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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殷殷期待中,一天下午,韩小贝来到争园,走进这个家。
一眼可见,兄妹俩有许多共同之处:卷曲的头发,宽宽的前额,高鼻梁端端正正,五官透着与众不同;但咋一看俩兄妹又似乎不象手足同胞:妹妹白净细嫩,无论喜怒哀乐,脸上总透着生动鲜活;哥哥却肤色黯黑,除了高挺的鼻梁显出几分英气,那张脸怎么看都显得平庸。母亲解释说,哥哥生于陕北延安,那里是黄土高原,风寒干冷,他又从小喝多了羊骨头汤,所以皮肤黑;妹妹降生于她在天府之国的富贵娘家,从小有奶妈的乳汁滋润,所以形成这种差异。尽管如此,人们依然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俩兄妹,母亲机关里的叔叔阿姨对妹妹总是倍加喜爱,一见到她不是交口称赞,就是亲热拥抱;哥哥却常常遭受冷落,还得到一个不无戏谐的绰号:小二黑结婚。这个绰号透露出环境待他的疏冷,有意无意在他心中种下了不平。
韩小贝心中的不平远远不只于此。在家中,他总认为妹妹的奶娘待他不公。在那场翻天覆地的改革中,奶娘不仅把妹妹带回她的家,使妹妹的处境与他的流浪生涯有了天壤之别,还一直视妹妹为心上肉掌上珠,任何人夸赞妹妹勤劳可爱,奶娘都喜笑颜开合不拢嘴,而一提到他,则不是说他不好好做作业不帮大人做事,就是说他在外面野玩爱闯祸。还有让他不平的:妹妹学习总是那么出色,他却总是不咋的,还屡屡留级降班,最终跟红得发紫的妹妹坐在了一个教室。那种屈辱滋味,实在让他难以忍受。所以,奶娘离开后,他把沉重的家务活都推到妹妹头上,时不时还让妹妹尝尝他的脾气和拳头。更还有,妹妹后来成为音乐学院附中的高材生,演出、独奏、获得稿费、声名传扬,他却连音乐学院附高中都考不上。他忘不掉那个刻骨铭心的场面:他走进考场,考官老师得知他是韩小沙的哥哥时又惊又喜;考完出来,背后便传来老师们的惊呼:韩小沙的哥哥怎么是这个样子啊!……好在,一切都成为过去,曾经的掌上明珠早已开始走下坡路,他却由时运不济转变为节节高升,由一名普通工人跃身为一大群众组织的领导人,身边一大群铁哥们不仅随时听从他指挥,还对他的任何烦恼都体贴入微……
想到这些,韩小贝心中多了几分舒展。他在妹妹的房间里踱了几步,看见妹妹端着煮熟的肉走进来,便轮着眼瞪了瞪她那摇摇欲倒的样子,在心里嘟囔:“哼,看看你那付资产阶级小姐样子,现在吃不开了!”而后坐到椅子上,慢悠悠地理抹裤腿上的皱纹。
我把菜板摆到书桌上,把肉切成薄片,一边大口吸气一边赞叹:“啊,好香啊!今天让你尝尝我炒的回锅肉,我不放豆办酱,放糖,保证好吃!”
“不放豆办酱,那算什么回锅肉!”韩小贝慢吞吞说,“不要糟蹋了那么好的东西!”
“是我的新做法,也是逼出来的,我受不得辣椒的剌激,略沾一点儿,晚上就完全不能睡觉……”我瞟了哥哥一眼,那没说完的“更加头晕、气短、乏力,还会发烧、发炎……”便卡在了喉咙。略微缓过神,我自作高兴地说:“呃,告诉你,这一斤肉票我一直留着没吃,就是为等你来,施顺华他不愿意,又能怎样?哈!”
我得意地看看哥哥,却又被他脸上的不屑弄僵;当我们四目相对,哥哥更往不屑的神情中掺进冷蔑。
我心里颤颤地想:我没说错什么吧?
我端着切好的肉走进厨房,乏累至极的身子象秋风中的落叶一样跌落到地上,好一番挣扎,才不失体统地在炉灶前蹲稳。其实,我早就无力站立了,只因不愿在哥哥面前现出狼狈相,才拼命强熬。良久,我扶着小厨桌站起来,转动几下蹲得发麻的双腿,开始炒菜。当我把一大碗香喷喷的回锅肉摆上桌,我却连咀嚼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强挤出笑脸,看着哥哥津津有味地吃。
“来,来,呵哟,这块好,呃,你吃!”施顺华用筷子夹住一块被酱油浸得锃亮的半肥瘦的肉,举起来,放到韩小贝碗里,又说:“这块肉难得,噢,小贝兄来一次也难得!”
“哦,好,我,自已来。”
哥哥吐词发音略微不清,语声和神情透着两分醉。其实他喝的那点酒远不至于让人至此,尤其不能致来自酒城的男人醉,但这个男人显然有种与施顺华相见恨晚的感怀,情动之时即生醉,是他的个人特征,而他难得动一回情。
肉饱酒酣,韩晓贝脸上现出云里雾里的恍惚神情,开始用醉态之语念叨:
“唉,你们哪,有这个家,好。”
“呃,是,晓贝兄说的是。”施顺华搓着手唏嘘。
“我跟她说啊,要……”韩小贝口齿愈见不清,几句囫囵吞枣的话之后,拖腔拖调接接不拦地把话题指向我。
“她,那……年头,在乡下,我……”说话人似乎有口难言,顿了顿,脸上浮出不屑,说:“她的,奶妈,蒋奶娘,把她……带……”
口齿不清者抬起手,在他和我之间打了两个来回手势,说:
“把她,带走了……”
我好惊讶,小时候当流浪儿的经历,让他有理由耿耿于怀仇视一切,但人不能老沉溺于过去啊,怎么说他有健康的身体,有人生最大的本钱,为什么不能朝前看?再说土改时他没住在大宅院,奶娘就是想带走他也办不到啊!奶娘带走她用乳汁喂养的我系情理之中,否则幼小的我将生死无依——莫非这是他高兴见到的?
“后来,在,南……充,”韩小贝又抬起手,在他和我之间打几个手势,说:“她跌进水洼,是我把她……救起来,我,背她回去,蒋奶娘,反而把……我,痛打一顿。”
韩小贝说完,把散乱的目光投向我,弄的我在心里直嘀咕:哥哥你怎么老要弄颠倒?那事,是在南充,夏天刚下过雨,我俩在川北行署前的大操场玩,我跌进积满雨水的沙坑,被淹了,是你把我拉起来的,但你不是背着落汤鸡的我回去,而是牵着我的手,挨打也不是你一个人,我一样也挨!这些事都过去快二十年了,还记在心里挂在嘴上,而且颠三倒四,哥哥你这是为什么呀?再说蒋奶娘在乡下八方寻访找到你,才使你结束流浪儿生涯,不感恩也罢,干么老对她恨之入骨?她的经历也很不幸,可她还千里迢迢替母亲把我们从乡下带出来,顶着“下人”的身份照管母亲和两个孩子,她容易吗?孩子淘气给大人找麻烦,大人冒火动了粗,又能算多大的事?
尴尬气氛中,施顺华讨好地说:
“去看看为你借住的房间吧?在红万村,不远。”
两个人走出去,天色近黑才回来。一坐下,施顺华就给韩小贝端来热水,待他洗过脸洗过脚,两个人又拉起长聊阵,聊“文革”的政治形势,聊造反派和保守派的矛盾,聊酒城和四川的武斗;聊得最多的,是韩小贝的牢骚。无须说,铁杆保守派的施顺华摇身一变,成为造反派头头韩小贝的贴心密友,无论政治观点还是“阶级感情”,二人都一拍即合、密不可分。
时钟指到十点,面色大悦的韩小贝收住话题,由施顺华陪送,去借住的房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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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殷殷期待中,一天下午,韩小贝来到争园,走进这个家。
一眼可见,兄妹俩有许多共同之处:卷曲的头发,宽宽的前额,高鼻梁端端正正,五官透着与众不同;但咋一看俩兄妹又似乎不象手足同胞:妹妹白净细嫩,无论喜怒哀乐,脸上总透着生动鲜活;哥哥却肤色黯黑,除了高挺的鼻梁显出几分英气,那张脸怎么看都显得平庸。母亲解释说,哥哥生于陕北延安,那里是黄土高原,风寒干冷,他又从小喝多了羊骨头汤,所以皮肤黑;妹妹降生于她在天府之国的富贵娘家,从小有奶妈的乳汁滋润,所以形成这种差异。尽管如此,人们依然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俩兄妹,母亲机关里的叔叔阿姨对妹妹总是倍加喜爱,一见到她不是交口称赞,就是亲热拥抱;哥哥却常常遭受冷落,还得到一个不无戏谐的绰号:小二黑结婚。这个绰号透露出环境待他的疏冷,有意无意在他心中种下了不平。
韩小贝心中的不平远远不只于此。在家中,他总认为妹妹的奶娘待他不公。在那场翻天覆地的改革中,奶娘不仅把妹妹带回她的家,使妹妹的处境与他的流浪生涯有了天壤之别,还一直视妹妹为心上肉掌上珠,任何人夸赞妹妹勤劳可爱,奶娘都喜笑颜开合不拢嘴,而一提到他,则不是说他不好好做作业不帮大人做事,就是说他在外面野玩爱闯祸。还有让他不平的:妹妹学习总是那么出色,他却总是不咋的,还屡屡留级降班,最终跟红得发紫的妹妹坐在了一个教室。那种屈辱滋味,实在让他难以忍受。所以,奶娘离开后,他把沉重的家务活都推到妹妹头上,时不时还让妹妹尝尝他的脾气和拳头。更还有,妹妹后来成为音乐学院附中的高材生,演出、独奏、获得稿费、声名传扬,他却连音乐学院附高中都考不上。他忘不掉那个刻骨铭心的场面:他走进考场,考官老师得知他是韩小沙的哥哥时又惊又喜;考完出来,背后便传来老师们的惊呼:韩小沙的哥哥怎么是这个样子啊!……好在,一切都成为过去,曾经的掌上明珠早已开始走下坡路,他却由时运不济转变为节节高升,由一名普通工人跃身为一大群众组织的领导人,身边一大群铁哥们不仅随时听从他指挥,还对他的任何烦恼都体贴入微……
想到这些,韩小贝心中多了几分舒展。他在妹妹的房间里踱了几步,看见妹妹端着煮熟的肉走进来,便轮着眼瞪了瞪她那摇摇欲倒的样子,在心里嘟囔:“哼,看看你那付资产阶级小姐样子,现在吃不开了!”而后坐到椅子上,慢悠悠地理抹裤腿上的皱纹。
我把菜板摆到书桌上,把肉切成薄片,一边大口吸气一边赞叹:“啊,好香啊!今天让你尝尝我炒的回锅肉,我不放豆办酱,放糖,保证好吃!”
“不放豆办酱,那算什么回锅肉!”韩小贝慢吞吞说,“不要糟蹋了那么好的东西!”
“是我的新做法,也是逼出来的,我受不得辣椒的剌激,略沾一点儿,晚上就完全不能睡觉……”我瞟了哥哥一眼,那没说完的“更加头晕、气短、乏力,还会发烧、发炎……”便卡在了喉咙。略微缓过神,我自作高兴地说:“呃,告诉你,这一斤肉票我一直留着没吃,就是为等你来,施顺华他不愿意,又能怎样?哈!”
我得意地看看哥哥,却又被他脸上的不屑弄僵;当我们四目相对,哥哥更往不屑的神情中掺进冷蔑。
我心里颤颤地想:我没说错什么吧?
我端着切好的肉走进厨房,乏累至极的身子象秋风中的落叶一样跌落到地上,好一番挣扎,才不失体统地在炉灶前蹲稳。其实,我早就无力站立了,只因不愿在哥哥面前现出狼狈相,才拼命强熬。良久,我扶着小厨桌站起来,转动几下蹲得发麻的双腿,开始炒菜。当我把一大碗香喷喷的回锅肉摆上桌,我却连咀嚼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强挤出笑脸,看着哥哥津津有味地吃。
“来,来,呵哟,这块好,呃,你吃!”施顺华用筷子夹住一块被酱油浸得锃亮的半肥瘦的肉,举起来,放到韩小贝碗里,又说:“这块肉难得,噢,小贝兄来一次也难得!”
“哦,好,我,自已来。”
哥哥吐词发音略微不清,语声和神情透着两分醉。其实他喝的那点酒远不至于让人至此,尤其不能致来自酒城的男人醉,但这个男人显然有种与施顺华相见恨晚的感怀,情动之时即生醉,是他的个人特征,而他难得动一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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