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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视物,林行歌只牢牢将莫笙护在怀里,不管其他。

待浓烟散去,苏玦一行人已然失了踪影。

熊大是故意将太子放走的。

倘林行歌是堂堂正正杀到皇城下,那便是名正言顺的复国。但若是将当朝太子扣了或是杀了,便成了祸乱朝纲。

他想让歌儿自己抉择未来要走的路。

堂里。

“歌儿若是不想戎马征战,可以同我回北关,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将他打回去。只是北方苦寒,怕是委屈了你。”熊大道,“若是歌儿有志夺回这天下,本王的铮铮铁马,也不是摆来看的。”

林行歌忽而露出一个超脱年龄的涩笑,“天下已然乱了,我身在局中,如何逃得脱宿命?”

“我晓得了。”熊大伸出一个拳头,“我相信,歌儿可以开辟出一个不同于现在的康泰盛世。”

林行歌顿了顿,也伸出个拳头,跟熊大做着他们之间独有的立约动作。

“爹……爹爹。”她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口,“你为何,对我这么好?”

“起初救下你,是为着了却我的一桩憾事。”熊大抿起嘴,笑得和蔼,“如今对你好,是因着你是我养了十几年的丫头。”

莫笙无声地退出去,留了二人独处的空间。即便没有血缘之亲,也做了十几年的父女,遇到这番事,应有许多话想问、想说。

***

白日里,阿草被绑在自个儿床上,嘴里塞了布条。

待被松了绑,见到林行歌,双眼噙泪,跪了下来。

“都怪阿草没能早些识清阿花的真面目,让她有机可乘,小姐罚我吧!”

林行歌疲惫地摇摇头,“此事与你无关,是她装得太像。原来十几年的朝夕相处,竟是镜花水月。”

“小姐还有我呢!”阿草举起四根手指,“阿草对天发誓,此生必定对小姐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那说好了。”林行歌伸出小指,“我们拉钩。”

阿草拼命点头,勾上自家小姐的手。

***

熊大打开一张信纸,眉眼舒展开来,“我的义子说,十万大军已经出发,再过半月,即可到达攸关城。咱们也赶去那里,先拿了攸关做阵地,再从长计议。”

林行歌仿佛一夜间长大了,做事有条不紊,发号施令时也添了许多气魄。

很快,留下要照顾一家老小的、没胆子的、年纪过大或是过小的寨兵保护寨子,其他愿意下山浴血奋战的人组成一支“正义军”,向攸关城进发。

天下战起,其实无所谓正不正义。都会血流成河、饿殍遍野。不同的,是有些战争,是为了烧杀掠夺,有些战争,却可以以战止战。

“得神女者得天下”这样的流言甚嚣尘上,便注定了总要有一方胜者为王。

前朝公主要光复大梁的消息一出,各方势力蠢蠢欲动,都想分一杯羹。无不观望忖度,是该自立为王,还是拥护前朝正统,亦或是向当朝君主讨点好处。

北方蛮夷时不时会扰乱边境,不可将兵马全调来。林行歌想要复国,光靠镇北军自然不够。

莫笙便充当说客,行走于绿林草莽之间,借着【领袖的力量】,竟是很快,就拉拢了好几拨人,组了一支新军。

因着有“神女”的名头振奋士气,林行歌的复国大军很快就攻下攸关城,安营扎寨。

白茫茫的雪地里,燃起几堆篝火,莫笙掏出个香气喷喷的烤红薯,猛吸了口气。两只手来回倒换,一边喊着烫,一边又不愿放下。

林行歌不禁笑出声,“又没人跟你抢,着什么急。”

莫笙咧嘴一笑,“就要这样吃才有劲。下雪天的烤红薯最好吃了,热乎乎的进了肚子,从里到外都舒坦。”

“我给你剥。”林行歌夺过莫笙手里的红薯,“我常年习武,比你奈烫些。”

只是,她刚剥了几下,莫笙就不满意了,道:“和薯皮连在一起的部分才最好吃,你这样大块大块的剥,就将我最喜欢的精华剥走了!”

林行歌嘟起嘴,揽住莫笙的腰,一把拽过来贴在自己身上,“红薯重要还是我重要?”

莫笙一派正色,“你是要做女帝的人,该举止端庄,怎能总把长辈提溜来提溜去的?何况你跟个红薯较什么劲,只是个吃食。”

“我就喜欢跟吃食较劲。”林行歌咬了咬莫笙的下唇,“现下,我就要同你这个吃食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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