶鸯怀里缩。丫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须得呵护在掌心,不能受惊,不能挨饿,不能招了风,叶鸯忙将她护住,张开双臂守着她,帮她拦风,保住一点温热。今日出门听从师父安排,多穿了两层衣裳,如今看来是穿对了,不然救美英雄没当成,先把自己整出个头疼脑热,回头还得遭罪。

他们师兄师妹二人感情好,江礼在旁边看着吃味,叶鸯瞥见他神色落寞,于心不忍,便开口说了句客气话,叫他以后愿来就来。江礼似乎没想到叶鸯有此言论,瞪着眼睛将他上下打量一番,好像在疑惑他是否突然犯了失心疯。叶鸯站在原处,任凭他打量,末了从鼻孔里喷出气来,似是要借着这股气,把江礼乘坐的小舟掀翻,或者卷上半空;至于那舟中人么,当然是与之共存亡,舟倾人便死,舟飞上天,人亦不活。

这般神情,才是江礼所认识的叶鸯。他“哈”地笑了,摆摆手回身踏上小舟,人影消失在竹帘后面,忠心耿耿的随从们替他撑船,他自在帘后吟风弄月,饮酒品茗。舟渐行远,叶鸯收回视线,催促师妹回家,小鲤鱼归家之后,他便孤零零往无名山上走。

今日的山路格外长,比任何时候都长,叶鸯拾级而上,突兀地想起了北地叶氏。

那座山头,应当比无名山要更高罢?当时年少,看那儿总觉高不可攀。北叶如今若是还在,他叶鸯可能是和江礼一样的小公子,出入有人陪护,只是,那样的话,他就遇不到叶景川,遇不到师妹,遇不到倪裳,连方鹭师徒都将离他十分遥远。

南国是江氏的地盘,叶家后人如果不是存心找死,绝对不会轻易踏上仇人领土。江氏占据南方一带多年,好比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树上的每一片叶都能牵扯出一连串反应,环环相扣,从不孤立,就算是精心谋划,准备复仇,在置仇人于死地之后,亦要血溅当场——这是每一代人用血编纂的史册,叶鸯不能不记得,他的身份不允许他不记得。

假如没有前代恩怨,他和江礼或可成为好友,江小公子晚叶鸯一年降生,与他同是被前辈坑害了的可怜人。他们的先辈真真愚蠢,打来打去,杀来杀去,空结了仇怨,宝贝最后没落到任何人手里,况且,就那“宝贝”——呵。江礼随随便便掏出一样东西,都比它贵重许多。叶鸯确实想不出此物为何能引来两家争抢,他只从这两家世代的斗争中看出了无趣,众人厮杀,血流成河,然而最初争抢的宝物已然失落,最初争夺的理由也改变了,到叶鸯的父辈一代,不过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为了抢夺而抢夺,不问原因,不计后果。

无理由的狂热,不受控的狂热,无疑是可怕的,它拥有毁天灭地之威能,几代人的命运,都叫它轻轻松松就给毁了。叶鸯舒口气,忽又觉得北叶还是覆灭的好,尽管此语有反叛嫌疑,不很恰当,不太该说。他只是在想,北叶不在了,那就没人逼迫他做叶小公子,没人强迫他像江礼一样按时归家,他不愿意要一大家子人,他这辈子胸无大志,光想守着无名山上一亩三分地,守一个师妹,守一个叶景川。

叶家人忙碌得出奇,忙着经商敛财,忙着挖人祖坟,忙着向南江复仇,无人会在幽暗山路上提着灯,特地守候叶鸯归还。惟有无名山,惟有无名山间叶景川,会为他点灯,照亮回家路。北地山峦的影子在眼前心上逐渐模糊,明朗起来的仍是无名山的景色,看了几年,未曾看厌,今后还想再看许多年。叶鸯是胸无大志,混吃等死,他不想闯荡江湖,江湖风险浪急,令他忧虑,老死在无名山上,都比出去闯荡江湖要好很多。

在他心里,根本没有同龄人的激昂,豪情壮志于他而言皆空话,他最常挂在嘴边之物平凡似尘埃,不是吃喝,就是玩乐,还都是乡野间孩子的最爱。江礼那种娇生惯养的小公子,平日里很少接触叶鸯所接触的,像方璋那样随着师父生活在大地方的孩子倒还可以,偶尔能和他玩到一起去,但若求完全相同,依然是种奢望。

风倏地大了,树林哗哗作响,发丝被风撩起,拂过脸颊直搔得人发痒,叶鸯往山路内侧靠拢,以防失足滚落。山下黑乎乎一片,犹如传闻中的地府,偶尔自下而上飞来一声尖啸,是山风在作怪,装神弄鬼恐吓着走夜路的行人。他往山上爬,没留意脚底有块突出岩石,竟被绊了一跤,险些跌倒。瞬息之间,一点亮光飘然而至,是他师父放心不下废物徒弟,亲自出门迎接。

“不是说这条路已走得熟了么,怎还会跌倒?”灯掉落在一旁,叶景川单手扶着叶鸯,余下只手探出去摸他双膝,没摸到鲜血,衣物也完好,怦怦乱跳的心由此安定。再望向山道另一侧漆黑深崖,心有余悸,愈发不肯放他独行,跨出一步拦在他外侧,重又拾起地上的灯提在手中,充当这夜间山中一颗坠入凡尘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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