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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戈元帅正在会客室里,坐在卡里乌斯将军斜对面,两人中间隔了一张乌黑发亮的长方书桌。迭戈身着军服,正襟危坐,脊背挺直如松,夹杂大把银丝的深棕卷发服帖地向后梳拢,露出渐高的发际线。他淡褐的右眼利如鹰隼,面容冷峻,鼻梁挺拔好似刀削。相形之下,坐在对面卡里乌斯倒像是年纪更大的那个。他须发灰白,头顶稀疏,眼珠浑浊,正窝在野牛皮椅子里,捏着手帕不断擦拭额头与颈间的汗水。象牙手柄的拐杖靠在座椅扶手边,将军残废的左腿不自觉地微微颤动。

要不是他身着将军制服,又坐在军团的金

剑旗正下方,很难想象这个秃顶的老头子率领着以残忍阴险闻名的特别尉队。是的,残忍阴险,克莉斯知道外人怎么看他们这群乌鸦。如果一切不出差错,再过二十年,三十年,她也会坐在那张磨得发亮的黑椅子上。那就是克莉斯?沐恩能到达的最远的地方了。那个时候,她也会像这样,垂垂老矣,暴躁易怒吗?克莉斯屏住呼吸,小肠一阵抽搐。

“两位大人。”克莉斯站定,右拳按上左胸,行了个军礼。

“来得正好,小丫头。”卡里乌斯把皱成一团的手帕捏在手里,浑浊的眼珠子盯着克莉斯。“昨晚尼奥家的商船起了大火,你知道吗?”

“是,烧死十三个人,不包括被赶去救火的奴隶。”

“很好,尼奥家的托徳伯爵要求我们一周之内将纵火犯逮捕归案,说说你的看法吧。”

“恕我直言,无能为力。”

“哈!”卡里乌斯把厚掌一拍,老脸上绽出一朵笑容。“说得不错,我他妈最受不了就是那群王八蛋扭扭捏捏有屁不放的样子。办不到就是办不到,真把咱们当成城里的乌鸦,什么鸟蛋事都知道。但是人家不听咱们的呀,人家是陛下跟前的红人,帮忙选定了陪都地址,我们只能低头服侍。这活儿交给你了,克莉斯。我得调一个尉队去南港,看看能不能再挤出几道缝来,好把高斯家那几条破船塞进去。”

卡里乌斯眼珠转动,对准迭戈。老迈让他的白眼球有些泛黄,像块老旧干枯的橡胶。“我们敬爱的迭戈元帅大驾光临,强烈抗议民用船占用军港的违规行为。”南港的治安和管理暂时也在第三军团手里。卡里乌斯虽然只是个将军,但第三军团由陛下本人直接统帅,考察所有人对皇帝的忠诚。这个瘸腿的谢顶老人时常与陛下面谈,他总是说:“我们只向一个人效忠,就是帝国皇帝陛下本人。”放眼整个洛德赛,敢当着迭戈的面大呼小叫的人,一只手也数得过来。克莉斯小心打量迭戈,他的脸绷得像一面钢盾,塞在左眼眶里的木然假眼有种僵死的冷漠。

“不用演戏给我看,收起你那一套,卡里乌斯,对我不管用。”迭戈说话中气十足,咬字铿锵有力,和艾莉西娅吊儿郎当的样子迥然不同。不论见过多少次,克莉斯仍忍不住心生感叹。迭戈腰背笔直,坚决的姿态里透出一股不容质疑的威严。“北港是军港,就算明天洛德赛涌进一百万人,北港也只能停泊军舰。帝国的尊严是用刀捍卫的,你已经老到连这个都忘记了吗。”

“收起你那一套,我也原话奉还给你!”卡里乌斯倾斜身子,拳头咚一声擂在桌面上。“管杀不管埋的家伙,分崩离析的帝国没有尊严,我也可以拍着胸脯跟你说。不就是板着脸吗,谁不会,喏,你后面的小丫头也擅长那个。有这个功夫教训我,不如管好你自己的人。你的‘宝贝女儿’昨天又跟‘白牛’米诺干了一架。洛德赛这么大,哪里干架不好,偏偏在殿下面前干。她的名字,都传到陛下耳朵里了。依我看呐,早晚有一天,你的黄毛女儿要名满帝国。”

“劳您费心。”迭戈肯定生气了。想起艾莉西娅,克莉斯不由黯然。她也痛恨别人提这档子事,她是未足月的孩子,出生的时候母亲过世,迭戈又在外征战。洛德赛不是守望城,帝国的风俗让不少老爷为子女的身世头疼。尽管不想承认,但艾莉西娅的身世大约超过了昭然若揭的程度,所有人都觉得霍克家只是在掩耳盗铃罢了。霍克的家徽是一只燃烧的雄鹰。“火种不灭,燃鹰不死。”霍克没有那么容易屈服,如果神真是用铁造了人,那么他一定故意点燃熊熊烈火,将其中的一些炼成钢。

迭戈推开椅子站起来。“她当然要名满帝国,她还要赢下比武大会,用她的霍克双刀。”说完迭戈也不告辞,一甩披风,头也不回地走了。卡里乌斯捧着他发福的肚皮,笑声沙哑。“这只老鸟,年纪越大,脾气越臭。他以前不是这样的,目中无人!比武大会的冠军,哪是说拿就拿的。你那个黄毛鸟儿小朋友呀,迟早要被他逼疯。”

“艾莉西娅……她会赢的。”

“哦?凭什么这么认为,就冲你们的私交?这可不像你呀。我欣赏的是你的冷静和理智。”

“将军谬赞。然而忠诚,其实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热忱。”

“嚯!”卡里乌斯摆出个毫无温度的夸张笑容,堆在椅子里的上半身随之一颠。克莉斯垂下眼,做出恭敬的样子,心中想要看到艾莉西娅获胜的愿望,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过。什么出身,资历,经验和门槛,统统下冥河去吧!如果不能亲手改变这一切,剑还有什么意义?!

第53章 比武大会(一)

伊莎贝拉从未参加过这样的盛会。日子仿佛爆炸了一般, 络绎不绝的帝国贵族,绕口的名姓, 这位骑士,那位伯爵,一天接着一天的晚宴,暴露的帝国服饰,安妮皱成一团的小脸,所有的一切都把她弄得头晕脑胀。伊莎贝拉觉得自己也快爆炸了。夏宫里到处都是人,忙碌的侍者,外地觐见的权贵,他们的随从和骑士, 各色人物汇聚成一条眼花缭乱的乱流。每天都能见到新家徽, 周围全是陌生面孔。

洛德赛街道上的人潮更是吓人,她跟绯娜去过一次断臂街, 感觉误入了羊圈。从马背上望下去, 视线所及都是人头。挑着货物,大声吆喝的小贩;背着箭壶, 腰配长剑的佣兵;手脚灵活,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的本地小孩;还有背着大包小包的旅人, 所有人都挤在同一条石板路上。明明已经挤成这样, 马车还非要往里钻,被堵在街道中央动弹不得, 车夫站起来,大声咒骂。一旁驮着两筐苹果的毛驴先不高兴了,扯着嗓门“昂昂”大叫。难怪地上铺的大方石板被压坏好多处,新伤叠着旧痕。

断臂街虽然拥挤,却没几个穿着华丽披风, 佩戴花俏武器的贵族。街上最不好惹的是巡逻的卫兵,人潮为他们自动分开,每个人都把脸转过去,假装看不见他们。对伊莎贝拉来说,他们的黑钢甲制式太熟悉了。

“大家都来参加为迎接你举办的比武大会,警备队人手不够,皇帝让特别尉队也来帮忙。这条街,是第九尉队的防区。”绯娜跨坐在战马上为她解释。她披了一件炭火色的斗篷,拉起兜帽盖住脸。

挤得满头大汗的平民们似乎没注意到公主驾临,只是本能地避开两人骑乘的战马。这也难怪,她听夏宫的侍女派翠珊说,那些做南洋生意发了大财,却没有爵位的有钱人,提前半个月租下南港临街的房屋,只为了一睹公主芳容。再看断臂街上逃生后的人,能有几个识得他们的公主殿下?街道两旁楼宇鳞次栉比,一栋几乎靠在另一栋肩膀上,裸露的木板不知经过了多少年月,被临街摊位的烟火熏得发黑。旅店的窗帘是两块瞧不出原本颜色的破布,烂了好几个大洞,一个近乎光头的女人掀开破窗帘,探出身子向下张望,她裸身穿着棉布背心,身上都是汗水,灰背心贴在皮肤上。这些人会认识公主才奇怪吧。“对我们佣兵来说,贵族老爷们都一样”。托马——在蜜泉丢了一条胳膊的老佣兵——也这样说过。

不知在他们眼中,我是什么样子。一定不是高贵威严,但只要不是滑稽可笑就好。

小号高亢的旋律让伊莎贝拉收起回忆,她提起裙摆,跟在绯娜后面走下金碧辉煌的马车。阳光灼热,伊莎贝拉眯起眼睛,有些后悔穿了一整套奥维利亚华服。层叠的高衣领贴在她的脖子上,被汗水浸润,又痒又湿,偏偏今天她还得小心维持公主礼仪,没法伸手去挠。

今天是比武大会决赛的开幕式,一周以来她从各种渠道了解到,这次比武大会是一次全国性——全帝国的——盛会,名义上是为了迎接她的到来。如果她是个傻瓜,说不准真会相信。威尔普斯兄妹太懂得经营气势和威仪这类东西了,伊莎贝拉踩上松软的金边红地毯,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周围浩大的声势还是教她吃了一惊。

大竞技场建在洛德赛西北郊,这栋圆形的象牙色建筑自平坦的伟河平原上拔地而起,将地平线附近的二层楼房衬托得仿如虫豸。它直径足有两百米,高六十余米,分为五层,围墙被打造成帝国特有的圆柱拱门样式。姿态各异,雕刻栩栩如生的十二神站在拱门内,每一尊都有近十米高。御用拱门两侧的分别是身穿及地长裙,怀抱圆月的苏伊斯;以及腰系宝剑,手执长枪的战神威尔。笔直的长地毯从双神中间的幽暗甬道内伸出,一直铺到停放皇家马车的白石广场上。它不仅仅是染成红色而已,上面铺满了鲜红的蔷薇花瓣,清香扑鼻。手执长枪,昂首伫立在红毯两边的,是皇帝的近卫军,金狮军团。

据说他们的铠甲上镀的是真金,洛德赛五月的艳阳一照,满眼金光灿烂,伊莎贝拉甚至看不清他们盔甲上的雕饰。跟随皇家车队的乐师们还在卖力演奏,相距数百米,大竞技场里沸腾的人浪已将慷慨激昂的帝国乐曲牢牢压住。一大群白鸽扑腾着翅膀从头顶上飞过,绯娜说过,她的皇帝哥哥喜欢放白鸽,以此张扬帝国的繁荣与昌盛。

皇帝赫提斯?威尔普斯本人正站在地毯中央,他望着自己的妹妹,微勾嘴角。跟他以美艳著称的姐妹一样,赫提斯生有一头朝气蓬勃的红色卷发,下巴瘦削,碧眼清澈,正是一副翩翩美少年的模样。为了增加威仪,他刚满二十岁便开始蓄须,后来又放弃了威尔普斯家族高贵的蓝色服装。伊莎贝拉在夏宫见过他几次,穿的都是颜色沉稳的衣服。今天他为开幕式破了例,打扮得辉煌耀眼。

织纹细密的靛蓝披风斜挂,包住他的左肩,镶了蓝宝石的金狮头于锁骨前咬住披风,宽皮带将它固定在右肩雕工复杂,金光流转的肩甲上。为了配合今天的主题,皇帝单穿了一件胸甲。伊莎贝拉虽然不会使剑,但她可没少花时间在校场上,观赏骑士们练剑。皇帝的盔甲可称是件艺术品,若论防御能力……薄得跟纸一样,伊莎贝拉心想。这件盔甲一定很轻,更重要的是,它足够华丽,夺人眼球。盔甲本身镀了金,上面刻满浮雕。威严的雄狮神情肃穆,位于胸口正中,身披纱衣的苏伊斯在它下方托举圆月,星之子为它扛来星辰,月与星之间是滚滚海浪,战神威尔站在他的两轮战车上,挽着长弓。车轮底下,却是铺成长毯,象征和平的橄榄叶。

很好,和他们威尔普斯正相称。伊莎贝拉按下真实想法,曲膝行礼。赫提斯点点头,镶有成串蓝宝石的金皇冠光芒闪耀。他只扫了她一眼,目光随即落在绯娜脸上。

“你今天荣光焕发,我亲爱的妹妹。”

“你的妹妹每一天都璀璨耀眼。”

绯娜下巴微扬,神情骄傲。她今天也是盛装出席——帝国的那种盛装。每次安妮看到,都要咬住手指,才能保证不发出尖叫。事实上,一路同行,伊莎贝拉一直在克制自己的目光。绯娜线条优美,白如牛奶的肩背近乎全部露在外头,淡金的阳光让它们愈发健美迷人。

“怎么,她不准备来?”绯娜看向由二十四匹金鬃狮血马拖曳的皇帝座驾,语气绝称不上友善。她指的是皇后。伊莎贝拉印象中,皇后泽娅是一位纤细娴静的乌发美人,跟酷爱夸耀勇武与尊贵的威尔普斯兄妹相比,简直低调得有些渺小。在自己的接风晚宴上,她甚至数次忽略过泽娅的存在——即便她坐在皇后的金椅子里。她的丈夫赫提斯是一个身材高大,笑声洪亮的英俊男子,最最重要的,他是帝国的皇帝。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泽娅只是他微不足道的影子。

“小公主闹脾气,她说要在宫里陪她。”

“不足百天的孩子,能有什么脾气?不想来就不想来,装哪门子慈母?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连个名字都想不出来,真不知道她是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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