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郊外,警笛声回响在山林间,高瓦LED灯将周遭高矮不齐的草木照得惨白,不远处的小房子也分得一点光亮,在泥泞的地面投下低矮的黑影。
路上堵得厉害,雨天山路湿滑,上山颇费工夫,周晋珩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山路寻到这里,一波警察正从小屋里退出来。
山上夜里湿冷,头发、身上都被雨水打得透湿,周晋珩浑然不觉,拨开人群冲进那间小屋,环视一圈,里面空无一人。
给他打电话汇报消息的那人还在,拉着他的胳膊把他往外拽,似在嫌里面阴森晦气:“周少,周少您先出来,人已经运走了,我刚给您打了好几个电话您都没接……”
周晋珩恍若未闻的,甩开他继续往里走。
他用一分钟时间将不大的屋子翻了个遍,窗帘后面、木桌下面、床底下,能看到的地方都没放过。他紧抿双唇,一句话也不说,锐利的目光死死地在每一个角落搜寻,带着一股不找到决不罢休的气势。
最后是被现场的警察拖出来的,见他执迷不悟地还要进去,严肃地说要追究他妨碍公务、破坏现场的罪名。
周晋珩听了这话忽而有了反应:“什么现场?”
警察:“案发现场。”
“什么案?”
“命案。”警察以为他是来找事的,回答完把他往警戒线外轰,顺便扯着嗓子宣布,“开始清理现场,无关人等尽快撤离。”
周晋珩被推到外围,离那小屋近十米远的地方,他还不死心,不管不顾地往里冲,被几个人同时按着肩膀拽着胳膊,在原地动弹不得,死死盯着那座隐没在黑暗中的小房子。
他的眼中不知何时布满鲜红血丝,胸膛因为急促的喘息剧烈起伏,湿发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前,裤腿被泥水碰脏,衣服也被雨水洇湿斑驳一片,整个人形容狼狈,哪里还有平时光鲜亮丽的样子。
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掺杂着警察在给刚赶到的屋主做笔录的对话声——
“这房子多少年了?”
“记不清了,十几年总有了吧?荒郊野外的,这么多年也没人住,谁记得啊。”
“那你是怎样跟死者进行的交易?”
“我就住在这山脚下,喏,就南边有亮光的那块儿。那天我上山溜达,看见他在这附近转悠,就问他干什么的,他听说我是这屋子的主人,高兴得不得了,问我这屋子卖不卖。”
“然后你就卖给他了?”
“嗨,哪儿能啊,这破房子也没个产权,我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会做这种买卖?是他,没过几天又跑来,说要买这个房子,我不肯卖,他就追在我屁股后面,说多少钱都行。我看他挺诚心的,就想着租给他玩两天算了,还帮他从山下搬了桌椅进去。”
“钥匙一块儿给他了?”
“给了给了,能不给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警察从手机里调出一张照片,给房主看:“确定是他吗?”
“是他,确定是他,长得挺俊一小伙子,说话傻乎乎的,这里——”房主指了指脑袋,压低声音,“可能有毛病,是个傻的,我给他钥匙,他跟我确认好几遍,问这房子从现在开始是不是属于他了……”
话音未落,身旁一阵嘈杂暴动,周晋珩突然挣脱桎梏,以极快的速度冲过来,揪住房主的衣领拽起,仰着下巴俯视他,吼道:“你说谁是傻子?他不是傻子,你看错了对吧?快说你看错了!”
房主吓呆了,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周围的人手忙脚乱地将周晋珩拉开。
混乱中,他看见警察还亮着的手机屏幕上的照片,上面的人有一张白净的脸,几缕柔软的短发盖在额前,将他黑亮的瞳仁遮挡大半。
那人冲镜头笑得灿烂,跟周晋珩捏在手心里的锁屏壁纸一样,咧开嘴,露出左右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来到医院,周晋珩仍浑浑噩噩分不清现实与虚幻。
对于自己来这里的目标却很明确,他询问过导医台,疾步来到太平间,没承想扑了个空,工作人员说遗体刚刚已经被亲属运走了。
“是他的哥哥,说要送去首都火化,他父亲也签字同意了。”
周晋珩心跳得还是很快,大脑飞速运转:“不用做检查吗?”
工作人员回答:“你说尸检?检查过了,缺氧加上体温过低引发的心脏骤停,好像没有外力伤害的痕迹。”见周晋珩神色茫然,于心不忍地补充道,“走得不算很痛苦,而且最近天冷,尸体也没到面目全非的程度。”
从医院出来,那几个词还在周晋珩脑袋里盘旋——尸体,案发现场,是个傻的,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怎么可能?易晖的模样那么清晰,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在朝自己笑。
不知该去哪里的他再次返回家中,哆啦A梦玩偶好好地躺在飘窗上,那副未完成的画也还在,周晋珩陡然松了口气。
小傻子最喜欢的东西没带走,画也没画完,怎么可能死呢?
他不会死的。
通知周晋珩消息的那个人大概怕他出事,从山上开始就一直跟着他,这会儿见他面色松弛,以为他缓过来了,说了两句“节哀顺变”之类的话,又见他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大着胆子说:“俗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这都是天意,我们几个早就说您和易小少爷不配,他哪里配得上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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