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在对于他自己,解春潮也想不明白了。
他知道自己不再为方明执的完美心动。方明执拥有着能征服绝大多数生命体的魅力,不光单是指外型或是金钱,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他是最强有力最无坚不摧的,就是因为这种力量感,让人觉得他值得信赖。
解春潮上辈子就是被这种吸引力摧毁掉的,所以这辈子他对此避之不及。
可是徐成和孙玮的那些话,让他看见一个不大一样的方明执,也让他看清楚那种完美在本质上居然是一种能力的缺失。
方明执不能喜欢一个具化的事物,所以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完善自我上,让他活成了一堆模块,有会经商的,有会弹钢琴的,有会马术的,唯独没有一个会爱的。
解春潮看着床上苍白如纸的方明执,孙玮说得没错,包括方明执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把他看成是呼风唤雨的神明。可他终究不过二十出头,在常态的人类生活史中,许多人连经济都还没能独立。
那时候他向自己扑过来,在想什么呢?
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还在,那他知不知道那一刀下去他可能就没命了呢?从徐成的话来看,解春潮想他是知道的。
那他为什么宁可送了命也要救自己,难道也是一种手腕吗?
解春潮抿着嘴唇侧坐在了方明执的床边,心里说不上来是酸还是软。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几种记录仪器在发出轻微的嗡鸣。
“你说……”解春潮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趴在了床边:“你说你想当飞蛾,可是飞蛾是会死的。我不想让你死,方明执,你不许死。”
解春潮小心地避开方明执手指上的检测夹,点了点他的手背:“方明执,你的小崽子饿了,起来做饭。”
方明执有一个秘密,他喜欢彩虹。这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儿,他羞于承认。
可是在一个弥留的梦里,他想做什么都不再可耻了。
所以当梦里出现一道极宽极绚丽的彩虹时,他毫不犹豫地跟着走了。
他舍不得解春潮,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等不到。
方明执一直觉得先天失明的人要比后天失明的人幸运得多。因为前者不曾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也就没有太具象的舍不得。后者全靠记忆救赎,但是记忆这东西,太爱出老千,像是整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慢慢就变形了褪色了,记忆的主人只能无助地看着它们一点一滴地溜走,却无从挽留。
他未曾看见解春潮的时候,可以作为一具行尸走肉而生活,可是命运偏偏让他看见。像是让盲人看见一束光,可又不让他得到。他一生经历过各式各样的惩罚,没有一种比现在更痛。
没爱过的人对爱情嗤之以鼻,爱过又失去的人身处地狱。
方明执追着彩虹,却在指尖感到一点温热,像是梦里解春潮的指尖吻,柔软又甜蜜。
方明执想攥住那一点温热,又怕把它惊走了,就只敢松松地贴着,闷头跟着它走。
越走身体越沉重,简直像是背负着千钧的重担,但是方明执依旧咬着牙向前走,他舍不得那一点暖。
后背传来隐隐的痛意,耳边是清浅的呼吸。
方明执的手指一动,趴在床边的解春潮就醒了,他松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肩背,扭头查看着床上的人。
方明执还没醒,但是眼皮在微微地颤,长长的睫毛投下的阴影细细碎碎的,像是风中的芦苇丛。
“明执?”解春潮贴在他耳边,轻轻地喊。
那双狭长的眼睛张开来,并没聚着焦。
几个小时前,方明执的状态好转了很多,已经换到了特护,身上的检测装置也摘除了大半。
解春潮摩挲着他的手指,俯着身子,又喊了他一声:“明执,是醒了吗?”
方明执还带着氧气面罩,呼出的气体在面罩表面凝结出一层淡淡的白雾又快速地消失了。
他的眼睛里慢慢有了光彩,像是有星光流转一般,慢慢散落在解春潮身上。
解春潮看他一直说不出话来,有些着急了。
孙玮给他打过预防针,这种大量失血的情况,往往会造成脑缺氧,就算醒过来,人可能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不明。有的人一两个礼拜就恢复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恢复不了。
解春潮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朝方明执比了两根手指头:“这是几?”
方明执唇角弯了弯,看着解春潮的目光温柔中带着一种庆幸。
解春潮看他张了张嘴,匆忙把耳朵贴上去,慌张得近乎孩子气。
方明执的声音闷在面罩后面,断断续续的,解春潮却听清了。
他说:“原来……彩虹的尽头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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