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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把那石屋上大大小小的缝隙全都糊了起来。

原来在龙门山上,他和他师傅两个人住在一个小院子里,那院子里有个十分简陋的草庐,名叫“佩苇庐”,意思是急性子的人要戒骄戒躁,如韦皮那样柔韧,要把自己缓下来。

如今,他那风风火火的急性子已经缓下来了七七八八,而山川若斯长,他师傅却已经不见了踪迹。

斯人已去,故人不归。

他给这破房子事事儿的取了个附庸风雅的大名——不归堂。

有时候暮色将近,懒得往衙门返,他就在不归堂里点一堆火,竟然也出人意料的暖和。碰上一天顺利的时候,他还能有闲情逸致躺在屋顶上看看星星赏赏月亮,顺带喝杯烧酒取个暖,日子过得很是舒坦,舒坦的他简直要忘了自己姓什么叫什么。

石头山上寒梅早放,那大片大片铺陈开的君子花几乎开遍了整个山岭。

大概是受到方秉笔“坛底封梅寄佳人”的启迪,柳长洲作妖的找来几个装满糟米的酒坛子,丝毫不解风情的祸祸了方圆数十丈以内的梅花,封了几坛子君子酿,埋在了不归堂的脚下,打算埋他个十年八年。

十年八年后,如果侥幸他还有一息尚存,如果他还想得起来,那就来这里挖一挖,如果他想不起来,或者他已经殒身致命,那就随便交给哪个有幸来到此间的人吧。

正月十五,他在衙门里处理完攒下来的一干破事,去多露桥下扛了两坛子梅子青回到不归堂里,打算喝个通宵达旦、醉倒不归。他前脚刚进门,后脚就有他派去保护陆含章的手下来找他:“头儿,陆老板出事儿了。”

柳长洲心里“咯噔”一下,赏他一记白眼,粗暴道:“说重点。”

那人支支吾吾了半天,吞吞吐吐道:“陆老板离开的太晚了,走夜路一脚踩空,就、就把脚给崴了。弟兄们刚给背去了广济堂。”

柳长洲提起的心全部放了下来,哭笑不得道:“叫他们回来,把陆老板背这儿来。”

他看了看那坛尚未启封的梅子青,心想说不定可以找个伴儿。

陆含章崴了脚,先是莫名其妙的被几个低层劳役不由分说的背着往城里走,还没下石头山,那伙人又换了方向,往石头山里走。

他不论说什么,那伙人都当听不见,不吭气儿。

他回想了一番自己近来有没有发脾气踹人什么的,在记忆里搜刮了一圈,一件过分的事儿都没能挑出来。不过……说实话,万事不走心的陆老板还真没担心过这伙人要搞什么幺蛾子,问他们话得不到回答,他索性也修起了闭口禅,专心致志的享受起了崴了的脚上的痛感。

至于这伙人究竟要做什么,他猜不出来;不过他分析得很清楚,这伙人绝对不会要了他的命,不然怎么在他脚崴了的时候才蹦出来呢?

这样一想,他就更没所谓了。

一念之间,他脑子里滑过一个念头,是柳长洲的人吧?

走了不大会儿,暮色四平的石头山上,靠悬河口上游一个梅林掩映的角落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房。那屋子纯天然用石头和泥巴搅合而成,前面嵌着仅容单人通过的小门,一看就是用悬河口上废弃不用的木料编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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