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嘎作响的门:“嘿,哥们,有人找。”
后来,屋里吓得缩起的女人和软了的男人,气得花了一个月满镇翻陶绫这个人。
奈何没有名字,也记不得具体容貌,只能靠着模糊的印象来。
但她不一样,她知道那人的名字,叫魏惊戍。
她在离开前又看到他两次,魏惊戍两次都是背对着小楼坐在台阶上,不知道在看什么,一看就看一天。
他一共跟陶绫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小姑娘,洗你的衣服去。
第二句是,让开。
陶绫才不管他,她从周围人口里知道这是个外地人,异乡客。几周前才来,谁也不知道他跟那个出轨的林纯霜有什么关系。
而厌恶比爱难掩藏多了,他们都说自从这个人来了以后,倒霉事也变多了;东边死人西边雨,南边车祸北边的锅破,恨不能都安到这个阴冷的男人身上。
陶绫经常听着听着就笑了,短发的刘海乐得翘起来,反问科普的吃瓜群众:“我妈说这段时间附近养猪场不安生,怀胎的母猪莫名其妙就死了,好像也是这人造成的?”
“是啊是啊!”
对方见她开窍了,拍拍陶绫肩膀,“记得要离远点。”
陶绫小猫一样天生微翘的唇笑意更深:“可是附近没有养猪场诶。我瞎编的。”
‘他们都说’,这是十七岁的陶绫能听到的,最软弱的四个字。
她从市场上买煎饼果子和当地的小吃,经常多买一点,看见他就顺手给他,看不见就自己吃了。
魏惊戍本来是无视的,后来陶绫觉得心累,一手果子一手叉腰:“你觉得这样有意义吗?给你就拿着,和失败了得拍拍屁股爬起来,是人生两条颠不破的真理,记住了,小伙子。
她第一次让她妈延长期限,多住了整整一周。
那一周,在好几年内,对陶绫来说都是相当长的一周,因为时间在那时显出了它的伸缩性:越短暂,越漫长;怕它过得快,反而会越清晰的回忆起每一秒。
直到家里遭遇变故,那一周的光彩和存在感才被刷了下去。
后来她尝试过找他,通通无果。以至于陶绫怀疑过,自己真的去过那个地方,遇到过一个头顶可抓喜羊羊的男人吗。
但是从某一年开始,她在后厨忙到十二点,无意间刷了刷新闻,那个名字猛然蹦进眼睛里,几乎冻住了她整个人。
那一天是她二十二岁的生日,月薪2700元,兼职3328元。
每一天都在找更便宜的房子,报纸上圈着各类门槛够低的工作。
陶绫觉得那样也还好,习惯和麻木,真是上天为让人适应这人间最好的礼物。
忙忘了,对她来说也算是活着的最好证明。所以初三高三考研这些节点才显的尤为让人这个物种怀念,因为其他时候甚至都没人在背后推着逼一把,所过的每一秒都是自欺欺人的等待着下一个节点,找寻抓不到的意义。
可是在那个时刻,她只想起十七岁查他名字,刻在脑子里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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