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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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让它调皮!”王诺兰佯装生气,虽然这树林看上去不是很危险,但是王诺兰也不想豆丁出现什么意外!

没一会儿,让王诺兰惊奇的是,豆丁竟然回来了!

“小崽子。你去哪里了?害的我担心!”

小豆丁没有回应王诺兰的问话,它看着王诺兰,然后转身又跑向了来时的路!

“喂。你回来啊!”王诺兰看着豆丁远去的背影,有些生气,太胡闹了,“等我抓到你。非打你屁股不可!”

可是。等追上了豆丁之后的王诺兰才发现,原来小豆丁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啊!

那东西,竟然是灵芝!

灵芝是喜欢阴凉和潮湿的菌类,在气温十五到三十五摄氏度之间,都能生长,共分赤芝,黑芝,青芝。白芝,黄芝∠芝六种,虽对症不同,但每种,都是非常珍贵的药材,且皆有令人延年轻身的功效。

野生的灵芝,通常生于悬崖峭壁或腐朽老树之上,因采摘困难,即便是最最常见的紫芝,完整的一株,市价也要值七八百两银子,但饶是这样的高价,也依然是,有价无市。

王诺兰不缺钱,但这有价无市的灵芝,却是她舍得银子,也弄不到手的东西!

欢喜的伸手,揉了揉豆丁的脑袋,王诺兰小心的跪在地上,先把里面的小兔子一只只的掏出来,放到自己脱下来,铺平在地上的斗篷里,然后,才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近乎是把整条手臂都伸进了兔子洞里去,才把那看起来足男子手掌大的灵芝抓到了一个边儿,小心翼翼的拖了出来。

刚才在兔子洞里,光线昏暗,让这灵芝既不显大,又没法儿辨认品类,这会儿,到了外边的阳光下面,王诺兰才是彻底看清楚了它的全貌。

这是一株白芝,芝冠有碗口那么大,通体米黄,一看就是有些年份的宝贝,非寻诚芝可比。

用丝帕将灵芝包裹起来,塞进衣袖,王诺兰打算,不跟任何人提起此事,当然,这个任何人,不包括萧一奇。

摸了摸被自己藏好在了衣袖里的灵芝,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了,以前时候,曾听她的一个病患,好奇的跟她问询的一件事情,那病患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因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肌肉萎缩,而不能下地行走。

那孩子有一张婴儿肥的圆脸,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他跟她问,“神医姐姐,我看书上说,千年的灵芝和万年的人参,连死人都能救活,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也能得到那么一株神草,是不是……也能恢复健康,跟别人家的小孩子一样,下地走路?”

当时,她真的很想说一次谎,骗骗那个坚强的让人心疼的孩子,告诉他,的确是有那么一种神草,可以让他不用忍受任何痛苦的站立起来,让他有坚持下去,不要放弃治疗的勇气。

但,她还没来得及编出谎言,那个孩子的话,就又把她惹了个热泪盈眶……

那孩子说,神医姐姐,你可千万别把这个秘密告诉我爸爸,为了给我治病,他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做好多份工作,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出门去工作,半夜了才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都没见过他了,我家穷,你可不可以,怎么便宜,怎么给我治?我不怕疼,真的,完全不怕疼的!

“宝贝,你现在,该是已经上大学了吧?”

想起那个孩子康复离开时,回头看着她幸福微笑的样子,王诺兰便忍不住唇角微扬,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用自己双腿,在操场上奔跑,是不是很开心?”

给那孩子医病,王诺兰是没要半分钱诊费的,确切的说,是连药费,都未讨一分,她清楚的记得,那个孩子病愈后离开半年有余的那个除夕,她收到了一张,完全是用手画出来的贺卡,贺卡上说,神仙姐姐,这辈子,我要报答爸爸妈妈的生养恩情,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有来世,我一定早早的去寻你,保护你一辈子。

轻轻的叹了口气,王诺兰收回飘远的心思,俯身,拎起了那些蜷缩在她斗篷上的小兔子,一个偶然,与蹲在她脚边,已经把死透了的肥兔子硬拖来了的豆丁四目相对,“宝贝?”

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目受其惑的关系,这一眼看去,王诺兰竟是觉得,豆丁那双亮得像星星般得眼睛,跟她记忆里的那个孩子,相似的如出一辙。

豆丁只是只小狗崽子,对“吃”“喝”“睡”“玩”这样简单的词语,还勉强能理解过来,面对王诺兰的这声拧眉低唤,又哪里能明白?

不解的歪头,打量王诺兰这主人一番,豆丁试探性的松开嘴里咬着的,肥兔子的耳朵,跟刚才般的蹲坐下来,想要藉此,来换她的开心和欢喜。

看着豆丁的表现,王诺兰苦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暗叹一句,果然是她想的太多,神经质的看什么都像是跟以前有关联的了,就俯身下来,拎着肥兔子的耳朵,唤上豆丁,往树林外边走去。

树林外的营地里,孙大和一众采药人已经都吃好了早饭,连采药和做标记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妥当,见王诺兰一手拎着一只肥兔子,一手拎着斗篷的从树林里出来,忙快步迎了上来。

“豆丁咬死一只野兔,我见那母兔子死了,小兔子没了依靠,就把它们都捡了回来,打算养在院子里面,等长大些,再送来野外放掉。”

王诺兰并不是个喜欢用假慈悲,来为自己换美名的人,她从豆丁的嘴里救下这些小兔子,也不是因为“不忍”,她只是觉得,那母兔子那么拼命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颇有些值得尊重,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兔子,都才只有巴掌大,去了毛和骨头,剩下的那点儿肉,给豆丁塞牙缝儿都不够,与其赶尽杀绝,倒不如带回家去养大些了,再丢回山里来,给豆丁再打猎着玩儿,来得合适。

竭泽而渔,终将无鱼,何苦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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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喜欢我?偏不!

听了王诺兰这么说的,姜嫂忙快步迎了上来,从她的手里接了兔子和斗篷,送到了马车上面,怕她着凉,就把自己身上斗篷解了,给她披在了身上,一边帮她系斗篷上的带子,一边跟她“说教”了起来,“我的夫人啊!不过就是几只兔崽子,冻又冻不死的!这大冷的天,你把斗篷给了它们,给自己冷坏了,老爷回来,可让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怎么交待呐!就算老爷大度,不计较这些,小少爷也还小着啊,你这跟他一亲进,把凉气病气过给了他身上,可怎么得了啊!”

“还好,没觉得很冷。”

经过这一阵子的调理,王诺兰已经把自己的身子给收拾个了七七八八,虽然,还不及寻常人般得强壮,但与之前时候相比,却已是不可同日而语,“你把斗篷给了我穿,就别跟着了,跟吴大哥一起,留在这里看着马车吧。”

领着孙大和几个采药人在山边转了一圈儿,指了几处明年春天会长出虫草来的地方,教了他们辨认之法后,王诺兰便唤上疯玩累了的豆丁,拎上它猎来的几只野兔,回了马车的所在。

虫草本该是生长在高山草甸里的东西,但不知为何,在这江南小镇外的矮山上,也繁衍生息的出来,这可以说是王诺兰今日出门来的第二个意外之喜,要知道,原本时候,她是只打算教着这些采药人,搜集和标记白花蛇草的!

“你今天发现了两样好东西。有功的很,豆丁。”

上了马车的王诺兰,心情极好的揉了揉嗷唔的脑袋。对在它的引路下,令自己先是捡到了珍贵的白芝,又是发现了不该在这里生长的虫草,表达了由衷的欢喜,她当然不会觉得,这是豆丁这小家伙认得这些珍贵药材,但……即便是误打误撞。那也得是有那误打误撞的运气的不是!

豆丁疯玩累了,上了马车就开始睡觉,感觉到王诺兰这主人在心情极好的揉它的脑袋。便舒服的哼哼了两声,翻了个身儿,蹭到了她的身边,继续打起了呼噜来。大有一副。随便她摸个够的意思。

《神农百草经》有载,白芝,又名玉芝,味辛平,主咳逆上气,益肺气,通利口鼻,强志意。安魄,是一种对患了肺病的人。极好的滋补药材。

因这白芝实在珍贵少见,即便是王诺兰这精通医术,救人万千的人,也是一样,未能有幸亲见,只在书中,略窥过它的几分功用。

王诺兰打算,等回去医坊之后,要把这白芝炮制成药粉,然后,依着自己曾在书中所见的,给老将军夫人使用……如今的老将军夫人,已经有了对孙子的“盼头”,若能再得这白芝的神效,想必,该是全不需要等到明年春天,就能恢复彻底了才是!

药材再怎么珍贵,也是用来治病救人的。

王诺兰揣着白芝,满心里想着的,都是要怎么将它用到老将军夫人这病人的身上,而非私藏起来,以备将来,用给自己身上,起驻颜养身之效。

……..

隆庆皇帝会在下午时候到达,便就意味着,孙大和那一众采药人,可以在今天时候,准备离开了。

经过这些天的观察,王诺兰发现了对方的惊慌。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这些天,开始借口讨教草药的事儿,一天比一天勤快的往营地里跑了,有一次,这男子甚至还跟众人说,在南边山脚发现了虫草将生的痕迹,想藉此引开众人,往旁处去扎营,正巧遇上了王诺兰去,唠叨了一番未成,只得满心懊恼的作罢。

通过闲聊,王诺兰便看出了这男子在医药方面的一窍不通,一准儿是个来打探消息的,与他应答,也不慌张露怯,只像是对他全无顾忌的表示,他们的这寻药队伍,会在这里停留很久,过年的时候,也有人留守,极有可能就一直等到明年春天,把草药采摘完了,再考虑撤走。

从那男子第一次到营地问询至今,已经过了七八天。

起先,还只是在不定什么时候,到营地里走一走,两三天后,“意外”的见着了王诺兰让人给营地送去的许多,需要挖地窖储藏的萝卜白菜,才是彻底的慌了神儿,尤其是近几天,更是一早儿不等营地里的人们起身就去了,天黑人家要准备歇息了,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

孙大是个聪明人,看出了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却因不知他们这营地下面到底埋了什么,而一直都没跟他探到底儿,怕他是要惦记营地里的财物,出于谨慎,就跟王诺兰说了这事儿,王诺兰自不能跟他交底,只笑了笑,告诉他,那就每天出去寻药的时候,多留一个人下来照看营地,但凡是贼,就没有不心虚的,有人照看的地儿,他就不敢伸手。

“吴大哥,你去让张大哥再套辆马车,一会儿去追咱们吧,鱼儿进的差不多,该收网子起来了。”

王诺兰笑着看了车夫吴哥一样,若有所指的跟他交待了一句之后,就扶着姜嫂递过来给她的手,踩着脚凳,爬上了马车,“帮我把豆丁抱上来,瑞儿也给我,姜嫂好了,咱这就出发。”

一辆马车一匹马,四大一小五个人。

几人一如寻常时候般得到达山脚营地后,果真又毫无意外的瞧见了那个,他们已经见了好几次面儿的年轻男子。

“你可真是勤奋!每天这么大清早儿,就跑来营地,等着学习本事!这般长此以往的坚持下去,以后,一准儿能变成个极好的采药人的!”

王诺兰佯装不知这年轻男子所想的说了这么一句,提起衣摆,踩着脚凳下了马车,“昨天时候,我发现了一处草药极多的地方,今儿这就打算要把营地挪过去那边了,你明日再来的话,可别走错了地方……”

“夫人打算换地方?”

王诺兰的这句“随口”说出来的话,让年轻男子稍稍有些激动兴奋,待话说出口,发觉了自己反应的不对,忙轻咳一声,收敛了些脸上颜色,半是解释的又跟王诺兰追问了一句,“这片儿的草药,都标记好了?”

“哪就那么快呢!我这是发现了别处有一大片跟稀罕的草药,要带了人去扎营标记一番,方便明年春天采集,至多三天,还要再回来的!”

笑着跟年轻男子解释了一句,王诺兰把之前时候就编好了的“套子”,又拉紧了一些绳索,给这男子约定了一个时限,让他不得不尽快动手,“要不是辨识那些草药,需得在日出之前,我才懒得让人把这营地,搬来搬去的……这次去那边儿标记完了草药,再回来,就打算要让这些做事的伙计们,一直在这里住到明年春天,采草药的时候了,我跟孙掌柜都商议好了,晚上,愿意在这里看着营地的,每人,多给十两银子的辛苦钱……我听他们那意思,像是都挺乐意的……”

车夫吴哥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除了跟王诺兰他们说话的时候,有些喜欢较真儿之外,与旁人,都是爱答不理,旁人跟他说十句,他都未必能答应一声“恩”的类型。

抬头,看了一眼年轻男子,知他是已经上了王诺兰的当,也不掺言,只稍稍拧了下眉头,就回转身去,从姜嫂的手里,接过了还在呼呼大睡的瑞儿,蹲伏下身子,跟蹲在王诺兰脚边儿,仰着脑袋等她跟人说完话,就好缠着她一起,去林子里玩耍的豆丁,四目相对了起来。

豆丁这只小崽子,很让吴哥喜欢,尤其是它眼睛里的凶煞之气,让他只是看着,就感觉是找到了亲人一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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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臭婆娘

对瑞儿这个小主子,豆丁还不是非常熟悉,当然,这也跟瑞儿始终都有人抱着,让它想看,都是不能有关,而这会儿,吴哥抱着瑞儿蹲下了身子,让它能瞧见瑞儿,让刚刚迷糊糊的醒来的瑞儿,也看见了它……这事儿,就变得有意思了起来!

发现豆丁这个有趣存在的瑞儿,顿时就把所有睡意,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瞪大眼睛,满脸兴奋的就要把两条小胳膊从被子里伸出来,去抓豆丁,而豆丁,在经历了最开始的“示威”和“露凶”,皆以失败告终之后,就对瑞儿,也萌生出了极大兴趣。

小心翼翼的伸爪,碰了碰瑞儿的斗篷,见他还是半点儿都不怕自己,还对自己满是兴趣和善意,豆丁便又往抱着瑞儿的吴哥面前蹭了蹭,伸出舌头来,轻轻的舔了舔瑞儿的斗篷。

在还不是非常懂事的豆丁想来,这斗篷,就该是瑞儿的皮毛,就好像,它身上长得这个一样,只是……他跟它的品种不同,所以,皮毛也就不完全相同了,唔,反正,他是王诺兰的孩子,也就等于,是它的“兄弟”了!

低头,看了一眼正被老吴抱着的瑞儿,和对瑞儿兴趣满满,没有半点儿恶意的豆丁,王诺兰不禁扬唇浅笑。

听王诺兰说,这采药队伍只离开两三天,就还要再回来,被遣来打探消息的年轻男子稍稍拧了下眉,抬头。看向她,见她完全就是一副无所谓的神色,连目光。都关注去了被吴哥抱着的瑞儿和那只她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的“狗”身上,不像是说谎的……略加思考之后,还是决定,继续跟着他们,确定他们的确是在别处扎下营了,再去跟自己背后的那人禀报。

他家将军可是说的很清楚的。这事儿成了,他们都可以有一辈子都用不尽的荣华富贵,若是搞砸了。可就都是……“喀嚓”一声儿,抹脖子蹬腿儿的下场!

为了他的荣华富贵,这被遣来打探消息的年轻男子,可以说是谨慎加谨慎。但饶是这样。在王诺兰的有心算无心之下,他也还是只有败得一塌涂地这唯一下场,当然,这是后话。

跟着营地里的一众人蹭了早饭,又勤快至极的帮他们拆卸营地,把东西捆绑收拾完备,受王诺兰之命的张木匠,就驾着拉货的马车来了。

马车装了搭营地的东西。就已经差不多满了,再坐上去几个采药人。就没法儿再“加塞”,王诺兰佯装无意的睨了来打探消息的年轻男子,给姜嫂使了个眼神儿,就回转身去,往山脚的树林里,去找跑进荒草枯树里疯玩的豆丁了

吴哥眼神何等犀利?

一眼瞧见王诺兰是故意要离开这里,让姜嫂“主事”的,也不说话,只径直抱上了瑞儿,就跟上去了她的步子。

他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但对王诺兰,这个留下他的女人,却总是想要探究明白,就好像,她会是他生命里的光一般,可以让他,不用再沉默在黑暗里,挣扎迷茫。

经过几天的“狩猎”,豆丁已经极好掌握了捕捉野兔的技巧,王诺兰来营地走这么一圈儿,停留个把时辰,它就能捕捉回来五六只野兔,叼出林子外边来,在王诺兰的面前摆成个一字型,跟她邀功,当然,它的邀功,也是每次都能得逞,王诺兰这大方的主人,每次,都会象征性的奖励它点儿什么,至少,也是要摸摸它的脑袋,夸奖它一番。

“豆丁一一你在哪儿呢一一快些回来,咱们该走了一一”

王诺兰一边往树林里走,一边唤豆丁的名字,一来,是唤它归来,二来,也是让外边的那年轻男子听见,她的确是在这树林里面,找寻她的宠物的

瞧王诺兰是真的走开了,走远了,年轻男子才是把目光转移到了,正在给众人分酒的姜嫂身上。

冬天寒冷,在外宿营需要准备暖身的饮食,而烈酒,无疑是一种既方便携带,又价钱合适的好东西。

大部分的采药人,有事没事都爱喝上几口,哪怕不是冬天,出门在外,也是宁可不带干粮,也不能不带酒壶……用孙大的话说,酒壮人胆,采药人上山采药,饿了可以吃野果野菜,渴了可以喝山泉溪水,身上带了酒,在遇上猛兽的时候,才能有胆量与其周旋,以图保命!

稍稍观察了一番周遭,见所有人都在忙着,没空儿注意自己,年轻男子便一边做着个捻手指的动作,一边朝着姜嫂凑了过去,佯装随意的,跟她打听起了消息来,“大嫂,你家夫人有没有说,咱这次搬营,是要搬去哪里呐?我这想跟着学点儿手艺养家……可不舍得,就这么半途而废啊!”

“不舍得你就跟着呗!我家夫人,那么大方的一个人,只要你是当真诚心要学的,还能不教你了不成!”

在来时路上,王诺兰已经特意交代了姜嫂,一会儿,若那个来打探消息的人跟她问话,她该如何作答,这会儿,这事儿不过是当真到眼前罢了,哪就至于,让她这算是见过不少世面的人慌乱?

“唉,瞧你这大嫂说的,我何时说过你家夫人小气了!我就是想跟你问问,你们下一阵子要去哪里,好方便计算从家里出门的时辰,你这……这样跟我凶神恶煞的,是何道理!”

年轻男子明显是接受过专门的训练,用车夫吴哥的话说,就他这与人应对的快速反应和游刃有余的程度,绝对是在斥候里,也堪称拔萃的,“我……我不就是蹭了你家几顿饭吗,你,你家夫人都没嫌我,你,你反倒这样……这样……大不了以后,我自己带上干粮来,跟着你们一起找寻找和辨识草药,还不行嘛!”

“整天来蹭吃蹭喝,还有理了你!我家夫人大方,不跟你计较,可不等于我也不跟你计较!你个大男人,屁都不会,跑来跟人学徒的,不行拜师礼,也就罢了,还恬不知耻的来跟着吃,跟着喝,人家叫花子得了主人家赏的饭菜,还知说声好听的呢,你跟我家夫人,道过一句的谢吗?”

骂人,是大部分乡野夫人都会的事儿,而像姜嫂这样,在军营里长大,跟一众当兵的老少爷们儿插科打诨惯了,就更是骂起人来,厉害的不行,“除了撕了左边儿脸皮贴到右边脸皮上,顶着张一边没脸皮,一边脸皮厚的脸跑来问这问那的讨人嫌,你还干过什么正经营生了?我说你怎么了?我还没骂你呢!再跟老娘这里烦,瞧老娘我不给你拦腰掰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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