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后,蒋弼之知道了这件事,因着后怕而对陈星大发雷霆,怒斥他把自己当侠客,把私刑当正义,把文明社会当江湖。
陈星没有反驳。并不完全因为他那时长大了、成熟了。彼时他站在未来,清醒地看到这件事在他们兄弟三人身上留下的痕迹,便也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是此时尝到这越界的便利,或许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些事了。
可是此时的他们哪知道这些呢,他们只欢笑着、怒吼着,嘲笑那些包庇恶行的规则与权威,嘶声怒吼道:“我要给这操/蛋的世界一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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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作者本人爱国爱党尊重警察和法律。
有一点担心……文里说的是个小概率事件,不代表所有,也不影射什么。警力永远不足,警察都很辛苦,没有诋毁的意思。大家就认为成凑巧吧。
哦对,还有之前有小读者质疑星星为什么叫着黄毛儿一起。其实不能算他叫着去的,文里的场景是这样的:他做下这个决定后就是很自然地需要宣泄,告诉了哥们。后面大家就可以想象,黄毛儿知道了,就一定会去。街上的男孩子们干大架没有一个人去的,就算单挑都会叫朋友去捧场,除非是被戴了绿帽子去揍情敌可能会一个人。我觉得这个还是符合他们的思维习惯的。
104、
黄毛儿和高个儿神秘兮兮地将陈星拉到屋里,从床底下拽出一个沾了灰尘蛛网的双肩包。
陈星脸色一变:“这是……”赵鹏的背包。
黄毛儿拉开背包拉链给他看里面——苹果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
“我们已经看过了,钱包里没什么钱,但是高个儿说他这电脑挺值钱的,手机也不赖,还新,要是卖二手货估计能卖个小两万。”
陈星惊疑地看着他们:“你们想把这些卖掉?”
黄毛儿咧嘴一笑:“我认识人,之前卖我刀的那人也收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这些东西不就是赃物嘛。
陈星心里很不踏实,他隐约觉得之前找赵鹏讨回公道是一回事,要是卖掉这些东西,似乎就成了另一回事。
黄毛儿看出他的犹疑,劝道:“这些东西扔掉反而不安全,还不如让有门路的人来收,直接卖到外省,那些小偷团伙都这么干,他们都是熟手,肯定没事儿。”他“刺啦”一声拉上拉链,又将包塞回床底下,看向陈星的眼里闪烁着兴奋:“星哥,咱们要发财啦!”
陈星踌躇地看着他,觉出黄毛儿有哪里不一样了。
从前他不会这样自己做主的,他习惯什么事都先问问自己,就算他常在街头混,认识的杂人多,经常提出些奇怪的点子,那也得是自己说行才真行,若自己稍有犹疑,都不用说什么,黄毛儿就会率先打退堂鼓。
“不能直接扔河里吗?咱们去郊外找条河扔进去,没人能知道是我们干的。”
“不行!咱们当时都说是伪装成抢劫,要是把这些东西都扔了不就露馅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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