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惜时点了点头,方婶看了看他跟陆择耕地的样子,就问道:“时仔,这块地早春你准备种个啥?”
阮惜时停下来观察了一下这块地的土壤和环境,这不是水田,单纯是块旱地,所以不合适种水稻和蔬菜,他考虑了一会回答道:“可能种花生和玉米吧,方婶你呢,有什么好打算吗?”
方婶笑呵呵地说:“我准备先种一季花生,等花生收了,把地松一松,种他个百来株朝天椒拿去卖,听说城里的酒店和超市都在高价收购呢,这辣椒起码能收到过年前,卖了就有钱过年了。”
阮惜时听后抢着说:“我懂了,种过花生的泥土比较肥沃,这样一来种辣椒的时候,辣椒苗就能长得好。”
方婶连连夸他说:“对对对,不愧是时仔,懂的大道理就是多。”
阮惜时自豪道:“这是爷爷教我的,他跟我说这是生物学的知识。”
方婶一听哎呦一声,笑道:“那你可得好好教给我们家那小兔崽子,以后让他来帮我种地。”
阮惜时应道:“肯定会教的,等开学我去上课了就教给他们。”
方婶就感叹道:“哎,那就要辛苦你了,又要种地又要给孩子上课的。”
阮惜时连忙说不辛苦。
接近中午的时候,从别的村来了个卖货郎,他开着三轮车,放着大喇叭,那喇叭一响,从村头到村尾都能听到,也方便村民出门在他那里买东西。
卖货郎的车上什么都有,猪肉鸡肉熟食腊味,青菜瓜果豆腐酱菜,当季水果和一些零嘴比如说炒花生炒瓜子番薯干等等都有卖,都算得上一个移动的小百货了。每次只要他一进村,村里各家各户都出门摸瞅一瞅,看看有什么想买的,就算不买,也去凑凑热闹聊聊天,小孩子更是激动,可以一路从村头追随三轮车到村尾。
这个卖货郎每天从小镇进货到镇下面几个村卖,价格虽然比镇上贵一些,但好在方便,村民们也都愿意买他的,他一天跑个两趟,就能卖好多东西。而且因为他摊子流动性强,掌握的消息也多,比如说哪个村发生了什么事啦,谁谁谁家又嫁女儿娶媳妇啦,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村里的人无聊的时候,就会跟他打听几句作为茶前饭后的消遣。
卖货郎的三轮车从老远的地方开来,阮惜时听到他的喇叭声,就想起来家里没菜了,于是他放下手里的铲子,问陆择今天想吃什么菜。
陆择自从来到阮惜时家里以后,就再也没挑剔过饮食,换做以前,他一道菜不满意就要让人做满意为止,可能是他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条件不允许他太挑剔吧,反正他每天跟着阮惜时粗茶淡饭,也过得有滋有味的。
所以他觉得他是不挑食的,就让阮惜时看着买。
卖货郎路过的时候,阮惜时出声喊住了他,卖货郎一听到声音就把车停了下来,打开三轮车后面的门问阮惜时要买什么。
阮惜时看着车上五花八门的货品,一时拿不定主意,他只好征询陆择的意见。
陆择看了一眼,要说按他的标准来的话,这些菜都入不了他的眼,原因无他,卖相不够好,而且也不够新鲜了,但是嘛,入乡随俗,别人能吃,他也能吃,那就看阮惜时吃什么,他就跟在吃什么吧。
阮惜时觉得最近的饮食都有点单调,陆择高高大大的一个男人,要是整天都跟他吃那些简简单单的饭菜,指不定过段时间就要消瘦了。
在村里人的观念里,白白胖胖才是最健康的,阮惜时绝不会让陆择被饿瘦。
于是他买了一块猪肉,又买了三四两炸鸡脚,这样就花了十几块钱,把陆择心疼死了,拉着他说不用买这么多。
阮惜时当然知道陆择是想为他省钱,就安慰他说:“又不是天天都这样吃,偶尔吃一顿打打牙祭而已,这两天你跟我耕地累了,我给你加餐。”
这话被卖货郎听了去,卖货郎打量了一下这个陌生的男人,他整天到各个村里卖东西,八卦听得不少,自然也知道阮老师的孙子捡了个失忆的男人回家养着,这会看他们俩相处得挺融洽,就忍不住打趣道:“就是,难得吃这么一次,高兴还来不及呢,不用替时仔心疼钱啊,吃饱了才有力气给时仔家耕地嘛。”
阮惜时接过肉菜,又去看了看零嘴和水果,他本人是不怎么喜欢吃零嘴的,可能是从小家里就过得拮据,他也够懂事,别人家的孩子天天吵着要钱买这买那的,他却一次都没问爷爷要过零花钱,长久克制下来,零食对他就失去了诱惑力。但是现在家里多了个人,闲着没事做的时候总不能两人干坐着瞪眼,买点零嘴回去无聊的时候吃,还能打发时间。
他抓了一把炒花生,问道:“这个花生怎么卖?”
卖货郎给了他一个袋子,应道:“给你两块钱一斤吧。”
阮惜时就称了两斤,然后他又看到车身一侧捆着的甘蔗,随口问道:“甘蔗多少钱一斤?”
卖货郎:“三毛一斤。”
阮惜时选了两根粗壮笔直的甘蔗,卖货郎给他去了个零头,刚好三块钱。
买完东西,卖货郎就开着他的三轮车继续去村里卖东西了,阮惜时一手拎着菜,一手扶着两根甘蔗,眼看着就要走不动,陆择就接过了甘蔗,问他:“你喜欢吃甘蔗吗?”
阮惜时应道:“还行吧,也不是很喜欢,但是甘蔗比较方便,能放上好长一段时间,去地里干活的时候带上一两段,休息的时候啃来吃,又能解渴又能解馋抵饿。”
买了菜,就不能继续在地里干活了,于是他们俩今天早早就收工,回家里做饭。
阮惜时今天兴致挺高,回到家把猪肉剁成肉碎,然后拿出去年秋天晾的菜干,剁碎搅拌在一起,煮饭的时候放到锅里蒸。炸鸡脚则放到炒锅里加入酱油闷一闷,再用从菜地摘回来的苦麦菜煮个青菜汤,两菜一汤两荤一素,比起前些天来说丰盛了不少。
菜干咸淡适中,混在肉末里可以吸走肥肉的油腻,吃起来有滋有味的。
啃鸡爪的时候就有点为难陆择了,因为必须要用一只手拿着,那样就会弄脏手,而且看起来很粗鲁不雅观,陆择看着那盘鸡爪,露出一副敬谢不敏的样子来。
比起他,阮惜时就坦坦荡荡很多,虽然一手抓着鸡脚,但可能是阮惜时吃东西习惯细嚼慢咽的,所以看起来也不觉得难以忍受。
阮惜时吃完一只鸡脚,习惯性地舔了舔手指头,突然发觉陆择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以为自己失礼了,连忙把手放到桌子下面,招呼陆择吃菜。
陆择终于放开来吃鸡脚,只是吃鸡脚的时候,脑子里总控制不住回放阮惜时舔手指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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