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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嘴里的喜欢或者爱对谁都没说过,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爱,什么才是喜欢,我只知道这两个词代表的是一种承诺和责任,以及一种付出。

严柏景喜欢宋煜,于是严柏景付出了他的期待,期望得到回应。日夜煎熬在得与失中。

宋煜喜欢严柏景,于是宋煜付出了他的思念,他的青春,他的仕途。日夜煎熬在后悔与生活中。

我不想说喜欢或者爱,这个词与我而言轻如鸿毛,也重如泰山。

我知道,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把主动权交给了他。

我的情绪会因为他而牵动。

而事到如今,其实说不说都没有意义,因为我确实会受他影响。

或多或少的,我会开始想他会不会开心,他会不会惊喜。

我甚至还会在他生日这天送他精心准备的生日礼物。

我没有说喜欢他。

我说,“郑枫,我不屑当你身边的花花草草,你要真承认你输了,那么从今天开始,我只能是最后一个,要不然,咱俩还是继续钓鱼游戏。”

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挺疼的。

因为我期待他说好。

期待他别对我用那惯用的欲擒故纵的手段。

期待他脸上对我真切的一笑,或者是。

骂我一句,傻逼。

我懂他的花花肠子,他也懂我的懒。

但是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说谎的。

你要是想看他会不会说谎,就盯着他的双眼看。

看他会不会心虚,看他会不会摸摸鼻子。

郑枫没有多余的动作,他认认真真的,像是军人保卫国家的宣誓一样。

对我举起了双手。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对着敌人举起双手,意味着投降。

意味着背叛国家,意味着,他要成为俘虏。

我是他不放鱼饵,不用弯钩,就钓上的一条懒鱼。

明明没有饵,没有任何吸引力,也没有会勾住我的嘴的钩子。

就这样上钩。

我不会觉得我有多幸运,会在慵懒的大一军训里,遇到一个披着小白脸纯情学长皮的黑心狼。

但我觉得我何其幸运,把这匹黑心狼,驯服了。

所以当严柏景问我和郑枫的故事的时候。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故事。

相对于他和宋煜爱的要死要活,我则就是三句话能概括的事。

第一句是,我想上他。

第二句是,他想上我。

第三句是,最后我上了他。

所以,如果放在小说里,我这么无聊的人,大概也就只能被作者硬写出两章的字数来。

因为我。

真他娘的讨厌废话。

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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