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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解释道:“他近来吃得好,睡得香,之前想不开的事情也想开了,心疾好了,身子上的小病小痛也都痊愈了。”

“难道是因为辅儿的出世?”

荣辅是荣策的次子,去年七月生的。周氏生完孩子之后,受荣策影响,整个人也跟着闷闷不乐起来,故而出了月子,荣策便带她到乐平县游玩。

“辅儿出生自然值得高兴,但也有吃得好的缘故!利贞兄不知,在遇到那少年之前,我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荣策将他的遭遇简单地说给岳铉听。

岳铉对荣策的讲述虽然好奇,但并不认为一条不值钱的鱼能好吃到哪里去。至于荣策所说的鱼丸,鱼皮,这倒是很少听闻的新鲜菜,有机会的话他也想尝一尝。

荣策说完,又想起一事,问周氏:“我记得唐妁说过,她的侄儿侄女会来与她一同过节。他们可过来了?”

周氏的婢女回道:“阿郎、大娘子,他们已经过来了,如今正在厨房帮忙呢!”

“那你去将唐思先喊过来。”

婢女下去找人,没一会儿,唐斯羡便被领着到他们跟前来了。

岳铉对区区厨娘的侄儿并不感兴趣,但唐斯羡往他跟前一站时,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本来照荣策所言,他以为穷苦人家出身的孩子,应该是面黄肌瘦、身材瘦小的模样才是。怎料眼前的少年郎虽不壮硕,但是身材挺拔,麦黄色的皮肤使她看起来健康又活泼,而额上的疤痕以及锐利的眼神,更让人无法将她同弱小可怜之人联系在一起。

“你叫什么,今年几岁?”岳铉问。

“我叫唐思先,今年十八。”唐斯羡面不红心不跳地扯着谎言。

“这个年纪倒是正好。”岳铉若有所思,又问,“额上的伤如何来的?”

“小时候顽劣不小心摔倒,被尖锐的石器划伤。”

“你怎么不用头巾裹起来,就不怕别人笑话你?”

世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管男女多少也会在意自己的容颜被毁,因此能遮掩肯定会遮掩,哪里会像唐斯羡这样大大方方地露出来给人看?

岳铉认为,若“唐思先”没有这道疤,看起来倒是挺俊俏的一个少年。肤色在他看来也刚刚好,若是再白一分,那就显得太文弱了;黑一点又失了这分少年的朝气。

唐斯羡心想,果然是武官,关注点都跟旁人不一样。

她道:“笑话便笑话,只要不是当着我的面笑话我,我便不与他们一般见识。”

荣策听了这话,也十分好奇,问:“那若是当着你的面笑话你呢?”

“当着我的面笑话可不行,我又没吃他家的米,他有何资格笑话我?谁笑我,我揍谁。”

荣策哈哈一笑,对岳铉道:“年少轻狂”。

岳铉却道:“这叫男儿血性。”

文臣与武官的思考方式差异,在二人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不过他们本就是姻亲,交情深,自然不会因此而闹不快。

岳铉抛出了橄榄枝:“我初来乍到,身边还未有多少亲信,你不若跟着我,眼下就有一次立功的机会。何必待在一小村子里养什么鱼呢!”

荣策一听,立马反对:“利贞兄,这可不行,你若是将他带走了,我往后哪里还有鱼吃?况且,入伍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他的鱼养得好,将来发家致富、置办田地,怎么都能过个好日子。若是当了兵,生死难料不说,也会被人看不起。”

荣策倒不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他很清楚本朝重文轻武的风气,更清楚兵士的地位和待遇都不怎么好。

况且从人伦方面来说,“唐思先”既然是家中唯一的男丁,那么就不该让“他”入伍。

岳铉听了荣策的话,倒也犹豫了起来:“你既然还未成亲生子,我确实不该劝你入伍。”

唐斯羡心说,她都还什么都没说呢,这俩人倒是自说自话地替她决定了。

她也清楚这是上位者的毛病,并未跟他们一般见识。佯装懵懂地道:“我可不能跟大官人走,因为我还不知道大官人是谁呢!”

荣策与岳铉一怔,旋即笑了起来,岳铉道:“我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新任巡检使岳铉。”

唐斯羡眼睛骨碌一转,问道:“刚才岳使说眼下我便有立功的机会,莫不是指歙州与饶州一带的盗贼之乱?”

“听你这话,你也知道那边的贼乱?”

唐斯羡回道:“我自幼在歙州长大,父母双亡后,遵照先父的遗言回饶州寻亲。我与阿姊在途径鹿西乡大屋里的毛岭时,遭遇到了一伙盗贼。我们……侥幸逃过一劫。即便报了官,官府对他们也是束手无策。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打听那边的消息,听说盗贼不仅没有被官府剿灭,反而越发猖狂,为祸一方……”

“没错,我便是奉命前来平定贼乱的。”岳铉点头,“原来你也是遭受过贼乱之苦的人。”

唐斯羡请求道:“小的对那群盗贼恨之入骨,所以恳请岳使,务必要将那些盗贼捉拿,平定祸乱。”

“这是自然!”岳铉道,这将会是他的功绩,他自然会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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