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靠近过年,放了寒假的Sarah越闲,两个人经常在家一呆一天。大年三十的当天齐雨还是回家去了,她说这顿饭无论如何还是要吃。Sarah也理解,自己一个人在家百无聊赖。前阵子齐雨还是仅仅夜宿的伴侣,现在能在家里陪她一整天,两个人也不做什么,就赖在一起看电影看美剧,甚至看美式真人秀节目,一边看一起吐槽。她努力看中国的综艺节目,却觉得语言能力实在跟不上。现在齐雨一走,她突然有点不习惯这安静。暗笑自己陷得太早,现在处于不利的境地。
她对齐雨没有要求但有期望,如果齐雨能留在她身边就好了,虽然看上去不大可能,齐雨只能成为她能上床的朋友,而且她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留在中国。齐雨看上去根本不在乎自己在哪里生活,也一直有各种七七八八的收入汇入户头,但也不像一个可以随便走的人。她以为齐雨没那么重要,自己也一样。现在这狭小房子里的庞然寂寞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她束手无策。只能走着瞧。在中文里,“走着瞧”有威胁的意味,仿佛能做的事情还很多。而在英文里,“we will see”却有一丝无奈感在里面,好像能做的不多,只能随遇而安。
但是除夕当夜十一点齐雨却回来了。“你怎么回来了?” Sarah不知道自己的用词暴露了自己的想法,也惊动了齐雨的内心。“…留在那边也无聊,回自己家一个人也不符合过年的气息,我想着你一个人,我就来了。”齐雨还站在门口,楼道的冷风呼呼地往里灌,Sarah一把抱住她,门都忘记关。
整点的时候,有人放烟花。Sarah站在窗前看得开心,齐雨只管做夜宵。“爆竹声中一岁除,”任由灶上的锅慢煮,齐雨走到Sarah身边,“那是什么意思?”齐雨给她解释了一遍,她若有所思,好像在努力咀嚼诗句的美感。“中国文化真的很有意思。你知道美国有个诗人叫惠特曼吗?”“知道,怎么了?”“我前两天看一本书,一本加拿大人写得书,中文版。他说,惠特曼的诗是粗俗的。”“粗俗?你觉得呢?”“我觉得,惠特曼的诗,翻译成,中文之后,没有那么粗俗,但是原文的英文是粗俗的。中文是美丽的语言。”“你喜欢吗?”“我喜欢。我很喜欢中国的文化,我想花时间来了解。”“那会花很长的时间。”“我愿意花一辈子。”
她觉得自己在表白了,齐雨也这么觉得。于是静默蔓延开来,烟花的爆炸声反而助长了静默。
春节期间,两个人都没讨论这个话题。齐雨倒是带着她去乡下感受过年来着。山野之间空气极佳,乡下还有人卖摔炮。Sarah非要买来玩,一盒两盒还不够。齐雨笑她是个野丫头。
“丫头不是小姑娘吗?” Sarah说,“侍女?”齐雨笑得更欢了。
齐雨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和Sarah说起《指匠情挑》来。Sarah说她非常喜欢那电影,齐雨说那是太梦幻的故事,简直不真实。“你不相信童话?” Sarah问,“童话无论白的还是黑的不都一样不值得相信吗?” Sarah问什么是黑的白的,她解释一遍,Sarah笑了,又问道:“如果你有机会写一个故事,你会写什么呢?”齐雨摇摇头,“我不想写什么,什么都比不上现实。现实多残忍,多残酷,多可怕。”“你可以写一个美好的故事。”齐雨只是微笑,不答话。Sarah注视着她,而她低下头,视线移开。Sarah感觉自己从她的表情里读出一种苦涩来。
她想继续问,齐雨不再看她,她也就停下。
后来的某天晚上,Sarah问她的同事和远隔万里的以前的朋友,如果一个人有什么事瞒着你,这件事让她不开心,你应该怎么让她说出来从而不难过?远隔万里的朋友说,如果她不愿意告诉你,那也没用,怎么她都不会告诉你的,也不要去问,那样会让人觉得你侵犯了她的心灵领地。同事说,如果她不想说,你也没办法;但如果她有那么点想说,你可以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她会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吗?Sarah接着问同事。
她会给你她想给的答案啊!同事说。
同样的下着毛雨的寒夜,齐雨一个人在家,端着红茶听雨声。安静的小区背靠森林公园,安静起来早晨只有鸟叫当作闹钟。她依然经常梦见玉珊,和Sarah保持暧昧关系以来更是如此。每次她总是在梦见玉珊之后醒来,看见Sarah的脸。看见她金色的发丝和带着些微雀斑的脸颊,晦暗不明中仿佛还能看见她湖蓝色的漂亮瞳孔。与此同时玉珊的面容停留在她脑海,几乎与Sarah的面容重合。
她们不像,齐雨明白,一点儿都不像。她在她们身上找到的感觉也一定都不像。玉珊是沉静的,温柔的,甚至于冷漠自持的,高贵端庄的,如一切可望不可即的世间美好;Sarah是活泼的,洒脱的,热情似火的,邻家女孩的,American girl. Neither valley girl nor Yankee style, she is not from mid-east or southern parts, she is from Florida, a sunshine state.
她梦见玉珊和她再度回到纽约,上东区82街的小公寓,两个人若成天腻在一起那空间再养条狗都可以,她们难解难分;梦见她们一起去96街的超市买吃的,将味噌和韩国泡菜一起煮,然后放上海青;梦见她们一起在中央公园散步,那由三个黑人小伙组成的街头艺人剧团正在表演脱口秀;梦见她们一起去了无数次大都会,还有MoMA的那副整整三面墙的《睡莲》:细节都对,清晰如恰当调试的显微镜下看见的细胞,唯一的区别是她问玉珊,我们就呆在这里好不好,我们就留在纽约好不好?玉珊说好。
不,现实中她悄然告别,留下信件让齐雨别去找她。齐雨到处打听玉珊的下落,一直默默地追回国去——不敢让玉珊发现自己其实在找她,好像她的话不可违逆。她打听到玉珊选择回国,追到北京看到她结婚。结婚这件事要么证明玉珊与她跑到纽约生活的那一年全是虚假,要么就是玉珊是个混蛋,或者二者皆有之。她到底在哪个地方骗了自己,哪个时候开始计划着这一切——齐雨清楚玉珊是充满计划性绝不会突发奇想的人——自己一点都不想知道。自己根本不想也没办法接受这种事实。
可是她终归是个温柔善良的人。对陌生人尚且难以狠心,何况所爱?她去了玉珊的婚礼,只是悄悄溜进去看了看。她以为玉珊没有发现她,其实玉珊看到了。
然后她一个人回到纽约,又觉睹物思人,于是换到奥兰多去。感觉这太平洋两边都没有容身的地方,也许需要搬到大西洋对岸去。
她曾给玉珊打过跨国电话。她知道玉珊的丈夫何时会到美国公干,毕竟之前大家都互相认识,甚至可以说是朋友。只是她和玉珊的情感从来不为外人所知。她喜欢的书里最不喜欢的就是《轻舔丝绒》,虽然她没有遇见□□,但是她恨凯蒂,就像她恨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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