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第 131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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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口能尝到多种味道,配合窗外碧蓝的天空,让廖清欢有点舒服的眯了眯眼睛。

早餐被她吃得干干净净,和百灵一起出去走走的时候,她还摸着肚子和人说。

“吃太多了,午餐可能吃不下。”

“那太可惜了,我们的安德鲁大厨准备中午做大餐。”

百灵拿过来一顶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见廖清欢没有帽子,又吩咐佣人去拿一顶过来。

接过佣人拿过来的褐色宽檐帽,同她的裙子色系一样,非常的搭配。

百灵把自己帽子的系带系好,又伸手帮着廖清欢系好带子,接着提起裙子,优雅的邀请她出门。

“走吧,亲爱的小孕妇,我们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外面的太阳不大,但很暖和,用百灵的话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这样的天气一定要出门走走。

草坪上还有点湿漉漉的,他们都穿了皮鞋,很好的保护了他们的脚。

后面的林碗他们还在迷宫里,并且看情况好像是出不来了,没准需要别人去解救他们。

对于这样的情况廖清欢毫无同情心,一群小老头玩脱了吧!

“华夏男人真可爱,就像我的丈夫,这个迷宫是他提议做的。”

百灵听着迷宫里此起彼伏的吵闹声,语气戏谑,给廖清欢说起迷宫的由来。

“许勺弄的?”

廖清欢还有点惊讶,但想想许勺从小就古灵精怪的,在自家的庄园里弄一个这个还挺正常。

“当然,但他只和孩子玩过三次,再也不玩了,这处迷宫就在庄园里放了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还得让园丁修建,为此我们每个月都需要向园丁多支出十鹰磅的工资。”

她的中文不是很好,说得慢,发音也没有很准,但内容廖清欢全听懂了。

十鹰镑约等于国内一百七十元了,修剪迷宫还真是一份高工资。当然,这高工资只是她认为,他听许勺说过,这边的佣人一个月能有几十块鹰镑,相当于国内小一千多块了。

“但这十鹰磅能买回每次站在阳台上看到迷宫的好心情。”

廖清欢轻声说道。

她当然知道百灵不是觉得十鹰磅多,只是随口闲聊聊起来。

俩人顺着路慢慢的往外走,看到艾斯的时候百灵叫了一声。

“Ansel,你在这里做什么,看弟弟妹妹玩球吗?为什么不加入他们,我记得你踢球非常厉害。”

廖清欢看向艾斯,少年穿着单薄,不怕冷一样,端着茶杯慢慢的喝茶。听到百灵说的话也只是淡定的转过头,对廖清欢点了下头,便又移开了视线,压根就没有回答百灵问话的意思。

百灵表情依然带笑,并不在意侄子的态度,她只是侧头和廖清欢说话。

“我这个侄子或许耳朵不大好使,但由于他非常有威严,像极了我那位过世的父亲,所以我会原谅他这种没礼貌的行为。可怜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医生是非常优秀的豪斯医生,居然没检查出他这种小毛病。”

这么损的话听得廖清欢直乐,她发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听懂了百灵的说的话。

百灵可不管这些,把艾斯抛到脑后,就带着廖清欢去了后面的草坪,这一片草坪真的很大,放眼望过去,远处的森林看起来都比较小。

她不知道这草坪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踩在上面并没有污泥出来,只能感觉到脚下松软。

而不远处还有一些羊,并且戴着帽子的男孩子带着几条黑狗放牧。

空气太清新了,这些年廖清欢一直待在酒楼里,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间。

去两次京城,一次是被带过去的,一次是顺子考试。就算是玩,也没什么时间玩,着急忙慌的玩了三天,就得往回赶。

那会她还是饭店的厨师,不能请那么长的假,得回去做事,孩子还需要上课,更不可能在外面玩痛快了再回去。

现在酒楼回来了,她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可照样还是忙,肚子的孩子让她时常疲惫。刘红星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得自己去解决。

她不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也不能真的坐吃老本。她需要把心思放在酒楼上,要不是怀上孩子没那么多精力,她还想把酒楼再扩充,想再带几个师傅出来。

家里的酒楼也不是一直都那么大的,据说当初就一个门脸,是慢慢扩张,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她没有要把酒楼弄多大的心思,也没想让酒楼多有名气。她只是想慢慢发展,给自己找点不一样的事情做。

现在酒楼生意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海城但凡是有点钱的人,都愿意上酒楼吃饭。

门口的队伍饭点之前就能排得长长的,但能进来吃的少之又少,往往前面进来的后面的人只能失望的离开。

虽然酒楼这个状态很好,但廖清欢并不希望一直是这样,时间长了,大家就会认为聊家酒楼很难排队,渐渐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再一个就是当初她爷爷说过,以他们的家底,想随便出去玩都行,但为什么还要一代一代的往下传,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守着店?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挣钱了,而是传承。

酒楼的传承不像手艺活,找几个徒弟,一代代的传下去。但酒楼的基地不一样,它除了需要徒弟,还需要客人,尤其是捧场的客人。

捧场的客人可以变换,但必须有人捧场。

让客人捧场的唯一理由,就是他吃到嘴了,并且觉得好吃,勾得他念念不忘。

但如果那些捧场的客人每次来都进不去的时候,久而久之,他就不会来了。因为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感觉已经消失,他的新鲜感被其他食物取代了。

这并不是说廖清欢对自家酒楼的手艺不自信,只能说他们是厨师,可不是神仙,不会真让所有吃过的人记一辈子。

但她能做到让所有客人满意吗?没办法,她也做不到,众口难调这个词她一直都知道。

每一代传承的人都有不同的发展,或许是奠定酒楼的基调,或许确定酒楼的风格。她也想给酒楼带来不一样的发展,那就从扩大店面这一块开始。

至少,不会让那么多客人久等也吃不到,尽可能多的让客人们尝到他们廖家酒楼出的本帮菜。

只是在做这些事之前,她需要把这第三个孩子安安稳稳的生下来,之后再做打算。

至于年纪,她还年轻呢,出来百灵都以为她十八岁,所以,十八岁的她可以做太多事情了。

百灵注意到廖清欢的眼神有些飘忽,显然是在想什么事情,她没有打扰,而是注意廖清欢的脚下,怕她摔倒,也担心会有什么虫蛇出来吓到这位可爱的小孕妇。

等廖清欢回神,继续投入到天朗气清的享受中,不远处有几个人骑着马过来。

都穿着英俊帅气的骑装,挥舞着马鞭的样子潇洒逼人。

马蹄踏在草地上,跑过来的姿势非常漂亮。

她和百灵站在一起看着那些人,边上几条黑狗摇着尾巴跳来跳去。

“看看这些年轻人多厉害啊,当年我丈夫骑马还是我教的呢!他第一次上马的情形我还记得,腿都在发抖。那时候我就在想,瞧瞧这可怜的华夏男人,实在是太弱小可怜了,我以后要保护好他。”

百灵用她咏叹调一般的嗓音夸张的咏唱出来,逗得廖清欢捂着唇笑。

她那些徒弟,还真没骑过马,被马吓到腿脚发抖太正常了。

“不过我后来听说他一个人救了全船的人,我就在想这个华夏男人可没有那么弱小,他是英雄,是非常优秀的男人。”

百灵又补充一句,之前她不知道许勺救了全船的人,后来知道了,便对许勺改观。

那时候追求她的人太多了,父亲希望她嫁给许勺,当时的她并不愿意。发现他骑马害怕的时候还嘲笑了他,等知道许勺的事迹,她就觉得自己应该嫁给这么勇敢的男人。

事实上,她这个决定做得很好,婚后的生活异常幸福,丈夫也是非常努力的人,对她多年如一日。

廖清欢点点头,“许勺非常聪明,或许没那么厉害,但他的人品很好,是一位善良的人。”

对于自己的徒弟她还是比较了解的,或许胆小,或许没那么完美。但人品上不需要怀疑,他们都是正直且善良的人。

说话的时候那骑马的一伙人过来了,并不是他们认识的,随之而来的还有很重的血腥味。

廖清欢捂着鼻子往后退了一步,她刚刚看到了这些人身上的木仓,马身后面有筐,大概是打猎回来的。

“许夫人,上午好啊,我们刚刚去森林里打猎回来,这有一只非常漂亮的野鸡还有野兔,我准备送给你,听说庄园里来了客人,或许他们想尝尝味道。”

领头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骑士帽,笑容爽朗的对百灵打招呼。

百灵压着自己的帽子抬头,“谢谢你乔治,你可真是一位小天使。”

骑士帽男人看向廖清欢,这是一位身形纤细的小姐,刚刚他看到了小姐的侧脸,秀美精致。

“这位是客人吗?”

百灵热情拉过廖清欢的手,“对,这是庄园尊贵的客人,清欢。清欢,这是远方城堡的所有者,乔治子爵。”

乔治翻身下马,见到廖清欢的时候眼中闪过惊艳。

他单膝跪在廖清欢面前,眼睛看着廖清欢,朝她伸出手。

“清欢女士,请允许我向您这位尊贵的客人行使一个吻手礼。”

廖清欢没听懂他说的话,还是百灵翻译的。

于是她伸出手被对方握着凑到嘴边,但对方并没有吻在她的手背上,而是吻到了自己的大拇指。

也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怎么的,这个过程中她一个转头,就看到了陆长缨带着俩孩子,一大两小都瞪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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