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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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理我了,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她重新跟我在一起”沈逸珲醉眼迷蒙,说得不清不楚。夏瑾自从他生日过后就再没理过他,他不知道该怎么靠近她。

“什么”莫安泽凑上前想要听清楚。

“夏瑾”带着酒气的名字说出口,莫安泽脸色大变,不可置信地看向齐誉:“他爱的是他前妻”他有点发懵,这究竟唱的是什么戏啊,他们之前做的都是错的

齐誉脸色凝重,点点头:“你难道一直都没看出来”

“可是,可是他明明爱的是诗菲啊。他为了她,宁可冷落夏瑾,背叛他们的婚姻,甚至准备跟她离婚,虽然后来是夏瑾先提出的不过,他不是为了庆祝诗菲生日,还送她时尚城吗”

齐誉摇摇头,为莫安泽那不济的观察力而叹息。

“从夏瑾离开他后,他就变得不对劲了。你还记得我说过逸珲跟诗菲太过黏腻了,不像正常交往的男女吗”

莫安泽想起是有这么一说,回过味来:“你是说,逸珲不过是在欺骗自己,用那样的行为来掩饰心里的不安因为他怕自己做了错误的选择”

“对,我想夏瑾的再次出现让他终于觉悟了。不过”齐誉摇摇头,错过的爱想要挽回,谈何容易。夏瑾的倔脾气是在她离开后,他们才看清的。那样一个性格独特的人,会接受重来的爱吗

莫安泽撇撇嘴,意味深长得看了一眼齐誉:“逸珲爱的人是谁我没怎么看明白,但是你就”他转过头看了眼趴在吧台上的沈逸珲,再看看齐誉:“如果逸珲真爱的人是夏瑾,那么你该怎么办”

齐誉的脸腾的热了起来,幸而里面光线昏暗:“你胡说什么。”秘密被这么防不胜防得揭穿,他撇头看看醉着的沈逸珲,还好他睡着了。

“别不承认,我一直盯着你呢。从夏瑾第一次住医院,我就看出你的不同寻常了。夏瑾开店,你跑得比谁都勤快,忙前忙后的,之后还时不时去关照她,给她介绍了那么多的客户。她是你兄弟的女人,你要怎么做”

趴着的沈逸珲动了下,惊得莫安泽吓了一跳,赶紧闭了嘴,警告得看看齐誉。

沈逸珲趴向桌面的脸侧了侧,挣开眼,吧台歌手刚好唱到那一句:“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却为何我没有姓名”他垂着的手握紧,心狠狠跳动了下。阿誉,你爱上她了吗

第七十一章 归还尾戒

宋诗菲一身闪亮地出现在机场,引来无数粉丝尖叫。这次在巴黎,她果然如先前说的,做上了巴黎的时尚女王。她设计的衣服跻身一线品牌,最大牌的合作商要找她合作,最顶尖的明星模特都向她邀约订制设计。这次可谓荣耀而归。

在众目睽睽中她走向那个挺拔高大的身影,来了一个火热的拥抱:“逸珲。”她在沈逸珲的唇上欲要落下一吻,但沈逸珲的脸偏了下,红唇错开落在了脸颊。沈逸珲不着痕迹地推开她,跟她保持着距离,脸上带着往常应对媒体的那种得体而不失礼仪的笑。

宋诗菲笑意僵硬了起来,不过还是靠在沈逸珲的怀里,接受媒体的拍照。

现场镁光灯闪烁,记录着这动人的一刻。郎才女貌,羡煞无数人。只有那塔尖尖上的人才能配的上彼此。“咔嚓咔嚓”快门声接连不断,下一刻网上就会发布消息“时尚女王荣耀归来,天狼总裁现身机场”。

宋诗菲的眼里写着甜蜜,而沈逸珲则在拍了些照片后拉着宋诗菲先行离开,留下一众错愕的人。

车里,宋诗菲侧脸看着沈逸珲刚毅的表情,心里忐忑不已。

“逸珲,你还在不高兴么”她撅起嘴,委屈道:“我拼命努力,不就是为了能配上你么。”

沈逸珲想到即将要对她说的话,脸色柔和了些。

“我没有不高兴。”他淡淡说道,“你刚下飞机,先回去睡一会儿调整一下时差,我有话跟你说。”

宋诗菲听着他的话,看着他的侧脸,那么的冷,那么的淡,丝毫没有久别的喜悦,心里一阵一阵发冷,可是她没有表现出来,乖巧地答道:“好,我也有话要跟你说。”

打开车上的音乐,闭上眼,她故作轻松,装作无事的睡起觉来。

车子拐进别墅,宋诗菲俨然一副熟睡的样子。沈逸珲无法,只得将她抱到楼上房间。

等沈逸珲离开房间,宋诗菲眼睛睁开,眼底清明一片。几天前她就已经抵达南城,今天不过是做个样子。

她假装在车子上睡着,期望沈逸珲能像抱着夏瑾那样抱着她,终于如愿以偿。原来那样的感觉是这么的舒服,那是一种被呵护的感觉,小心翼翼的,轻轻柔柔的,令人安心的再多的形容都难以描述那样的感觉,这样的怀抱,是她以前不曾体会过的。

她的眼底聚起不甘,沈逸珲是她的,一直都是

当宋诗菲下楼时,沈逸珲正坐在客厅里,手里把玩着一枚戒指,若有所思的样子。见到宋诗菲下来,他飞快收起戒指,淡笑道:“这么快就醒了”

宋诗菲装作没看到沈逸珲的小动作,坐在他的身边挽过他的手臂;将半个身子都依靠在他身上,带着疲惫道:“你不在我身边,我睡不着。”

她拉起沈逸珲的左手,将自己跟他十指交握,赫然发现他小指上的那枚尾戒不见了。

沈逸珲侧过身体,从茶几上拿起躺着的戒指盒子,缓缓抽出自己的手:“这枚尾戒”

第七十二章 一边是真心,一边是孩子

“这枚尾戒的款式已经过时了。”宋诗菲打断沈逸珲的话,手指紧紧扣住他,不让他从自己的手心脱离。她装作没有看到沈逸珲沉重的神色,紧张得笑了下,内里心思已经变了几变。

他要用尾戒做开场来结束他们的关系么不,不可以的,她不会允许自己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费劲了心思才重新得回他的心,夏瑾可以从头来过,做最低等的街边小贩,但是她不可以

“看,我们新的戒指在这里。”宋诗菲从脖子上解下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上面的吊坠赫然是一对戒指。

她将项链交到沈逸珲的手里,做幸福状道:“逸珲,我们该有个全新的开始了。这对戒指是我在巴黎请名师设计定做的,很漂亮吧全世界都独一无二的,属于我们的戒指。”

她伸出自己的左手,嘴角含笑,脉脉深情得望着沈逸珲。

可是沈逸珲没有如她所愿地给她戴上那枚戒指,他将戒指捏了下,又将尾戒取了出来,两款戒指,一款素净简单,一款精美奢华,沉默了会儿,他拿着那枚尾戒道:“诗菲,这对尾戒是你自己亲手设计的,那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戒指。可是自从你回来到现在,我都没有见过你戴着它,难道你都没有留恋的吗”

宋诗菲语塞,咬着唇瓣心里慌乱了下,她的那枚戒指她有些焦急:“逸珲,不是那样的。那枚尾戒我很珍惜,不过已经我收起来了。那是我们认识周年的礼物,我怎么会不珍惜呢不过,我我现在不大适合戴着它。这款不一样,我专门请大师设计的,很漂亮,你不喜欢吗”

沈逸珲看着宋诗菲急急解释的样子,失望摇头。那枚尾戒样式太过简单,不适合她现在的身份才对吧。他捏紧了那枚尾戒,在宋诗菲眼里毫无意义的戒指,曾经在夏瑾的眼里是那么的珍贵。他真的很后悔没有为夏瑾买上一枚真正的婚戒,一枚专属于他们的戒指。

对一个充满爱情幻想的女孩来说,他给她的,竟然是一枚前女友做的尾戒,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他更过分的丈夫吗

沈逸珲将戒指一起放还到了宋诗菲手里道:“诗菲,我们分手吧。”

气息好像凝结了,宋诗菲瞪大了眼睛,眼眶迅速红了起来。

“不要,逸珲,我们结婚好不好”宋诗菲急急拉过沈逸珲的手贴上自己的肚子,“这里,有了我们的结晶,我们结婚吧。”她咬着唇,期期艾艾看着沈逸珲,手都在颤抖。

沈逸珲的手一震,眼底闪过冷然。手底下明明是平坦的肚子,宋诗菲去巴黎一个多月,而在之前,他们已经很久不曾发生过关系了,怎么会有孩子

“孩子”沈逸珲的眼睛锐利如鹰。

宋诗菲起初闪躲的眼慢慢变得理直气壮,她重重点点头,眼泪盈上眼眶,她松开了沈逸珲的手,声音变得委屈又哀怨:“逸珲,我知道你变了我不知道夏瑾是谁,但是你还记得那一晚吗你喝得很醉,回来就抱着我就是那一夜”

她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肩膀都在抖动:“可是你明明抱着我,叫的却是别的女人的名字,逸珲,你知不道我有多伤心我一直假装不知道,因为我爱你我知道我不该用孩子绑着你,可是算了,算了,我有能力养我们的孩子,我不该勉强你的”

沈逸珲眉头皱的几乎可以夹死苍蝇了。他一点记忆都没有,自从确认了自己的心意后,几乎夜夜买醉,如果宋诗菲说的是真的,那么他怎么可能让她独自生下他的孩子。

一边是孩子,一边是他的真心,现在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第七十三章 幸运瓶盖

凌晨四点,夏瑾准时起床。爱睍莼璩

深秋的夜在这个时间点还是浓黑一片,外面却已经有些零星的响动了,偶尔有车子驶过的声音,呜呜的,像是大风吹过。因着秋高气爽,此时的星斗看上去比以往要来得明亮,闪闪烁烁,煞是可爱。

夏瑾站在门外,看了会儿星星,一边拍拍脸颊给自己提神。忽然没来由得,她哆嗦了一下,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底隐隐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这阵子,她总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四下张望了下,一切都是昏昏暗暗的,跟平时也没什么两样。夏瑾搓了搓手臂,揉去心底的不安。今天从她洗脸时右眼皮就一直跳,为此夏瑾还揪了右眼睫毛好几下。

可是当她骑着辆小电动三轮从早市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瞧见她的店铺门口拥挤着一堆人,乌压压的一片,因着清晨光线朦胧,看不大清是什么人。隐约见到有人在跟店铺周围的邻居问话。夏瑾心底疑惑,难道是附近出了什么事情

待到距离越来越近,夏瑾瞧见了那些人的眼神,像是瞧见了猎物,双眼都闪着光,那蓄势待发的样子,活像饿极了的夜枭,他们手里拿着“长枪短炮”,只消一眼便知那些是什么人。

夏瑾头皮一阵发麻,那样贪婪的眼神她小时候是见过的,现在的场景唤醒了她遥远的记忆,像是潮水一样涌来,脸色忽的惨白惨白,明明忙了一早上,身上热汗未干,这会儿却起了冷汗

那时候她才七岁,小小的她被人团团围在了中央,一堆陌生人拿着圆头棒子对着她问了很多很多的话,那一张张不停开合的嘴巴像是不停开合的河蚌追着她咬一样,让她只能蜷缩成一团,头都不敢抬,浑身发着抖,任眼泪吧嗒吧嗒落在地上,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慢慢等,等着他们会自动离开

那时候,她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八卦记者”,他们无孔不入,不会顾及你的心情,不会顾及你的,不会同情你的眼泪,他们做的,是不断戳你的伤口,揭你的伤疤

夏瑾急忙停下了车子,掉头离开。这个时间段即将进入交通高峰期,路上车子渐渐多起来。夏瑾的车子只能慢行,那些记者一认出夏瑾,马上拥过来追上了她。

夏瑾一见那架势,又慌又急,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为何今日又会惹上这些记者,可有一点她知道,那就是赶快离开。她不敢硬冲,只能把着车把手左突又突,寻找缝隙。

“咔嚓咔嚓”闪光灯不停,晃得夏瑾只能抬起手遮挡。她都快急出眼泪来了,惨白着脸,脑子越来越僵,恍惚间,只见一个人影窜到她面前挡下车子,嗖一下将话筒伸到夏瑾鼻子底下:“夏小姐,根据可靠消息,您的前夫是本市的大财团执行总裁沈逸珲先生,听说他即将与时尚女王宋诗菲小姐成婚,而如今您却是这样的生活状况,请问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夏瑾见他突然蹿出来,吓了她一跳,赶紧刹了手刹车,却听他长长一段话后,她的耳朵里什么也听不见了,只见到四周晃动的人头,晃动的黑乎乎的话筒,亮着红灯的摄像机,一双双放着光的眼睛,还有不断晃动的手。

她的胃里一阵翻腾,喉咙像是被掐住了一样让她呼吸困难,冷汗流的更快了,她茫然睁着眼睛却没有焦点。深秋清晨的太阳照在身上,可是她察觉不到温暖,只是一阵一阵发冷,她茫然睁大的眼睛可以看到太阳投下的光线里有很多很多的浮灰

过了一会儿,夏瑾才回过神来,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女孩了,可是她依然害怕见到这样的场景,那是比噩梦更恐怖的事情。

她使劲吸了几口冷冽的空气,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右眼跳灾,果不其然。一只只话筒在她眼皮底下晃动,杂七杂八的问话多得她听不清,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回答,也不想回答,唯一能做的,只是咬紧了唇,不听不看,一步一步向前推着车子。

人群缓缓移动,记者们追问不休,夏瑾的耳朵周围只听得到“嗡嗡”响声,像是无数苍蝇萦绕,令她不胜其烦却无可奈何。

忽然斜刺里挤进一个戴着机车头盔的男人来,上前一把抓住夏瑾的手臂猛一拽就拖着她冲出包围一路狂奔,夏瑾被他拖着跑至远处一辆重型机车面前。男人从车后座上丢给她一个头盔简单下了命令:“戴上。”

经过一路狂奔,夏瑾心正狂跳,捧着头盔喘着气仔细瞧着面前这个男人。面罩下,她只看得清他明亮乌黑的眼,高高的鼻子,但她很清楚,这个男人她并不认识。虽然他救她出了记者的包围,但贸然上一个陌生人的车,她还是有些顾虑。

犹疑间,男人已经往旁边看了一上车,他们追来了。”他从皮夹克里摸出一个紫色果汁瓶盖来匆匆道:“这是叶老大给我的,他说你知道。”

夏瑾接过看了一眼,心里忽然放松下来,没有一刻犹豫立马戴上头盔坐了上去。

机车轰鸣,夏瑾刚坐稳,车子已经像是离弦的箭一样向前冲了出去。

那些扛着摄像机,拿着话筒的记者们一看情况,急忙坐上自己的车一路追赶。

夏瑾坐在机车上往后看,车子们在后面穷追不舍,她收紧了环在男人腰间的手大声道:“走巷子。”

男人往后瞥了她一眼,转了转车把手,驶进巷子玩起了巷道战。

机车不时左歪右倒,夏瑾牢牢箍住男人的腰,不时发出几声惊呼。巷子狭窄又多弯道,绕了几条巷子终于把那些记者们远远甩开了。

等将记者彻底甩开,机车已经出了城区上了条公路,一路风驰电掣到了一个加油站才停下。

男人取下头盔,甩了甩栗色的头发,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你好,夏小姐。”

夏瑾这才看清眼前的那个哪是什么男人,分明是一个大男孩。他看上去很阳光,长得高高大大的,笑起来左边脸颊还有个浅浅的酒窝。栗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亮着光圈,像是漫画里的少年。

夏瑾怔怔道:“你还是学生吧”她指了指机车,不认同得皱了下眉。

不料男孩哈哈大笑:“又一个被骗了的。放心,我已经成年了。”他拍拍胸,比了个放心的手势。

夏瑾微微一笑,就算是成年了,也是个成年的大孩子,不会超过二十岁的大孩子。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向男孩表示了谢意。

“你怎么会出现在那里”而后她问。

“我想加入冥夜,不过叶老大派了我来保护你,说这是对我的考验。”男孩耸了耸肩膀,靠在一边柱子上等着机车加油。

“叶哥”夏瑾有些意外,他怎么会派个人在她身边,而她竟然从无察觉。

男孩好像看出了夏瑾的疑惑,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道:“这个问题,你见到叶老大后可以直接去问他。我的任务只是保护你,并且在你遇到危险前把你安全带到他面前,我就算是通过考验了。”

他一脸认真地点点头,一副老成的样子。夏瑾倒是好奇起来:“加入冥夜你不知道冥夜是”她看了下四周,没有直接说出来。“而且现在的冥夜应该是御风了,为什么你想加入”

男孩若有所思的样子,并不回答她,反介绍起自己:“为了接下来你不称呼我为喂诶,你可以叫我小罗,不过不是小喽啰。”他皱了皱粗黑的眉毛,特意强调了下,似乎很反感这个称呼。

夏瑾点点头唤了声:“小罗。”脑海里忽然浮现两颗大板牙来,黑黑的脸,与眼前这个阳光白希的男孩截然不同。她低低笑出来,连忙用手掩了下。

男孩瞪了下眼睛:“笑什么,说了不是小喽啰。我姓罗,罗澄,兄弟们都叫我小罗。”他很在意中间那个“喽”字。

夏瑾正了正脸道:“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了小罗纳尔多,那个小罗。”她转了转眼珠,又笑了下。

男孩没想到她联想到的是那个著名足球明星,腼腆得挠了挠头,“黑嘿”笑了两声道:“其实我也玩足球”

等机车加满了油,车子又飞驰起来。夏瑾坐在后座,她手里紧攥着那个瓶盖,隐藏在头盔里的脸露出一丝笑。

这个盖子他还留着。

那时,夏瑾为了庆祝叶秉兆伤势愈合,说要去夜宵摊上吃一顿。夏瑾不会喝酒,只点了葡萄汁来喝。叶秉兆看到瓶子标签上说有奖,开玩笑着说自己还没有中过奖。

夏瑾将果汁交给了叶秉兆来开瓶盖,结果那一次他拧开,意外的,瓶盖上写着“再来一瓶”。她开心笑起来,说自己是他的“幸运之星”,马上用盖子向老板兑换了一瓶,还是交给叶秉兆来开盖。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竟然还是“再来一瓶”,夏瑾几乎要蹦起来,大嚷着:“看吧看吧,我简直就是你的幸运之星啊。”

不过这个盖子,她没有再去兑换,而是将盖子送了叶秉兆:“希望它能一直将好运气传递给你。”

不过是一个玩笑,他一直都收着,这样不起眼的东西,他竟然还保留着。夏瑾心里说不出的感觉,暖暖的,又有些小得意,轻飘飘的。

只是一个被人随手就扔的垃圾却被人当成礼物一样收藏,这样重情的朋友她夏瑾何其有幸能够遇上。她说自己是他的幸运之星,可是在那以后的时间里,究竟谁是谁的幸运她自己知道。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遇上他,是老天为她开的另一扇窗。

一大早的不快此刻被消散了不少。

罗澄看上去是个大大咧咧的男孩样,但是他很细心,知道机车开快时风大,将速度放缓了些,还特意挺直了背,他将夏瑾护在身后给她挡了大部分的风。夏瑾感激这个男孩,又有些心疼他,悄悄收紧了他的皮夹克,让衣服紧紧贴住他的身体,不让风钻进去。

过了很久很久,夏瑾眯着眼看着一闪而过的人或景物,思绪万千,等机车停下来时她才意识到已经到地点了。

眼前是一栋很大的民国时期的建筑,看样子应该是个别墅,外面候着几个人,见到他们便走了过来。

有个健壮的男人拍了拍罗澄的后背:“好小子,把叶小姐安全送到了。”他转头看着夏瑾,笑得很友善。

罗澄又咧开嘴笑得得意:“那是,我的车技可是能去比赛的。”

夏瑾与人不熟,也不多话,静静在一边淡笑着看起了四周的风景。这栋别墅有些民国时期的公馆式样,在她的记忆里,别墅大多都是欧式的,这样的别墅倒是叫人眼前一亮,很有特色。青灰色的砖块外墙看着沉稳,有点历史感,很有韵味。

别墅依山而建,仰头便是青葱绿树,间或有火红的枫叶像团火焰腾空在青翠间,分外显眼。别墅围墙边有一丛茂密的野蔷薇,仔细一看里面有零零星星的小果子,地上已经掉了一些。别墅的另一侧是长得极好的夹竹桃,红色重瓣的花儿点缀在墨绿的叶子间,在这浓重的秋景中是一大点缀。

“叶老大呢夏小姐在这儿,不带她进去吗”罗澄带着点兴奋,将夏瑾从一堆人里面抢出来,再来了一场巷道战,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得到叶秉兆的认可。

“老大在工作室呢。”从别墅里走出一个穿着黑风衣的人,平头方脸,阳刚味十足。其他人见着他都恭敬叫他“力哥”。

他面无表情,环视了众人一眼,带着压迫感,看得那些人头都低了下去。他肃着脸沉声道:“这么多人围在这里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不去做事吗”很显然他是注意到了别墅外的动静故而出来呵斥了。

他的眼眸一眯,注意到了站在罗澄身侧的夏瑾,他几步走至她的面前道:“夏小姐请跟我来。”其实夏瑾没见过冥夜的核心成员,但是冥夜的人倒是对她很熟,只因大年夜那次彻夜的搜寻让大家都记住了她的脸。

冥夜的人都知道叶秉兆专注工作时不喜欢被人打扰,但这次例外了。

给夏瑾引路的人是冥夜排行第三的韩力。夏瑾跟在他身后,看着他高大壮硕像座山一样的身材,下意识比了下,他有一米九吧他似乎不喜欢人靠近,浑身散发着疏离的气息,冷冰冰的,他那样的身材再配上他不苟言笑的性情,就算他不说话也能给人带来压迫感,怪不得刚出来只消一个眼神就能叫人头都抬不起来。

夏瑾始终距离他三步远,不远不近跟着。

别墅面积似乎很大,夏瑾在行走间四处看看,将内里景致已经看了个大概。四面都是大空间的居室,中间是个很大的庭院,假山流水皆有,还用木头搭了个小凉棚,凉棚下是一套根雕桌椅,古色古香,跟凉棚相得益彰。东西两旁有木制的楼梯直通楼上,镂空的走廊雕栏十分雅致,看着既大气又显精致。

她不懂房屋设计,但毫无疑问,这样的设计很得她心。其实以她的身份,除去沈逸珲家的大宅,这样豪华的别墅是她第二次见到,她自我感觉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惊叹之余又生出了些紧张,这算是她第一次真正的走近叶秉兆的世界。

穿过庭院,韩力将夏瑾带到一扇厚重的门玻璃门前停下,在旁边的密码锁上按了下,然后对着夏瑾比了一个请的手势,两边嘴角竟然微微翘起:“夏小姐,叶哥就在里面,您自己进去就可以了。”

夏瑾几乎怀疑自己眼花,他这算是笑吗不过她没有直接说出来,微笑着说了声谢谢。

厚重的玻璃门缓缓向一边移动,夏瑾迈步进去就见叶秉兆坐在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前。他只随意穿了一件棉质的白衬衣,衬衣的衣袖被卷到了手肘处,上面两颗扣子松开,带着一副黑色半框架的眼镜,掩去了他眉眼间的凌厉,看上去既显儒雅,又带着些野性。

他右手修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笔,左手半握成拳抵在唇畔,正思考着什么。桌子上铺了一张很大的图纸,他不时点动几下电脑,看看图纸,在上面圈圈画画,看上去完全是一个男人一副沉浸在工作中的样子。这样的场景,很难让人联想到他竟然是赫赫有名的冥夜最高执行者,他的样子,哪里像个黑道出身的这样看来,倒是那个韩力更有黑道老大的气势。

都说工作中的男人最迷人,那份专注的样子对于女人来说其吸引力是很大的。夏瑾背着双手站在离书桌几步远的地方就那么静静等着,不敢上前打扰。

叶秉兆察觉到有人进来抬头一看,见到是夏瑾,放下笔摘下眼镜对她一笑,向她招手。

夏瑾再走几步已经到他办公桌前:“叶哥。”她摊开手掌,白净的手掌心里躺着一个紫色瓶盖子。

叶秉兆微微翘起嘴角伸手接过,很自然地收进抽屉里:“这真的是一枚幸运瓶盖。”若是夏瑾再近一点儿,能看见他耳背微微泛红。

夏瑾垂头,眉眼间有着淡笑,觉得脸颊有些发热,温声温气道:“既然是这么重要的东西,你怎么随便给了别人保管”她眼角偷瞥着叶秉兆。

“去年遇到那样的事情后,我还能随便放任你一个人留在南城吗”叶秉兆站了起来,拉过她走到一旁的休息区。“我不方便跟你常见面,罗澄是生面孔,不会引人注意,我交代了他在你附近保护你,如果遇到什么事情,就直接将你带过来。为了以防万一,我将瓶盖交给他,你见到一定会认得的。”

夏瑾点点头,他事情一向考虑得周到,可是那次事情不过是个意外而已,倒是麻烦他了。想到这里她歉意笑笑:“真是麻烦你了。”

叶秉兆脸严肃了起来:“你愿意做我的朋友,我就有义务要保护你,我承诺过。”

夏瑾心里有着感动,一个承诺,有人只当是一句漂亮话,有人却是当成泰山一样。她看着眼前的男人,棱角分明的脸,高大的身躯,沉稳的性格,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

她想,他的妻子一定很幸福,在她最美的年华里,跟他成立家庭,享受着他满满的宠爱,可惜不知道她会不会怨恨老天这样早早将他们分离

而她,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却是一场满身伤痛的婚姻,沈逸珲离开了她的世界,留给她的,是一个婚姻后遗症

同为女人,同为人妻,有着的是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路途,不知是哪个更幸运一些活着但被抛弃,还是死了却被永记在心

“叶哥,你的妻子一定很幸福。”她忽然开口道。

叶秉兆听着她那句话,心里钝痛了下,他没有保护好唐苑母子,那算什么幸福

夏瑾见他脸色不好,知道自己提起了不该提起的人。他的妻子一直是他心里的最痛,她自责起来,忙低着头道歉:“叶哥,对不起,我好像说错话了”

叶秉兆敛了思绪,现在需要安抚情绪的是她,他的眼里恢复清明,抬起宽大的手掌揉了揉夏瑾的头发,对着夏瑾柔声道:“没关系。现在你遇上麻烦了,我自然要照顾你的。”

夏瑾抿着唇,忍住难过,过了一会儿才道:“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知道我跟沈逸珲的事情的”她摇摇头,好像要把不愉快从脑海中甩开,眼睛里却写着彷徨,她该怎么办她好希望自己变成一只乌龟,那样就可以缩起来,再也没有人能找到她。

“这儿是浦海,没有人知道你在这里。”

他的眼睛瞟了下桌子方向。那边的抽屉里有着报纸杂志。沈逸珲结婚是商界的大事,再加上宋诗菲在娱乐圈的影响力,这样的新闻自然是劲爆的。媒体捕风捉影,已经连着几天上头条了。更有传出两人是奉子成婚,一时满城喧嚣,连沈逸珲在美国的父母都惊动了。虽然两人并未正式公开媒体,但看样子已经成定局了。

这场风暴,夏瑾成了无辜的受害者。他觉得奇怪的是,那些人是怎么知道夏瑾跟沈逸珲的过去的,至少不是这么快就知道。夏瑾离婚时做的很隐秘,除了几个知情人,没有人会知道。虽然这段时间沈逸珲跟她有接触,但两个天差地别的人谁会想到他们曾经是夫妻呢

不过当下,他觉得不适合分析这个问题,他对夏瑾的过去不曾过问许多,只知道一个模糊的大概,现在也不方便问她什么。他看着夏瑾脸上的疲惫,又</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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