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下,他觉得不适合分析这个问题,他对夏瑾的过去不曾过问许多,只知道一个模糊的大概,现在也不方便问她什么。他看着夏瑾脸上的疲惫,又紧绷着神经惶惶不安的样子,轻轻叹了口气,这时候她的心情肯定是不平静的。
“小夏,你先睡一觉吧,醒来会好点。”叶秉兆给她弄了一杯热牛奶跟一些点心放在一旁的茶几上。
“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然后睡一觉,过会儿我再叫醒你”
夏瑾怔怔坐在长沙发上,捂着温暖的玻璃杯,挤出笑点了点头。她的头正隐隐作痛,此刻她什么也不想去想,只想静一静,她感激叶秉兆的体贴,这个时候默默护着她,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
一杯牛奶下肚,夏瑾眼睛眯起来,眼前的夜秉兆变得越来越模糊,临睡前她想自己真是够乐观的,到了这个份上竟然还能睡得着
叶秉兆见着夏瑾歪倒在沙发上,轻手轻脚收走了还握在她手中的杯子。他在牛奶里面放了颗安眠药,不然以她这样心事重重的样子,哪可能睡得着,一定又是胡思乱想一通,将自己逼到死胡同里。他轻轻将她扶正着睡下,给她盖上了一条绒毛毯子。睡着了的她还是皱着眉头的样子,这件事情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也给了她很大的压力吧。
叶秉兆拂了下她的眉头,静静看了她一会儿才起身去工作。
午后的阳光温暖舒适,透过庭院层层叠叠的树叶照射到枯黄的草地上,洒下点点金斑。透明的玻璃墙将阳光收进工作室内,连里面都有了阳光的味道。宁谧的空间里只有浅浅的呼吸声跟放轻放缓了的沙沙纸笔声。
“放过我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们别问了别问”带着哭泣的梦呓声响起,叶秉兆听见响动忙放下笔几步走到夏瑾身边。
她像是个孩子一样无助得蜷缩着身子缩在沙发里,面向着沙发椅背,恨不得将自己缩进里面的缝隙里。
叶秉兆浓黑的眉毛皱了起来,她的样子似乎是梦到了很可怕的事情,跟沈逸珲的婚事曝光会给她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按他对夏瑾的了解,应该不会到这么害怕的程度。她是个坚强的女人,就连小混混的骚扰她都能坚强应对,那么,她究竟梦到了什么
他将夏瑾硬掰过来,轻拍着她的脸把她唤醒,触手已是满手湿润。
“小夏,小夏,醒醒,醒醒。”见着夏瑾的眉头皱得死紧,却是不停淌着泪,他心急起来,一把握住她攥成了拳头的手,将她的手指根根掰开,自己的手跟她的交握:“小夏别怕,我在这里,别怕。”
夏瑾渐渐稳定下来,蓦地睁开眼,水汪汪的眼,眼角泪珠还未断。她懵懵的样子,似乎还未完全从梦里走出,只是一瞬不瞬地看着叶秉兆,脸上还是一副惊恐的样子。
过了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见着自己的手紧紧握在叶秉兆的手里,脸一下子涨红了起来,她急忙收回手,垂下头,闷闷道:“对不起,叶哥我,我只是做了噩梦”
叶秉兆看了眼空空的手心,再看看她明显藏着什么心事的样子,也不多问,轻声说道:“没关系,不过,你是一直都这样吗”他不免担心起来。刚才她的样子有些吓人。
夏瑾缓缓摇了摇头:“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那种梦了。”她的眼眸里带着浓浓的悲伤,那个梦在她长大后就没再做过了,如今再梦到,还是那么的可怕有些事情过了哪怕五年十年二十年,一样让人难以面对
晨的已以音。叶秉兆见她萎靡的样子,索性不再问下去,她有心结,这次的事情应该是触动了她的心结,等以后合适的时候再问她也不迟。
他拉着她起身走到一副很大的立体模型图前道:“前段时间你不是忙着工作么趁这个机会不如好好放松放松,就当是休假。等过了这阵子我陪你回去。看,这是我买下的地皮,这整座山都是御风的,你可以到处看看。”
他指着那副模型,脸上换了个轻松的表情。
夏瑾为了不让叶秉兆担心,探过脖子看了看。模型做的惟妙惟肖的,葱绿的山,蓝色的海,还有小小的贝壳散落,一栋栋小房子在错落有致,很可爱。这一看,还真有些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她想起方才看到叶秉兆桌前大大的设计图纸,晃过神来抬头问道:“你会建筑设计”
叶秉兆点头道:“我在德国学过建筑设计,御景湾是由我亲自设计规划的。”他的眼睛里闪着自信的光彩。其实御景湾的设计图一出就已经被浦海的规划局看中了。浦海是个滨海城市,当地政aa府既想吸引投资,又希望能保留原有的生态,在招商引资方面多有挑剔,御景湾的设计图一出,立刻脱颖而出,当即就被御风拿下项目。
夏瑾再仔细看了看模型赞叹道:“真漂亮。”一边是精巧的有着东方特色的别墅,远处有温泉,另一边有骑马场,还有着游艇码头,小小的游艇浮在水上,不远处还有小岛。他因地制宜,将山跟岛中西文化都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面面俱到,不失为一个高档的度假休息处。
夏瑾指着一处空地问:“那这边是什么”
叶秉兆见她心情好起来了,心里也正高兴着,他看过去道:“还没想到合适的用处。”方才他就是在苦恼这块地做什么用。
夏瑾“哦”了声,点点头道:“不过动作真快,短短的时间内都建好样板别墅了。”
叶秉兆一愣,“样板别墅”随即他会意过来,夏瑾指的是这座别墅吧。
“这是我翻新的。”他解释道。“这座山附近有几座这样的老别墅,算是古建筑了,来考察时我就注意到了。现在我们国内有太多的仿洋式别墅项目,已经没什么新意了,这样的别墅反而能让人眼前一新。”
夏瑾赞同地点头:“的确都是欧式别墅,这样的还真少见,我刚才看到都觉得漂亮,外面看着古色古香,里面一看别有特色。”
“嗯,明天带你出去转转,想骑马吗”叶秉兆拿起了一个马的小模型递到夏瑾手里。
夏瑾把玩着模型,有些向往,道了声“好。”
她看着眼前的规划模型,这样完美的设计谁能想到它是出自一个黑帮老大之手呢他真的半点都不像是一个老大的样子,她将自己之前的想法说了出来:“韩力比你更像。”
叶秉兆翘着嘴角道:“那是你没见过我逞凶斗狠的样子。现在我做的是正当生意,要那个样子,谁跟我谈生意”
夏瑾微抬着头,看着房顶某个点想象了会儿,想起初见叶秉兆时,他身上浑身都带着戾气,沉肃寡言,跟现在是大不一样的。跟他相处时间长了,反几乎忘了初见时他的样子,真是不可思议。不过这也说明了他的成功。
晚上吃饭时,冥夜的人为了迎接夏瑾,简单弄了个欢迎会。
早就听说叶老大有个红颜知己,谁都想趁此机会一睹其人。宽敞的餐厅里,一下挤了约二十个人,冥夜的核心人物到了六个,十多个重要人物,再加上桌子,看上去都显得拥挤了。
夏瑾未料到吃个晚饭会见到这么多人,而且是不带一丝掩饰地直勾勾盯着她,看得她都不知道做何动作。
“我”她张了张嘴,有些被吓到。这就是叶哥的那些弟兄
叶秉兆在夏瑾旁边,似乎也没料到那些兄弟会搞这么大排场。夏瑾到来的消息散播地也太快了。虽然这次为了御景湾的项目,他调配了一部分人手过来,但还有不少兄弟是在其他各处的。就算是在浦海,也是大部分人不住这山间别墅。在这里住的,除去他自己,就只有韩力跟冷芸姿以及临时在这办事的赵世嘉。可是现在一看,除了还在国外的,以及路程太远赶不过来的,基本都到了个齐。
不用说也知道这消息是谁透露出去的了。韩力跟冷芸姿都是话不多的人,他冷眼一扫,赵世嘉咧着嘴嘿嘿乐着,他那贼兮兮的眼里分明写着“老大,是我通知他们的,怎么样,我速度快吧”
冷芸姿酷酷的脸上露出些笑,冲着夏瑾微微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夏瑾见着一群人里总算有个熟识的,小小松了口气,对着她笑笑算是回应。
弟兄们瞒着他办了这个欢迎会,叶秉兆也不好责怪他们先斩后奏,再加上考虑到夏瑾情绪低落,想着趁此转移一下她的注意力也好,于是向夏瑾一一介绍了一番,冥夜十虎,今儿到了六人,都要赶上年末聚会了,他几不可察的皱皱眉头,这帮闻风而动的小子
“这是老二季淳风,御风的御用律师,老三韩力,你刚才已经见过了。阿芸你是认识的,老六秦章,我们的专属医生。洛特电脑鬼才,最后那个是冥夜的枪械专家赵世嘉。这张桌子上左边这个”
夏瑾随着叶秉兆的指示,一一见过,默默记下,向众人点头致意。初次见面,她不免拘谨。
黑道的背景给那些人披上了神秘的外衣,令她又带了些好奇。因叶秉兆是她最为熟悉的,倒不觉得跟平常人又何不同,在她眼中顶多是个成功的商人,而其他人,听来什么电脑鬼才枪械专家,那些是她未曾接触过的。
她想,怪不得冥夜能成为南城第一黑帮,这里面齐聚了各色人才。才这么几个,个个都身手不凡了,纵然是大公司也不一定有这么多顶尖人才,怪不得仅仅十年就能将御风做大做强,成为唯一能与能与天狼财团抗衡的。
一番介绍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不少,叶秉兆揽了夏瑾的肩头拉她入座:“不用紧张,他们都是冥夜的弟兄们。本来就想介绍他们给你认识的,除了几个没来的几个基本都到齐了,以后我再介绍其他人给你认识。”
夏瑾点点头,在众人热情的招呼下渐渐放松了自己。一屋子的人热热闹闹的。
“夏小姐,久仰大名,我们都对你很好奇。”赵世嘉一脸郑重的样子逗笑了夏瑾。
“为什么”她不免好奇。其实长着娃娃脸的赵世嘉,夏瑾对他也有些好奇。在她的印象里,搞枪械的都该是冷冷酷酷铁血汉子模样的,而赵世嘉的模样完全跟冷酷的铁血汉子搭不上边,看上去很活络。
“这个么”赵世嘉眼睛一瞟,转到叶秉兆身上,见着叶老大警告地看向他,他只能拖着长长的调子不说下去,脸上带着坏笑。
“夏小姐,谢谢你救了我们大哥。”季淳风的说话声音有些沙哑,他上午刚完结了一场官司,已经连着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但听说夏瑾来了,匆匆从闵市过来。他的肤色偏白,看着温淳,但一双眼睛明亮有神,连戴着的金边眼镜都难掩他的锋芒。他一脸的诚挚,他举着酒杯向夏瑾敬酒。
“没错,二哥说的就是我们想说的。”众人跟着举杯敬起酒来。
夏瑾觉得自己受不起他们这样的隆重欢迎,摆摆手道:“这本来就没什么的,反而是我受叶哥的照顾比较多,应该是我请你们吃一顿才对。”
可是夏瑾没有看透他们更深更深的期望,那深深的,压在眼底的期望。
自从唐苑跟小幕死后,叶秉兆封闭了自己的心,将任何女人都摒弃在外,任她高贵美艳还是温柔如水,任她活泼可爱还是文雅静淑,谁都走不进他的心里。帮里的弟兄们都想着老大以后是不是就要这么孤单一生了,那样的他太过凄苦,可也无可奈何。夏瑾的出现打破了那道魔障,怎么不叫他们激动如果不是怕吓到她,他们早就有人说出口,叫她一声“大嫂”了。
这一顿晚餐,夏瑾吃的很舒服。很少喝酒的她都不免多喝了几口,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热闹闹地跟人一起吃饭了。他们跟她想象中的黑道是不一样的。重情重义,关心着彼此,像是家人一样。
家人她叹了口气,醉眼微醺仰望着夜空,这两个字对她来说就如同天边的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及。越是渴望,越是失望。
这一天夏瑾在不安中渡过,同样的,齐誉跟沈逸珲也乱了套。
齐誉最先得到消息,当他赶到夏瑾店铺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夏瑾的踪影,店子里的胖大婶慌里慌张地说老板娘是被一个骑机车的人拖走的差点要报警了。齐誉反应快,制止了她,叫她直接挂出暂停营业的牌子。他推测能有这么快的行动力并且带走夏瑾的只有叶秉兆了。
他带着怒气也不待秘书小姐的通报直接进了沈逸珲的办公室:“为什么你跟诗菲两人的事情会扯上夏瑾”他重重一掷,一份最新报纸摊在沈逸珲的面前。
偌大的版面,上面都是夏瑾骑着小电动车在市场上奔忙的照片,夏瑾在店铺里杀鱼剁肉的照片,完全一副小市民的样子,还有那场相亲宴的照片也摆上了,更离谱的是上面配的文字:“麻雀女攀高枝不成被打回原形”“某女离婚后生活混乱,与多人交往”“某女继续纠缠南朝富商,pk时尚女王”,要多不堪就有多不堪。
沈逸珲盯着报纸,脸色大变,怎么会这样
“夏瑾现在人呢她怎么样”他站了起来,急着出去。
齐誉拦住了他道:“她已经不在这里了,我想应该是叶秉兆的人带走了她。”
沈逸珲身形顿了顿,步子一转,颓然坐下,他抬起头盯着齐誉,浓黑的眼睛里有着太多看不清的情绪,不甘害怕被背叛的伤,还有很多很多看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半晌才道:“阿誉,你爱上她了,对不对不然你不会这么着急跟愤怒。”
齐誉呼吸一滞,心事被看穿有些窘迫。逸珲是他最好的朋友,他知道这样做很不道德,尤其是从头到尾,他都清楚逸珲还是爱着夏瑾的。但想到夏瑾的境况;他一再隐藏对夏瑾的心意,一再退让,可逸珲始终在诗菲跟夏瑾之间摇摆不定,终究给夏瑾带来了伤害,他心一横索性也坦白开来:“对,我爱上她了。这样的女人,我有什么理由不爱”
第七十四章 轻轻的一个吻
齐誉停顿了会儿,声音低了些接着道:“我想我们都看错了她。爱睍莼璩她不是你眼里微不足道的小女人,也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即使再平凡,她也有她自己独特的魅力,我承认我是被她吸引了。
从前她爱着你也爱她自己。因为她爱你,所以在知道诗菲的存在后,心甘情愿成全你们,因为她爱自己,所以她保留了自己的自尊,自动退出。你该庆幸你遇到的人是她。
现在,你后悔了不是么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诗菲,可也没有挽回夏瑾,更糟糕的是你令夏瑾再次要面对你所造成的伤害,如果是这样,那么也请你潇洒一些,夏瑾我不会再退让。”
他后悔没有早些表明心迹,如果早一些,那么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保护她,而她或许就不会受到媒体的攻击。
沈逸珲敛下眼眸,脸色发白,嘴里发苦,齐誉都说对了。跟诗菲复合只是对过去那段戛然而止的爱情的遗憾,是一时的错觉,直到夏瑾的猝然离婚给了他当头一棒,可他却还在企图欺骗自己,到后来才明白,什么是越欺骗越清醒,到再也不能压抑对夏瑾的渴望,却为时已晚。他明明爱着她,却不能像齐誉那样直接地跟人说出他的爱,请求她再给一次机会,不但如此,还成了她的负担跟困扰,这样的他,还有什么资格再去责怪齐誉的不仗义
沈逸珲握紧了拳头,他无法说出放手的话来,做不到潇洒地放手,一面是爱情,一面是友情,他做不到他的不甘痛苦全流露了出来,手背上青筋毕现。
他盯着眼前的报纸,眼睛发红,脑袋发涨,深吸口气,闭了闭眼,再睁开,已经平静下来,恢复以往应对突发事情时的冷静跟果断:“我们之间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摆平媒体的事情才是首要的。”
齐誉一口气发泄完了,散了些火气,淡淡“嗯”了声,接着分析起来:“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诗菲在访谈上透露你们好事将近,而你也没有正面表态。我想媒体是嗅到了什么才会去做追踪。再来你那天在餐厅放话,直接在外人面前说夏瑾是你的前妻,再高级的餐厅也是公众场合,怕是被有心人散布出去了。你的身份再加上诗菲本就是个公众人物,现在又是媒体面前的红人,正是媒体追逐的目标。”
沈逸珲摇摇头表示疑惑,他将报纸摊开,指着上面的文字道:“餐厅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怎么会不马上报道出来,而是在这会儿,赶上诗菲从巴黎回来如果媒体的目的是想抓住时机提高发行量,可主标题却都是夏瑾。再看这些报道看上去劲爆,但是很明显只针对夏瑾一人,并且从某种角度上看是恶意捏造,当下我会叫人先压制下去,再马上收回所有已经发刊的报纸杂志。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阿誉,夏瑾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齐誉闻言皱了皱眉头:“我能想到的只有诗菲,毕竟她在媒体方面很有影响力,可是你不是说她还不知道夏瑾的存在吗”
说起这个,沈逸珲沉默了会儿,而后才缓缓说:“她请侦探查过我,我叫陈阳做了些手脚,对夏瑾,她应该只是疑惑。”
“什么她请侦探查过你”齐誉吃惊不小,“怎么从没听你说过诗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夏瑾,你以为你能瞒得住”
他冷哼一声,一脚踩两船,从来没有哪个人能全身而退的,最后都落了一个船沉人湿的下场。
沈逸珲想起那晚宋诗菲的话,她说她听过他酒醉时候叫过夏瑾的名字,当时他已经被她怀孕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并未多想。毕竟他的确酒醉过,为着夏瑾的冷漠拒绝。他的黑眸黯了黯,这一错,他再也不能挽回夏瑾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不会喝酒
“就当是她已经知道夏瑾跟我的关系了,可是她没理由攻击夏瑾啊。誉,我们跟诗菲相处时间不短,而你向来观察入微,对她的了解不比我少。现在版面上都是夏瑾的新闻八卦,诗菲俨然成了配角,我想这不符合她的个性。
诗菲好强,一向不喜欢做人陪衬。如今她又刚从巴黎展回来,正是大幅宣传自己的时候,不至于这样错过机会。再者,如果是她透露出去,刻意误导媒体,同时她也会冒很大的风险。假如媒体笔锋一转,她就成了破坏人家庭的人,必定被人唾骂,她的事业也会大受影响,她冒着这样的风险去攻击夏瑾,那她的目的是什么”
说话间,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推开,宋诗菲眼圈绯红,俨然要落泪的样子,咬着下唇委屈不已,见着沈逸珲,一颗眼泪就那么落了下来:“逸珲,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跟她有过婚姻”她的声音带着颤抖,满含哭意。
“她就是你梦里叫的那个女人,对不对”
沈逸珲默认,无言对上宋诗菲的眼睛。
宋诗菲转开脸看向齐誉,带着不可置信:“你跟安泽肯定也知道,是不是”
齐誉拧眉点头。他们一手促成了逸珲跟她的复合,将夏瑾摈弃在外,对谁都是个错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追回的就是“如果”两字。
宋诗菲的泪汪汪的大眼里满是无辜,哭叫了出来:“你们怎么能这样那我成什么了我成了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你们怎么能这样呜呜”她颓然坐倒在地上:“如果你们早说,我一定不会跟逸珲重新在一起的叫我怎么办怎么办”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边哭。沈逸珲看她的姿势,地上寒凉,她怀着孕又哭又闹的,忙上前扶起她,将她安坐在沙发上。齐誉自知自己有错,沉默着一张一张给她递纸巾。
宋诗菲坐倒在沈逸珲的怀里,哭得好不伤心:“逸珲,你爱着她怎么能够再来招惹我呢我再也离不开你了,你叫我怎么办”
齐誉听着哭声心意繁乱,事情未有头绪,宋诗菲来一闹,更加无果,唯一能做的只有压下媒体。他看向宋诗菲想着夏瑾,现在夏瑾一定躲去了浦海,她会是什么心情叶秉兆,他一定在她身边安慰着她,想到这里,齐誉不免心里苦涩,终究他都是迟到的那个人,不能保护她,在她最危急的时候不能做她的盾牌。
夏瑾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也许是因为晚餐时候冥夜弟兄们的玩笑话放松了不少,也许是午间时已经发泄过,有了抵抗力,总之没有噩梦纠缠,一夜好眠,睁眼时已是天大亮。待她洗漱起身时,叶秉兆已经等在门外。
夏瑾脸微红:“叶哥,早。”这么晚起还是第一次,又是在别人家里,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叶秉兆还是一如既往地摸摸她的发道:“去吃早餐,过会儿带你去骑马。”誉着足知独。
夏瑾闻言,雀跃起来,骑马,她从前连近距离摸过马都没有呢。
叶秉兆在夏瑾离开后,收回视线,勾起的嘴角放下,脸上已是全无笑意。以他对夏瑾的了解,她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们担心,面上装作无事而已。沈逸珲用他的手段将事情全面封锁,可是浪已经起,他这么一来,只怕是反而激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要彻底淡化这次事件,只有用更大的新闻来平息。
季淳风从走廊尽头走过来在叶秉兆身边站定,透亮的镜片一闪,漆黑的瞳仁平定无波,他薄唇一动道:“叫她回来吧。”
叶秉兆侧头看看他:“你准备好面对她了”
出门的时候,罗澄突然冒出在夏瑾面前,欢喜道:“夏小姐,叶老大收我加入冥夜了。”他不禁上前抓住夏瑾的手一阵晃荡,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
夏瑾被他兴奋的样子感染,扬着笑脸说恭喜,两个人说说笑笑的。
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自卑感油起。她退了两步,脸上有些不自在。
叶秉兆以为她害怕跟马靠近,笑着道:“别怕,马是温顺的动物,不会伤着你的。你过来跟它熟悉一下,它叫莫利。”
夏瑾挪着步子上前,伸出手摸着马的鬃毛,脸上欣喜之色淡淡,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低低唤了声:“莫利。”
马儿听见叫自己的名字,嘶鸣了一下,玻璃珠子一样漂亮的眼看向夏瑾,歪着脖子上前凑了凑她的手。
叶秉兆盯着夏瑾的表情,发现了她的情绪低落,恍惚的样子,皱了眉道:“不舒服吗没关系,我们可以改日再来。”他牵着马套欲要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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