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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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突然上门, 面色又如此沉重,廖清欢忍不住问了一句,“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找到了我母亲留下来的房子, 曾经在我母亲身边伺候的故人一直守着房子, 她得了痨病,不愿意去医院治病。以前她经常会到廖家酒楼吃饭,说是你以前每月月末都会在门口派送清汤豆腐花, 她很想吃再吃到那时候的口味。如果吃到的话,就答应我上医院治病。”

陆长缨也没藏着掖着, 大大方方的告诉廖清欢自己又重新回来的原因。

廖清欢神色渐渐凝重, 她没多说什么, 只是将手里的桶放下,”既然是这样,那我现在就去做。”

“谢谢廖小姐,我给你帮忙吧!”

廖清欢没拒绝, 指着水井边上的几个木桶, “那你打几桶水进来吧。”

她原本想着洗个澡就睡觉的, 现在要做豆腐花那这个觉估计就睡不了了。

“对了,那个脆皮银鱼恐怕是没办法做了,现在不像以前, 以前出高价还能收到,现在出高价恐怕都弄不到银鱼来,菜场那边就算供应,不等去抢估计也没了。”

陆长缨大概也知道现在的社会规则, 物资紧缺得厉害。这些食材不是想要就能拿到的, 也不好为难廖清欢, 正要说只需要一份清汤豆腐花的时候。对方往厨房方向看了一眼, 又说了一句。

“人年纪大了,估计也尝不大出来,我用海米加面粉来做一道假银鱼吧,味道估计差不了多少。若是老人家真尝了出来,那我可就没办法了。”

她只能想出这么一招,食材有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当年那银鱼都是从太湖里捞出来的,鲜活着就往各大酒楼饭店里送。现在可不比以前,若是要等到银鱼,还不知得到什么时候呢!

陆长缨愈发的感激了,他以为没有这道菜了,没想到对方还想到了其他的办法。

做豆花需要慢,快了做不了。索性饭店里还有一袋子黄豆,豆花是能做的。廖清欢将黄豆倒进水里泡着,这东西最少得泡两小时,若是想做得更好一些,那就泡一整晚。陆长缨也说了,明早端过去,那廖清欢就索性让黄豆多泡一会。

这边把黄豆泡好,陆长缨一手提着一桶水,步伐稳健的进入厨房,倒进厨房用水的大缸里。

对方还是穿着那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跟叫花子没什么区别,又因为来回赶路,看起来别提多狼狈了。只是他身材确实高壮,独有气质让他站在那就让人忽视不得,走进厨房这里面空间仿佛都小了不少。

说实话,陆长缨会为了伺候他母亲的人,特意回来拜托她做对方想吃的东西,这点让她非常的意外。

或许是因为经常在报纸上看到关于他的形容,廖清欢对陆长缨的感觉并不是很好,哪怕在接触过后,对方表现得还比较绅士,只除了他要挟自己做饭这点。

但他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倒是稍稍有了些改变,在对方说要离开后,廖清欢是松了口气的。也不是她忘恩负义,她记得对方是怎么没的,跟自己有关,所以对方有任何需要帮忙的,

在她感觉中,对方知道自己是他的未婚妻,那么多年却没有任何动静。是要娶她还是不娶她,就说句准话嘛,她一个无父无母无亲人的孤寡女人,实在是没能力跟堂堂陆家悔婚。

可他愣是没消息,就这么一直拖着。拖到俩人都到了四十年后,才终于见上了面。

但他能为了伺候他母亲的人做到这份上,又说明他也不是那么没心没肺的人,更何况,他还能为了自己这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奔赴千里呢!

可为什么,当初就能一直拖着她呢?但凡是他来信写上各自婚嫁几个字,自己现在没准都儿孙满堂了。

想当年,她身后追求者可是不少的,只是因为婚约,确实让她没法发挥。

陆长缨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察觉一道炙热的眼神盯着他,他转过身,就看到廖清欢似怨似忧的表情。

她那张小肥脸肉那么多,也不知道怎么就出来了这么多表情。

眼看着对方勾了勾唇角,廖清欢一撇嘴,冷不丁的问了句。

“陆少帅你既然知道婚约的事,当初为什么一直没来找我?”

陆长缨愣了下,“我当初……托人带了信,若是你有心许之人,可自行婚配。”

他不知道廖清欢这边是个什么想法,只是他自认为战场上枪炮无眼,又因为他父亲的原因,更是没有结婚的打算。如果他没了,那也是耽误人。只是如果廖清欢一心听从长辈的话,一定要嫁给他的话,他也会娶。只是对方一直没有消息再传过来,他也不好说什么。

“你放屁呢吧?什么信?我怎么不知道?”廖清欢人都要跳起来,这会倒说什么带信了,要真带了信,她怎么从来没收到过?

“我是让人伪装带到海城的,当时海城里人多眼杂,我身边的人不好出现,就让人乔装打扮进入海城,对方说亲眼见你收了信。”

陆长缨一字一句,其实还隐瞒了一些,比如对方还在她身边潜伏了一段时间,将她平时的动向和喜好都告诉了自己。

见对方说得还真有那么回事,廖清欢眨巴眨巴小眼睛,仔细回想了下。

自己经营着一家酒楼,每天食客满座,一天就能挣不少钱。再加上她喜欢打扮自己,长相身材也很不错。经常来店里吃饭的就有一些文人诗人,还有些什么报社的。瞅着她一个独身女郎,又能挣大洋,就想各种办法来追求自己。

那些年她每天都能收到各种表达爱慕的信,不用打开就能知道里面是什么消息。这些人还会托各种人来送信,来店里吃饭的食客啦,报童啦,卖花的小女孩啦。因为实在是收得多,她都是不看的。

所以,对方送来的信,很可能被自己随手扔了。

越想廖清欢越生气,“你就不会打电话?亲口跟我说一声,你知道你耽误了我多少年吗?”

也不是没碰到合心意,可因为婚约的事,她也只能拒绝对方。守着那个婚约,想着自己若是嫁给了他,也是过一辈子罢了,谁知道人居然是送过信的,只是被自己扔了。这消息她还不如不知道的好。

见廖清欢气得眼眶都红了,陆长缨一个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男人愣是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歉疚的看着廖清欢,微低着头走到对方面前,“廖小姐,是我的错,你要打我骂我都可以。“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头雄狮趴在了地上,还低下头将自己的长鬓毛送到廖清欢手边。

廖清欢一扭身,腰上肉有点多,差点没能骄傲的扭过去。

“谁要打你骂你,算了,也是我自己没看信,其实也不能完全怪在你头上。”

她脸颊一鼓,原本就肉多的脸蛋更显得圆润了。

廖清欢这身体虽然胖,可陆长缨个子那么高,从他的角度看他倒是圆乎乎的挺可爱的。刚刚还手足无措的陆长缨微微抿唇,眼眸柔和的说道:“那你这里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对方如此善解人意,自己则不能这么轻轻抬过,总要想法子为对方做点事。

廖清欢正要摇头,又想了想,手指向自己原来住的房间。

“那你去把我房间清扫干净,再给我搭一个床吧,那里有木板凳子这些。”

本来刘红星要帮忙的,但她想着晚上自己来弄的,因为自己还要去密室里拿被子这些东西,刘红星在这不大好。索性陆长缨已经知道了密室的事,让他来弄倒是正好。

等陆长缨点头往房间方向去的时候,廖清欢又喊住了他。

“你吃晚饭了吗?”

陆长缨看着站在灯光下那圆乎乎的身影,摇了摇头。

虽然他面上没什么表情,可廖清欢却觉得这会的陆长缨还挺可怜的。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原本意气风发的陆少帅这会没军队了,没副官了。甚至还没钱,就连身上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饭都吃不上,倒是想着要给旁人要吃的。

“那,那我给你做碗面。”

一说完,廖清欢就扭开头,她纯粹就是看陆少帅可怜,身为厨子最看不得别人饿了。

陆长缨眼眸轻闪,冷峻的面容柔和了下来。

……

拿过来的猪肉还有一些,已经腌上了挂着,准备明天来做熏肉的。知道对方爱吃肉,廖清欢便切下一块,想着给对方做个大肉面。

虽说他们是在饭店做事的没错,可吃饭也是交钱的。不能仗着自己是饭店的人,就能随便吃喝。只不过他们在吃食上更自由一些,不比其他连饭都吃不上的地方。

她这边给陆长缨做大肉面,这么大块的肉明天得记到账上,算她的。

一整块瘦中带肥,肥中掺瘦的猪肉下锅先油炸一遍,随后再调好卤汁,倒入冰糖和酱油再加上一点香料,把炸好的肉放进去,加入泡过干香菇的水,这样味道会更鲜美一些。

原本她做的大肉面加的酱油该是自己做的,那种酱油的味道不止是酱油味,更添了几分鲜甜,做大肉面做合适不过了。

锅中浮起的杂质撇开后,就转小火慢慢的煮,让酱汁在小火卤煮的过程中慢慢渗入到肉的每一层缝隙里,吃起来的时候才会每一口都让人惊艳。

这个过程中她快速的擀了一份面条,大肉面配的面得是不粗不细的那种,豆芽粗的倒是正好。

这次面里面倒是没加什么蛋黄,就普通面粉擀出来的。

面条擀好后稍晾一会,让它变硬一点,再直接下清水锅里煮。面下锅的时候还得团着,不能随意翻搅,这样出来的面口感不会松散,更有韧性一些。

面煮好后放入一口大碗里,没有高汤就只能倒入煮面的水,然后再浇上一些卤煮肉的酱汁。这时候猪肉也入味得差不多了,廖清欢将肉捞出来放在面上,烫了几根青菜做点缀,一份简易版的大肉面就做好了。

她端着碗来到后院,将碗放到后院的石桌子上,就看到陆长缨顶着一头的灰从房间里走出来。

“正好,先过来吃面吧。”

陆长缨看了眼那碗面,又看了看面容带笑的廖清欢,微一颔首,“床我已经弄好了,你进去看看还有什么要弄的。”

“这么快?”

廖清欢有些惊讶,这房间里杂乱的东西太多了,她还以为对方得忙一段时间呢。

她依言走进房间,原本杂乱的房间角落放着一张简单拼起来的床,还摆了张桌子,正好在密室上方。陆长缨倒是个会干活的,窗台桌子床都擦了一遍,就连地上都清扫得干干净净。

廖清欢摸了一把桌子,手上都没沾灰。她还以为像对方这样的,不会做这种活,结果干得还挺好。

想到对方一身破烂衣服,她将桌子挪开,进入密室里,搬出了一床被子,还带着一身她爸以前的衣服。

外面的陆长缨一口面条一口肉,他没吃过这种面条,在北方吃的面食都是加臊子的,不是像这样一大块肉放在碗里。

而且北方的面条更粗一些,要么就是大面皮。再就是北方是吃咸口的,这碗面则是甜口的。

不过陆长缨这人倒是不挑,带兵的时候吃不上饭都是常有的事,哪有那么多可挑的。

他知道廖清欢手艺好,昨天到今天吃的三顿,每吃一口都能让他暗暗惊叹。在吃了一口面之后,他心中就出现两个字。

果然。

还是非常好的味道,面条很有筋道,将力道完全揉进去了,吃起来也不软不硬,很容易入口。根根面条都裹着鲜浓的汤头,烫,却又足够的香。再咬一口肉,他虽然是不讲究吃的,可这一口肉下去,还是被惊到了。他爱吃肉,对肉的口味则稍微有些讲究了,也吃过不少大厨做的。他的口味跟他父亲一样,家中也请了厨子专门做菜。

像这样的大块的肉,他们北方倒是经常见,南方实在是少。

这一口肉下去,外酥里嫩,大约是炸过的,肥而不腻,瘦肉和肥肉不同的层次在口中融合,鲜美酱汁裹在肉中,在咬下去的时候争先恐后的涌出来,在唇齿间流动。不同于北方那种咸口,这肉中更多的是甜,却不是纯甜,而是甘美。

享受着这碗面的时候,就看到廖清欢手里拿着东西出来,他放下碗,对方把手里的东西伸到他面前。

“这是我爸的衣服,没穿过的,我给他定做的,但他不爱穿,就一直留着了,四十年了居然还没坏。被子倒是被虫咬得快不能盖了。”

都四十年过去了,能有身衣服还好好的已经算不错的了。至于被子,索性今晚也没想睡,倒也不用太着急。

“你吃完了洗个澡,看起来真的很像叫花子。”

陆长缨低头看了看自己,他倒是没什么感觉,也不讲究这些。今天走在路上的时候,大家身上的衣服都打着补丁,到也没什么。

这下再看,原本深色的衣服这破一个洞,那破一个洞,也不知道哪蹭的灰,好好的黑褂子都成了灰褂子。再低头一闻味道,让他冷峻的脸都变了。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这股味道下还把面给吃完的。

廖清欢被他的动静逗笑了,死死的咬着唇将衣服塞到他手里,“快吃吧!”

黄豆还在水里泡着,廖清欢把衣服递给陆长缨后又回房间继续整理。被子抖抖放在一旁,好好的棉被被虫子咬得七零八落。

又从密室里拿出几件厚棉衣,被子坏了,放在箱子里的棉衣倒还挺好的,就是陈朽味很重。

她将门掩上,屋里点着油灯,开始将厚棉衣一件件拆开,把里面没被虫咬烂的棉花掏出来,再把棉布全拆开,想着趁这个时间,做一件简单的厚衣服。

她离开廖家离开得非常爽快,身上除了饭店的钥匙,什么都没有,连衣服都只有这么一身。下面倒是还放着她以前穿的衣服,可以前她什么身段,现在又是什么身段。

更何况那些衣服一旦穿出去,不马上被抓起来批评教育才怪呢。所以她这会只能把以前冬天穿的棉袄翻出来,这些衣服颜色都比较暗,又是放在箱子里封存着的,倒是还保存得不错。

冬天的棉衣本来就会做得宽大一些,修修改改这身体能穿的。

拆开的棉花倒可以送去打一床被子,商店里有专门打被子的地方。

廖清欢在里面认真的给自己拆衣服做衣服,外面陆长缨吃完了面,将碗洗洗干净,接了几桶井水,就在院子里冲洗。

天上月亮落满了银霜,晚风微凉拂过,后院只有他冲洗的声音。

廖清欢耳朵动了下,想到了中午看到的一幕。陆长缨露出半个胸膛,手臂处鼓鼓的,充满了男子气概。跟那些给她写诗歌的文人倒是完全不一样,爷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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