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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Chapter3
这里靠海,像每一座紧挨着码头与港口的城市一样,属于轮船的汽笛声常常不分昼夜地响。
不到早晨六点,辰光被一片雾色掩埋住,天光藏在其后,蒙了一整个世界的困倦与暧昧。
陶绫脚步稍稍后撤了一步,脸上浮现出一个明晃晃又虚伪的微笑:“你好,刚才多亏了您。先生贵姓啊?”
魏惊戍没有回答,目光静静落在她身上,无关探究,就像是看一块客观存在的木头。五六秒后,他收回眼神,转向柜台去取自己那盒蛋挞。
陶绫心情复杂,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正无语着,对方拎着盒子朝她走近了几步:“我姓魏。”
他脚步都没停,淡淡颔首算打过招呼,擦身而过向来时的街道走去。
陶绫深吸了一口气,一只手插在裤兜里,闭了闭眼睛,忍来忍去没有憋住,弯腰捡了个石子,猛丢到了对面商家低矮的房顶上,代替了不方便出声的我靠。
与第一次见面时有关场景的记忆,如同藏在记忆深处的深海中,好歹只是安放在那,没有被水草缠住,她随手一捞就让其重见天日。
套用一句流行经典的歌词,那就是“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如果再加一句的话,应该是我听见你要杀人灭口的声音。
十七岁的陶绫还没有遇到真正的劫难,把跟着母亲回一趟家乡的镇上奉为最悲伤的事,没有之一。
那意味着几乎永远昏黄灰蒙的天,众居的嘈杂凌乱和不死不休的吵架,如同进了三万只鸭子同时开口的养殖场,你根本分不清哪只在悲诉丢掉的晾衣架,哪只在满场找自己欠扁的小鸭子。但最糟的不是这,她宁愿听这些热热闹闹的声音连续一年,也不想跟着她妈去另一边的木板房里走亲戚。他们有一项绝活,就是用油腻的眼光摸人。再用自己那张被发霉泡菜腌了可能五十年的嘴,问出相当令人有犯罪冲动的问题。
诸如……
陶绫不是很想回忆。
奇怪的是,她妈几乎都可以笑眯眯地听着,然后把提回来的礼品、补品、米面油好好地送给他们。
三十年前,她妈失去双亲后,吃百家饭长大。东家养一阵,西家带一阵。都懒得送到几十里地外的福利院去,是大家看大的小孩,如果送去了总好像是在说这女孩周围没人了似得。等到了十七八岁,她成了镇上最出挑的女孩。发辫乌黑,皮肤雪白,修长的脖颈与足以勾得住任何眼神的脸,混合着不落凡尘的艳美和清纯,眼波清澈,唇瓣嫣红身段诱人。
陶绫小时候,对墙上的一些明星画报和电视杂志完全无感。因为客观来说,她们长得没她妈好看。
当然,从贴画报、相信自己孩子对久了能长美这一点来看,她妈身上的傻白甜元素比重不小。
跟着这样一个风韵尚存、又乖又天真的女人回乡,简直是磨难。
不夸张地说,当时如果她妈不堵着她的嘴,就那些能问出‘我爸当时是不是帮你很大的忙啊?要不你哪能嫁那么好,指不定做\\鸡去了吧?’话的人,来几个她能撕几个。
所以最后三天她坚决不去了,宁愿在家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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