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们这种病,会世世代代传给下一代,没法治的,因为你们天生缺陷了某种东西,早就不是健康人!像你们这种人,本来就猪狗都不如,奴才都不如,怎么可以给朕当妃子,给朕生孩子?!静妃是居心叵测,而你,更是愚蠢至极,连自己有病都不知道,还妄想诬赖天下所有人!”
李华的眼泪,犹如决堤的河水,哗啦啦地下着:“皇上,按照皇上这个说法,有病的人都不能活了是不是?”
万历爷一怔,没错,他刚才是在气头上,有些口不择言了,人家李敏告诉他这些也不是这个原因,人家只是告诉他这是事实真相而已。想到这里,万历爷胸口那口闷气涌上来,快要吐出一口鲜血,深吸口气方能找到声音说:“朕,只是不想再被你们蒙在鼓里而已。你们的错,在哪里你们自己很清楚。你们给朕生孩子,图的是什么,朕也很清楚。所以,朕才如此怒气,要知道,朕的孩子不比一般的孩子,朕的孩子,是要担负起天下的。你们入宫时,都应该知道这个责任,朕可以爱你们,可怜你们,但是,万万不能被你们这样给玩弄了,朕的天下,更不能被你们给玩弄了。皇室的血脉,朱氏的千秋万代,怎么可以被你们就此给玷污了。”
李华当即被万历爷这话给哽到,那句之前铿锵有力的尽忠尽孝丹心天地可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她想说自己爱皇帝,可是,这话,怕是被皇帝不屑一顾吧。按着她自己良心问,也知道这句话说出来何其可笑。
她凭什么爱皇帝,还不是贪图皇帝的荣华富贵。所谓的男轻女爱?皇帝年纪都可以当她爷爷了。
万历爷回头,看着她那一脸的苍白无血,像是一眼可以看穿她心里在想什么。正因为她没有办法说出那句我真的爱你,所以只能是满脸没有血色了。
宫里三千佳丽,真正爱他的女人,又有几个。万历爷心头像石头一样沉。当然,他心里真的有爱过一个女人吗?
“朕希望,华婉仪从今以后,清楚自己进后宫是为了担负起什么样的责任。所以——”
李华一下子醒了过来,在皇帝这话没有说完之前,急急忙忙在地上磕起了脑袋说:“皇上,无论如何,这孩子是皇上的孩子,皇上你不可以将他抛弃,将他置之不理。血浓于水,皇上何尝可以忍心将亲生骨肉杀害?”
“那么,你是要朕看着他犹如三皇子一样一辈子被疾病困扰被人耻笑不说,还要继续传给自己的孩子?”
“既然皇上能容忍三皇子了,皇上不是委以三皇子重任和期许了吗?为何,皇上不能继续容忍这个孩子留在这个世上?”李华豆大的泪珠儿一串串地砸落在地上,看起来,真的是很爱护自己孩子的慈母。
万历爷却只是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她此刻的真情流露,道:“华婉仪如果真的是为孩子着想,不会不明白朕的话。三皇子当然是不同的,三皇子年纪大了,早已成丨人。可是华婉仪这个孩子,年纪太小了,朕的年纪可是很大了。今后,只凭华婉仪,如何给这个孩子挡风遮雨?华婉仪有做好为这个孩子付出一切的准备吗?”
李华惊愕的神色,立马写在了眼泪未干的脸上。
只看她这个表情,皇帝都可以知道她想的什么。她想要这个孩子生出来,不过是想薄自己在后宫的一份地位,哪里有想到他皇帝死了以后,倘若新登基的皇帝拿这个孩子开刀,她又能怎样。只怕到时候这个险恶的女子,顾得自己却早顾不上自己孩子了,反正孩子是有残缺的。
万历爷猛然一拂袖,怒气冲冠走了出去:“传朕的旨令,从今日起,华婉仪到霄情苑随静妃守着那口井吧。”
冷宫可以修仙!
她这是要被发落到冷宫度过自己的下辈子了吗?
李华全身,抖的犹如落汤鸡,口唇微张,刚要喊出皇上时,万历爷冰冷如雪霜的声音再次飘了过来。
“既然华婉仪非要这个孩子生下来,母爱至上,朕,容得下这个孩子生下来,免得世上说朕无情无义,连一个孩子都放不过。但是,这个孩子的身份,不用入宗籍了,随华婉仪过一辈子吧。朕想看看,华婉仪的母爱至上,天地可鉴。”
李华啪,坐在了地上,手掌心忽然捂住了自己的肚皮,冷汗直流。
她忽然觉得自己肚子里怀的不是个孩子,而是个妖魔鬼怪。这个孩子一旦生出来,既然是享受不了皇室的荣华富贵,而且,要被人嘲笑一辈子都是红和绿分不清的怪物。老天!她还得供养这个孩子一辈子!
如果这个孩子没有生出来的话,是不是更好呢?她最少还年轻美貌,总有机会可以逃出去的。
万历爷疾走几步,刚要坐上轿子时,后面忽然传出来说李华胎儿不稳的消息,万历爷即冷冷地哼了一声:“让王太医即刻到咸福宫给华婉仪保胎,如果胎儿保不住,华婉仪和王太医的脑袋,都可以给朕摘了。”
听出皇帝这会儿说的都是真格的,张公公不敢怠慢,赶紧派人快马去请王兆雄过来。
王兆雄本来是听到宫里不好的消息后,自从妹妹被抓进宗人府以后,一直都是不敢抛头露面的,都是藏在自己房子里不敢出来的。
他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一入宫门深似海,到最后,能不能整尸出来都难说。他都在书房里拟好了告老还乡的辞呈,只等合适的机会到来,比如说他外甥女华婉仪某天生下小皇子,皇上龙心大悦了,自此他可以趁机荣誉归乡,皇上那会儿八成也忘了岳母犯下的错事。
可是,事情忽然再次变故,宫里一道急令传来,听完圣旨的王兆雄,头也抬不起来,是想直接晕倒栽死在地上。
王兆雄满眼昏黑地站起来,伸手接过公公的圣旨,小声问:“公公知道,华婉仪是受了什么刺激吗?”
看来这个王兆雄,是躲到都不知道今日宫里都发生了什么大事。为此,公公的眼睛,是忽然冲着他的眼珠子看了起来,带了一丝嘲讽的语气问:“王太医的眼睛,是不是也分不清红和绿?那怎么成?连自己的官帽上戴的是红珠子或是绿珠子都不知道的话——”
“什么?”王兆雄是近期都躲在家里避祸,什么事儿都不想沾,因此宫里的消息都慢半拍,今日刚发生的事儿,定不是马上能传到他耳朵里。
公公那个突然的好心肠,贴着他耳边说:“杂家这也是有点看不过眼了,觉得华婉仪和王太医分明是被人欺负来着。实不相瞒,等会儿王太医入宫给华婉仪保胎,也不能去咸福宫了,得去霄情苑。”
“霄情苑?!”岂不是冷宫?怎么一日之间,全变天了。王兆雄不得不大惊失色,急忙让家里人再拿来些金子银子疏通公公,让公公再给他透露一些情报。
掌心里掂着金子的公公,露出分疑惑来,质问他:“王太医是真不知情,还是假不知情?”
王兆雄苦笑不已:“本官这段日子由于腰痛的毛病,真是哪儿都没有去,很久没有去宫里奉职了,怎么知道呢?”
“不是。王太医误会杂家的意思了。”公公嘘声说,“王太医真是没听明白红珠子绿珠子的故事吗?”
“什么红珠子?绿珠子?”
“你看看杂家这串腰牌上的穗珠子,看看,哪颗是绿的?”
王兆雄虽然听不出所以然,但还是照公公的话做了,对着一点烛光看了看公公给他看的那串珠串儿,看了会儿,说:“本官看,这个第三颗是绿珠子过境小兵。”
公公猛的打了个寒噤,那眼光,再看到王兆雄身后站着的儿子孙子,几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公公的这串珠儿,颜色肯定没有皇家的首饰那样鲜艳,所以,红的,绿的,都是颜色比较暗淡的。可是,正常人,都是能看出哪颗是绿的,哪颗是红的。绿的是前头末尾那两颗,中间的,全是红的。王兆雄说第三颗是红的,岂不是说明了和李华一样,红绿不分。
这家人真是够悲催的,世世代代都要红绿不分了。
公公那双可怜的目光射过来,王兆雄紧跟着莫名其妙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问:“公公,莫非本官说的不对?”
摇头的公公,慎重地再摇了摇脑袋:“错了,这串珠儿,只有第一颗与第六颗是绿的。”
王兆雄的脸上猛的晃过一丝煞白。
公公想着既然事情都如此了,不如说的更明白一些,告诉王兆雄:“要不,你问问,你的孙子哪颗是绿珠子?”
或许公公自己眼睛花了,王兆雄想,毕竟公公年纪也有,可是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快也眼睛老花了,王兆雄都快想不明白了,于是,按照公公的话,把自己那四五岁的小孙子叫过来。
小孙子听到爷爷的命令走上来,说是挑绿珠儿的游戏,和十六那样很兴奋很仔细地挑着,结果挑出来的珠子,让王兆雄更大吃一惊。
“爷爷,这颗珠子是绿的,对不对?”小孙子挑出来的是第五颗珠子。
公公自此,对他们一家人的表现只能说怜悯至极了来形容,对王兆雄说:“不知是哀还是幸,杂家都说不清了。不过,早知道这回事也好,对不对,王太医?”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王兆雄都察觉到哪儿肯定是不对了,激动地叫着。
“隶王妃对皇上说的,说这是人的眼睛天生缺陷,有些家族可悲一些,一代传一代,怕是千秋万代,都是红绿不分了。”公公说到这儿,对王兆雄一拱手,“本来,皇上以及杂家,都觉得隶王妃的话太匪夷所思了,都听都没有听说过,哪有这么玄乎的事儿。可是,杂家现在,对隶王妃只能信服到五体投地。要是王太医聪明,杂家看,还是学学静妃娘娘吧,多费点心思教孩子们怎么掩饰这个缺陷,毕竟是治不了的。”
王兆雄要是装不明白的话,站在王兆雄身边的王夫人,定是听明白了。王夫人那双吃惊的眼神像要吃了自己老公一样,没等公公离开,马上冲着丈夫咆哮大骂:“你这是欺骗我吗?欺骗我吗!”
“欺骗你,我欺骗你什么了?”王兆雄的小胡子哆嗦了两下,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那你告诉我,我这头顶上戴的珠钗,哪颗是绿的,哪颗是红的?”
小孙子见爷爷被欺负,忍不住再开声:“奶奶,你头上戴的珠子哪是绿的红的,分明是灰的。”
王夫人听见孙子这话,突然间,两眼一黑,直直地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要不是李敏说起,谁能想到,竟然有人有着连红绿都分不清的一双眼睛。
太医院里的众太医们,像沸腾的大锅议论这个事儿。
毕竟这件事儿,比起李敏之前拿什么神药去给大皇子治病,是更神了。
“据闻,皇后娘娘宫里有人已经猜测隶王妃是神仙。”
“如果隶王妃不是神仙的话,怎么可能连人,上天赐给人的双眼会红绿不分这样的事儿都能知道?”
“你给说说王大锤的大电影全文阅读!要是隶王妃真是神仙的话,会是什么样?”
“什么什么样?你没有听说过吗?皇上今日本想赐隶王妃国医的头衔,可是隶王妃拒绝了。而且,听说隶王要带隶王妃回北燕。”
太医院里竟是抽寒气的声音。
神仙如果随着隶王回了北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可想而知。
李敏和丈夫坐的马车,一路朝护国公府驶去。由于走的是大道,刚好,街道两边,一些商铺夜市张灯结彩,红绿灯笼华光流离,美丽堂皇。
大明王朝在万历爷的统治下国泰民安多年,造就了京师今时今日的如此繁华。平心而论,这个皇帝,做的是一代明君,至少,京师的百姓多数都是安居乐业,有的吃有的穿,冬天过的暖和。
李敏极少有这样的机会在马车上欣赏京师的夜景。
太美了,繁华的古都,那些挂着灯笼的客栈酒楼,比古代电视剧里的场景更美,因为真实,这些人,都是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里面,为了一斗米辛勤劳累。
不知道今晚上为什么丈夫突然是心情好了起来,竟然有了带着她逛夜市的想法。本来,他在离开锦宁宫的时候,心情貌似是低气压的,黑云密布的。
只怕这个男人,其实都不知道自己气什么,因为,他是个素来冷静的人,不会让自己轻易发脾气。
马车突然停在了一家酒楼前面。
他靠在马车那只虎皮上绣了两只小龙的软枕上,冲她慵懒地射来一个眼神,说:“据说,上次王妃在一枝香吃了一个叫做小笼包子的东西,感觉十分入口,多吃了好几个。”
李敏听说他这句话,只差没有给他个白眼:这有什么好妒忌的?啊?
她不过是那天在十一爷强行拦车的情况下,被迫和小叔上了一枝香吃了点东西。但是话说回来,一枝香的名气做的那么大,人家聘请的顶级大厨,确实也不是盖的。
在一枝香里头,她找到了几样小吃,做的味道很是正宗,一如她在现代吃的一些老祖宗留下来的点心一样的味道。大概是触景怀乡之情作祟,她就此多吃了几个,哪里知道这样一点小细节,都能被小叔给抓住了向他高密。以为她真稀罕那几个皇子请她吃大餐吗?
朱隶瞧着她脸上那丝郁闷,就知道她会错意了,从软榻上直起身来,对着她眼睛,深醉迷人的声音说:“总不能让王妃以为本王真是一个寒酸至极的人了。”
以往,她都从不知道他有过上酒楼的,再说,他向来都和她更喜欢在家里吃多一点,护国公府里作风属于朴素,不喜欢铺张浪费,她就此认为,他是舍不得花钱上酒楼奢侈的。
其实,倘若真是如此,正好。她喜欢这样简朴的男人。虽然自家有银子,但不代表可以无所顾忌地浪费。天下多的是吃不饱饭的贫民呢,要多想想这些人。
点了下巴,对着他眼睛说:“妾身是不爱上酒楼里吃饭的。可能王爷之前误会了。”
他那只白皙漂亮的手指尖儿,像是妖孽似的,在她的小下巴上捏了一下,道:“本王自然是知道自家夫人持家勤俭朴素,堪为良妻。然而,本王总得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得饱吧?为了孩子的肚子,抛几颗金子,本王是出的起这顿饭让孩子吃饭。”
对着他那双黑黝黝的里头却像是放出狼光一样的眼睛,李敏顿然毛发竖立,脸蛋红了一半儿,同时是找不到话来驳斥他的嘴重生之医品嫡女。
他担心她吃不下饭,继而影响到孩子发育是没有错的,他这样做,作为父亲是应该的。
她该高兴,他为孩子和为孩子娘着想的想法。
“下去吧,去一枝香。趁这个机会,本王也可以了解了解自己王妃的嗜好。”
听他这话,分明是又想歪了。
嘴皮子痒痒的,李敏不禁回了一句给他,哪有被他一直口风占上风的道理,说:“酒楼里有啥?来的客人多是公子爷。爷们哪个不是喜欢听歌女唱个小曲儿。”
听她意思,风流的男人无论是酒楼或是去青楼,都是找女人找乐子。这话本是没有错。但是,人家爱风流,不关他护国公的事。他护国公的作风不是这样的。
朱隶忽然黑了脸,对伏燕说:“去,进酒楼里告诉掌柜的,爷今晚上,要找几个男角小生,唱得好的,唱给本王和王妃听。”
李敏因他这话差点儿脚下一滑。
谁说唱歌唱戏的非得是女的,唱的好的角儿,男的可是会少。
李敏方才知道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眼看丈夫来了气,是玩大的了。
知道来了贵客,酒楼里招待客人的小厮们争抢着上来,给他们两个带路☆后,类似现代酒店经理的掌柜走出来了,亲自带着他们上楼找合适的雅间。
夜晚看不到青山绿水,倒是风大,因此,最好找了一间相对安静并且暖和的屋子。
路过楼下大堂的时候,李敏看着来吃饭的吃客们,比起那次她白天来的时候是更多了一些,而且,里头参杂了多一些不是本地人的客人。
原来,一枝香四周多的是客栈。来京师里做贸易的外地人,在附近客栈落住,知道一枝香是京师里最有名的美食酒楼,就此白天忙完生意,夜晚为了酬劳自己,来一枝香吃顿好的,回去,也可以向家乡人夸耀在京师里哪里哪里吃过东西。
除了吃饭,一枝香斜对面那个花香满堂,同样是这个京师里面最有名的青楼。是男人,如果不到花香满堂里逛一圈再走,肯定会觉得遗憾。
花香满楼,白天早上是稀稀落落,几乎没有开门营业的。一般过了中午,到了晚上,真正的红火。那个灯光,是全京师最灿烂的一家。
李敏过路时,刚好听见大堂内一些吃客议论到对面花香满堂里今晚谁谁谁,说是第一夜迎客,金主们都在那边挥金如土呢。
来古代来久了,整日忙着生计和家里事,在宫里和家两点跑,对民间的世俗却是了解甚少。李敏听的是津津有味,想那会是怎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妖艳美女。
跟随丈夫上了二楼的楼梯,一个斜眼,望下去,忽然觉得中间一张桌子边上坐的男人有些熟眼的样子,仔细一想,原来是由于对方眼瞳是蓝的,是东胡人?
东胡人虽然和大明王朝交恶,可是,边疆的贸易却没有完全停止。所谓,只要有需求就有市场。有的东胡商人,自称不是和大明王朝打仗的那个部落的,照样带着货品越过边疆,长途跋涉来到大明的城镇卖土特产,赚了不少银两,再换了大明有名的丝绸罗缎等东西带回去,再赚回部落里自己人的钱,可谓两头赚的好生意,谁不想铤而走险
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大明王朝的商人同样如此。这样的话,哪里能顾得上什么国家情怀,民族恩怨,没有,一切朝钱看。
坐在桌子上,提着酒壶把自己酒杯灌满的大胡子东胡人,粗哑的嗓子用一副很不可置信的口气问:“你说什么?”
在他身旁坐着的另外一名东胡人,留的是嘴唇上两撇小山羊胡子,像小阿凡提似的,个子比大胡子小了一个个头,手指搓着被冻红的红彤彤鼻子说:“天气冷,如果这次走的话,走回北边,今年可能是最后一趟了大漠狂歌。”
“用得着想吗?”大胡子说,“每年不是这个时候回去,明年开春再来的。”
“但是,我听说,京师里有人闹病了。”
“闹病?”大胡子手里的酒壶放了下来。
“是,我听这京师里的人说的。说是皇宫里闹出来的。前几日,李掌柜拖家带口,说是下江淮去了,怕给染上病。”小山羊胡子说到这儿猛打了声喷嚏,“你看看,这个鬼天气,冷不冷,热不热的,据说这两日上药店抓药的人多了不少。”
“你意思是,我们带点药回去?”
“带些药材回去,可汗可能也会买呢。”小山羊胡子说到这儿,低下头,往四处瞅了下没有见到人留意,赶紧和大胡子商量,“京师里出了个神仙。”
“什么神仙不神仙的?之前那个女菩萨都说是假的,害的我好惨,我还买了她的神土,正打算运回去大卖一笔,结果!”大胡子的拳头狠狠地砸了下桌子。
四周的人听见声音看过来,见是东胡人,都不以为意,谁不知道大明百姓性情相对温柔,而东胡人大都性情火爆。
“你这个就不知道了。据说这位神仙,正是拆穿了女菩萨是假的那一位神人。现在,京师里有什么病,靠的都是这个女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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