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贐在生产的时候死了,剩下的三口人幸福地继续生活在一起。
这个俗套的路数连我自己说起来都觉得乏味,可喜欢整天套在白棉布裙里,经常光脚穿球鞋的安妮宝贝却写了个小说七月与安生,她的众多追求者甚至把庸俗的小说打造成了漫画,以至于在书的封面上,安妮宝贝这几个字要远远大于漫画作者的名字。喧宾夺主的目的只有一个,打着安美眉的旗号给书卖个好价钱,好像告别薇安的漫画版也即将出版,安迷们,上当的机会来了。
我没完整地看过她的书,安妮宝贝这几个字却早就如雷灌耳,像时尚的标志。她对文字华丽的编排成了现在文学青年竟相效仿的模版,爱情在她的故事里就是块橡皮泥,怎么捏怎么有。也许因为捏得太多没来得及洗手,橡皮泥都成了一个颜色,混淆着安妮所有的爱情故事。
漫画版七月与安生告别薇安,让安妮的偶像值再次上扬。安妮没时间掀自己的石榴裙看,只顾在她假想中雷同的爱情里埋头,可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正仰着脸呢,腮边一定还挂着让人心疼的小泪珠。
我知道文字存在永恒的缺陷,就像它把爱情美化或者颓废得不再真实。
爱情是什么呢我们曾经为爱情弹过吉他,曾经为爱情写过诗,曾经为爱情串着宿舍推销袜子,曾经在沙锅摊儿上细声细气地告诉老板“别放香菜”这些爱情在安妮宝贝的故事里是看不见的,在她自己的生活里大概也没有。或者是安妮觉得一切的真实都太庸俗,才把什么都打扮得花里胡哨忧伤无比,她用一块破布条堵住了爱情的嘴,然后,听她说。
幸亏我已经过了青春期,要不顺着安妮宝贝指的方向我会一直走进爱情的疼痛里,我也会在身上套件白色棉布长裙,把没穿袜子的脚放在球鞋里,哪怕捂,也很诗意地坐在窗台上或者酒吧里,把自己打扮得直指人心。可我的青春期早在十几年前就过了,现在的我连和别人拥抱都要下意识地收一下腹,没办法,爱情让一个少女变成了少妇。以前对美没什么感觉,现在觉得满大街到处都是美女,后来想想原因,也许是自己老了,对美的标准也放宽了。上个月看见刘若英,我说,你现在都快成美女作家了,她着笑问“我美吗”。
当美女已经成为一个很通俗的称谓,爱情又是什么呢也许有一天我们偷偷拔掉塞在嘴里的破布,透一口气,将能盘点出我们曾经年轻过的爱情,那才是真正的绚丽。
旗袍下的狐步
怀旧是一种传染病。
我们喜欢把自己扔在这种情绪里,任怀旧的底色在心底蔓延。美丽而无辜。
就像我们愿意跟随陈丹燕浏览上海,去细心阅读一个远离我们的城市故事。上海的风花雪月上海的红颜遗事上海的金枝玉叶上海色拉直到我们又跟着她一路走到欧洲,走到木已成舟。城市细节成了一个剪影,铺垫在想象的天空,独自绽放。
细读陈丹燕,时间的缝隙吱哑一声拉开了,三十年代舞厅流行的爵士乐瞬间倾泻出来,我们在她的文字里旋转,无法停顿。新鲜出炉的法式面包散发着诱惑气息,所有不曾经历过的时尚生活泉涌而出,那些或长或短的旗袍包裹着昨天的花样年华,风情的大波浪一颤一颤,摇曳出只属于上个世纪的万种风情。沉淀在时光尽头的城市被陈丹燕诗意地描绘着,像一幅油画,轻盈而生动。无轨电车狐步舞月份牌上细眉红唇的女子,那么单纯宁静,文字已经变成一双翅膀,它不停抖动着一个人对于过去的怀念。
我对陈丹燕的熟悉还在初中,大概很多跟我年龄相仿的人都看过她写的女中学生之死一个女孩独生子女宣言,它们曾经是我们青春期读物的坐标,静静地摆在那,惶恐纯净。她说“不在年轻的时候临摹成熟,也不在成熟之时假装年轻”,我记住了,这句话跟好多格言抄在一起。
等到再次看见陈丹燕的名字已经是很多年以后,我不再往小本上抄喜欢的话,她也不再写属于少年的故事。我跟出版社的人说我是陈丹燕的fans,人家大笑,然后给了我所有陈丹燕的书,还有她的电话。
我沿着她指的方向一路走到翡冷翠,木已成舟用陈丹燕的目光注视着欧洲的艺术殿堂,精致而诗意。她到了莫扎特写费加罗的葬礼的故居,站在波提切利画的妩媚茫然的维纳斯对面,看到了他当年用刮刀留下来的痕迹,她在但丁的故居听人用意大利语朗诵神曲,她在柏林墙博物馆流泪陈丹燕用十年的时间收集着欧洲的碎片,她像蚂蚁一样走着,在心里一点一点修补。
感受这些东西,十年不算长。
当木已成舟,当上海和欧洲成为叠影,陈丹燕在自己的文字和油画中,成就了她的精神故乡。
由远而近,陈丹燕始终有节奏地滑出她旗袍下的狐步,自如优雅。书里不断出现一句话:突然,就被击中了。陈丹燕被什么击中了呢那些艺术的震撼,还是精致的繁荣。她说,因为去了欧洲,才有了“陈丹燕的上海”,是欧洲打开了她心中的一扇门。门外是绚丽,门里是动听。
怀旧是一种传染病。我们听见旗袍下的狐步发出恰恰声,那是一种怀旧的节奏,踏碎了昨日的时光。
找得着北 找不到路
自从有了卡拉ok那东西,在很多人内心就衍生出了自恋情绪,你看他们站在电视前面举着话筒摇头摆尾的劲儿,晃若一树梨花压海棠,那一刻,满脸麻子的人都会以为自己就是黎明。他们永远在抱怨哪哪哪的音响太不好,从来就没怀疑过打自己嗓子眼儿里冒出来的音准。自恋的力量就像魔法石,有了它能要嘛有嘛。号称艺术家的人胆子更大,一出手就惊天地泣鬼神。我参加过一个生命主题的先锋画展,满墙乱七八糟的颜色直接刺激人的生理反映,想吐。后来问了,才知道,那些画是放大了的很多绝症病理切片图,艺术家们心理素质特别好,中午吃盒饭的时候还闲虾仁少。你说,要不是有自恋这个精神支柱撑着谁能那么气灌长虹啊。他们自作自受着他们的乐趣。
我还认识一个人,固执地认为自己天生就是美女,无论她妈妈怎么日渐憔悴苦口婆心,她还期待着“一个真正的王子”,我不知道拾到圆口布鞋的王子除了沾一手土以外,还有心思去找随便在他途经的路上使绊的人吗,反正至今我的朋友仍每晚读一安妮宝贝的文字,然后腮边挂着温暖自恋的眼泪睡去。
这是一个自恋时段,就像于是的小说。
那些孤芳自赏顾影自怜的人一个一个地出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赏识自己。我一直在猜测她笔下人物生活的环境,是上海,是北京,还是广州呢于是用温和的叙述方式告诉我们貌似熟悉的城市里一些自恋故事,他们的自恋更多来自内心,更多的与情感有关。
“他不停地在说每次路过那个地铁口,都会见到一个乞丐,他浑身烧伤得让人恐惧,他每次都给一分钱,不多给。他说同情和爱情一样,得有计划,当然也谈不上吝啬,因为还有很多人根本不施舍。”多自恋的一段话啊,看的时候我心里就有气,给一分钱还值得说,也不闲寒碜,可自恋的人不,他们觉得自己就算醒鼻涕也是在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从自恋时段里你就能看出于是的含蓄,至少比我含蓄。她不动声色地让她小说里所有的人都不幸福,作为对他们自恋的惩罚,可她又用华丽的文字迷惑着我们这些喜欢隔岸观火者气人有笑人无的心思,最终我们跟着也自恋了一把,开放得如同镜子里的花。
我从来不承认自己自恋,但从她的小说里我看到了自己,仿佛也站在电视机前扯着脖子“一树梨花压海棠”。蓝调的都市情绪是我们无法逃脱的劫难,聪明的于是顺着我们脆弱的缝隙溜进心里,然后把它掏空。
我们能找到北,可我们找不到路,就让我们和于是一起孤芳自赏吧,等秋天过去。
我们要瘦瘦溜溜地活着
很多人把自己当驴一样驯养,就是为了瘦溜,现在塑造魔鬼身材成了人们的终极目标,还没想清楚魔鬼到底什么样,大家呼啦一下子就被招了安,也不知道谁灌输给大伙的魔鬼都有好身材,反正我们就冲着那目标去了。吃的喝的用的锻炼的全买,只要能蒸发多余脂肪,能让自己脱胎换骨怎么着都行。所以在我看来,那些平日里累得肥腰欲断头发凌乱的人都像中了魔一样,最终能练就一副什么样的小身段儿可就没准儿了。
其实把人们这么往绝路上逼的就是那些美丽衣服,还有骨感模特,后者是诱惑,前者简直就是折磨,好端端的衣服拿出最大号儿,你生生还就系不上扣,在众目睽睽之下有两回,再没自尊的人也受不了这打击,不下决心减肥才怪
清晨8分钟是一本和你一起锻炼的书,每天的食谱和锻炼计划都明摆着,只要你按方抓药,它就能印证你在28天里肥肉蒸发的全过程。我在书的前几页看见与肥胖有关的疾病,第一眼居然是“早死”,这两个字吓得我毛骨悚然,赶快跳过那页接着往下看。这本书是实用图书,因为人们能按图索骥照猫画虎,所以它一出现一直荣登全国各书店图书排行榜榜首,它的火爆一来是因为很实用,二来,生活里的胖子实在太多了。
有氧运动一直很流行,尽管大多数人根本不明白什么是“有氧”,要是没氧,别说运动,就是什么都不干,躺床上都能活活把人憋死。炒作概念成了我们的通病。
清晨8分钟的好处在于颠覆了所有我们熟知的概念,你只要每天早上抽出8分钟时间,一副哑铃一把椅子,再完成两组简单的规定动作就足够了。能瘦吗这是我们所有人的疑问。我身边的朋友说能,这倒让我对这本书的功效产生了好奇。
这是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与其说是锻炼手册,不如说是私人日记,因为每天的变化需要你自己记录,在第一天的页码上我看见一句特温馨的话“称一下你的体重,要面对现实。”第二天是“你一直把自己当胖子,现在要用瘦子的思维方式想问题。”这多好玩啊,于是你对每一天的锻炼都有了一种新的期待。
写书的老外叫乔治,是全美健身教练大哥大,他的减肥计划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不需要体育馆,不用教练,也不必有特殊的饮食和专门设备,在家里你就能由人变“鬼”,哈哈,不是都想得到魔鬼身材吗这个老外的训练方法据说已经被300多万人使用过了,反正如果你减肥减得前功尽弃走投无路,不如试试“清晨8分钟”锻炼法,要是你一天连8分钟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关爱自己,实在懒得已经无可救药了。
瘦溜,在今天就是时尚概念,用我们邻居大娘的话说“现在兴瘦,要是胖了连对象都难找”。我们都觉得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因为她家闺女工作好为人好心灵手巧无可挑剔,就因为胖,只能在家里闭月羞花。我兴冲冲地送了这本书给她,我们像观察小白鼠一样隔三差五地关注一下她身体的变化,我们渴望看到“脱脂”后的轻盈。
“专门为没有时间进行锻炼的人设计的瘦身计划”,多具有诱惑性的一个方案,其实不管怎样,如果能养成一个锻炼的好习惯就是最大的收获,健康比身材更重要。
有的人天生骨骼就大,再要把自己练成小鸟依人状怎么可能,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所以每天抽出8分钟进行锻炼是必要的,但千万别把塑造魔鬼身材当终极目标,否则走火入魔,半人半鬼岂不更可怕
握你那冰凉的小手
左手握右手的书名实在平淡无奇,甚至觉得跟陈彤以往的风格都不一样了,那么清爽的封面透着一股小女人的妩媚。好在翻开书,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还是那么古惑麻辣,让人看着解气,或者被气得半死。
我忘了我们第一次在他们报社时见面是否特郑重地握过手,那天她正缩在办公桌底下不知道翻腾什么,看着她憋了一脑门子汗才钻出来,觉得这人特别亲切,像个朴实的民工。惨白的小脸,一副圆眼镜颤微微地架在鼻子尖上,她当时正火得如日中天,手里攥着刚出版的书问我“出版社给你书了吗”我点了点头,她说:“那我就自己留着了。”我当时也注意到她的手了,白白细细上面还挂着土。
电影里说“握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整个儿没感觉。握手是一个人与人最初相识的动作,这种透着神秘色彩的触觉让人对彼此有了某种心理暗示,我最害怕那种只把手伸过来半只,没有握的动作,就那么生硬地往你手心里一戳,等着你攥她,要是小手冰凉再沾点儿湿汗什么的,能让你恶心半个月。你说如今连饭馆里的芥末鸭掌都给整只了,凭什么你只给半只呀对那样的人我总是心存疑惑,很少把他们当成朋友。要碰上那心眼儿实成,抓住你的手捏鼓没完没了也够腻味人的,这些手无论是左手握右手还是右手握右手让人心里都不怎么舒坦,还不如自己握自己呢。
可是陈彤不同,她的小手温热,经常冒出来的新闻责任感让她像女侠一样到处为弱势群体打抱不平,前些日子陈彤搬家,几个民工对她家的东西带着仇恨连摔带打,家俱坏了很多。她当时特委屈,觉得自己写了很多文章维护外来务工青年的权利,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对待自己,难道只因为她住的房子用的家俱比民工强吗可是事情过去她还是要用自己的小笔杆子为需要帮助的人吆喝,声音不高但偶尔管用。
年轻的时候,她像舞弄兵器一般,把自己才华的锋芒转得上下翻飞,机敏尖刻,经常把社会现象骂得狗血喷头,大快人心。现在的陈彤已经离开了她当初的许多尖锐,而多了一些柔顺机智。
陈彤是个很真诚的人,说话没遮没拦,她的文章跟人一样,很少有过多的修饰。左手握右手里的一些文章我是熟悉的,她爱“骂人”,但人家那是俏骂,嘴角带点儿笑意,得谁骂谁,得谁拍谁,劈头盖脸,铺天盖地,让你根本躲闪不及。我不惹她,因为我心里清楚我的反映没她快。陈彤骂得智慧,没粗话,不伤人,斜刺里冷不丁扎你一刀,总是致命的,让人很疼。大概很多个夜晚,她开着昏暗的台灯左手右手一起挠键盘解构我们的生活,小智慧就在指尖和电脑的摩擦中冒出了火花,她躲在暗处自己美。
陈彤将女人的友谊比成冰激凌,虽然让人觉得非常脆弱,但吃进去感觉良好。男人的友谊就不然,她把男人的友谊比成烈酒,喝顺了的时候倍爽,喝不顺的时候就惨了,她说:“我不是不相信友谊,我是不喜欢以友谊的名义来要求朋友为生意无条件买单。我讨厌被考验的友谊。”
其实陈彤这个人比她的文章哏儿多了,认识她先从她的书开始吧。
一招鲜 吃遍天
我的耳朵已经死去了。
今天,我们对于音乐的梦想不会幼稚地出现在音乐排行榜里,没人需要那些所谓原创音乐的启蒙,曾经疯狂地用双卡录音机翻录出的tdk还在抽屉里,但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去听,里面的音乐已经成了呻吟。我庆幸自己在最青春的时候没能成为一名摇滚青年,我的耳朵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人习惯把垃圾的东西叫成“商业”,于是美丽包装下的音乐成了棒棒糖,很多人用自己单纯的唾掖摩擦着舌头以及一些泛着甜味的色素,以为那就叫甜蜜。
因为对摇滚乐和中国原创音乐并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王小峰是谁,看了一本被很多媒体把马屁拍得哒哒响的不是我点的火,才知道那人原来是写乐评的,大概很有名,因为在书的作者介绍里说王小峰“十多年来,凡是叫媒体的地方都做过”,这牛吹得难免有些弱智,不过想想凡是敢大着胆子放言者都能被一些人推崇,那叫个性,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要的就是虚张声势的劲儿。
这是一本乐评的合集,其中收录了作者多年来对音乐的感触,不是我点的火改自比利。乔尔1989年的一首歌曲不是我们点的火,王小峰说这首歌是从事新闻行业的人必听之作,“因为他把从1949年到1989年这40年间世界发生的大事串在一起,共涉及到102个时间,60多个人物,像一本微缩的历史书。”当然,就在王小峰自己的乐评集里也出现了不少人物事件和历史背景,从中不难看出他确实一直在关注耳畔的音乐世界。
也许是因为写作时间不同,他的观点也经常自相矛盾,上一篇文章刚把格莱美贬得一无是处,下两篇提到一个音乐人的成就,标准就是得了几个格莱美提名;刚刚因为音乐逐渐依附在视觉上而悲哀,在谈到mtv的风行一文时却说“mtv使我们看到了音乐的声音”什么才是音乐的审美标准,是王小峰是格莱美还是我们自己
如今我们的胃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而所有的欲望都还来不及消化,于是我们不得不让自己臃肿的身体在等待发酵中获取简单的麻醉,这样的麻醉让我们更加迷恋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自以为无所不能。无论是摇滚乐还是王小峰都犯了同样的错误。
王小峰在文字里并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他绝不吝啬溢美之词,正如他找准时机也会毫不客气地冷嘲热讽一下,他说“摇滚明星用酷时髦的东西来包装他们的虚伪欺骗和贫乏,用音乐上的才华来为他们不良言行作辩解,掩饰他们的虚伪,他们知道弱智的歌迷最吃这一套。”这是我认为书中非常爽的一句话。
不是我点的火的作者王小峰据说早年有一个绰号“愤怒乐评人”,他确实与一般的乐评人不同,至少他有自己的观点,哪怕偏激哪怕肉麻,他想到的就一定会说,我想他一定不是那种拿了音像公司宣传费就手软的人。“一招鲜,吃遍天”,如果真能这么坚持着就算虚张声势一点又有什么呢。
我最欣赏王小峰在后记中的一段话:“我喜欢音乐带给我的那份自由,尽管这种自由在片刻间就远去,但我还是期待它的再一次出现。”我想,曾经埋藏在年轻时光里的岁月就是这样被音乐包裹着,让心飞翔,只是随着我们逐渐长大,那些听歌的人开始远离音乐,其实,无论是今天王小峰的文字还是昨天抽屉里满满的tdk磁带,都让我们觉得,在音乐里,我们都一样,孤寂且自由。
一只不快乐的萤火虫
草地里很暗,你一直在哭。
我不喜欢你哭的样子,你的嘴一扁一扁像人一样,而我最讨厌人了。
它们总喜欢把我们装在瓶子里,上个月,我一个人躺在蜂树叶子上乘凉,刚和肉虫子说几句掏心的话,我就被一只湿乎乎的手从树叶上提起来,我都没怎么挣扎,就被扔进一个玻璃瓶里,我知道,又成了别人的照明物。
那里闷热而且嘈杂,我的身体总是要和别人的挤在一起,而那种姿势,让我恶心。
可有什么办法呢,在快要窒息的时候,一些脏西西的手会拧开瓶子盖,把我们全都到在地上。我们再各自回家,后来我听见那些人说起一些名字:男人女人大人孩子什么的。
我就得了忧郁症,你一直在抱怨我晚上不亮了,我去看过心理医生,他们说,不快乐的萤火虫是不发光的。
所以,你哭的时候我比较恨你,你让我害怕夜晚。
“我真想扇你俩大嘴巴子”你抓着我的毛巾抽过来。
我的翅膀抬了一下:“别伤着自己。”
窗帘一鼓一鼓,有风。我走近你身边,你身上很香,让我想打喷嚏。
“我们还是睡吧”,我用暧昧的动作不停摩擦你的翅膀,连旁边的草都在唰唰响。在你暴怒的时候我只能这样安慰你,你越失态我就越窝囊,你就慢慢崩溃,我就逐渐胜利。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要求我要发光,你以为那些发光的萤火虫很牛逼吗,秋天的风铃会拿他们给往事无言照亮,他们的命运会跟我一样。
影子很黑的萤火虫都是被它们糟蹋过的,你觉得我丢脸,可谁最后的命运不是这样
你突然哈哈大笑,声音大得有些吓人。
我从摇床上掉到地上,脸都脏了。
那么巨大的声音就在我们头顶上“你还闲暗啊,那我再给你逮几只。”
我听出来了,是秋天的风铃在说话。
我也认识那只鞋,是女人的,她的鞋带儿永远跟迷宫似的,可我还是要拼命地往上爬。
“这虫子挺多的,我裤腿上也有,真恶心。”
晃动。
我在黑暗里拼命想抓住什么,但还是被重重摔在地上。我又看见了那个肮脏的瓶子。
那是漫长的一分钟,我看见你的亮光在男人手里一闪。你张着嘴,我从口型上分辨不出来你在喊“救命”“混蛋”“操”还是“我爱你”。我还是拼命往上爬,想去你要去的地方。
这时候我才愤恨自己为什么不会发光
“我也是一只萤火虫我也是一只萤火虫”
连肉虫子都听见了,我看见她正往这边爬。
可是女人没有听见。
“怎么草里这么多虫子,差不多了,咱们回去吧。这只讨厌的硬壳虫把它踩死算了,总往我裤子上爬。”
我从来没听见过这么大的响声,在我的头上。
晃动,比先前更强烈的晃动。
我用十只手扒在陌生的纺织品上,我的眼睛看着瓶子,可你在哪呢我只是想看你一眼,想告诉你,下辈子我一定当个快乐的萤火虫,至少这样我们可以在一起。
我想抓住什么,可实在太累了。
有东西重重打在我身上,手折了,我的脖子好象也断了。
当我使劲睁开眼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只有一瞬间。
突然,所有的光亮消失了,碎裂,之后那么安静。
我破烂的翅膀挂在女人的鞋底,我残存的绿色体掖溅脏了它的裤脚。
我笑了,因为我最终还是跟着你走了,我知道你会到哪里停下,看着你被倒在地上,看你找路自己回家。可是我再也听不见你的骂声了,无法在你暴怒的时候和你摩擦翅膀,我们的一切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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