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女神仙能听懂我们东胡人说话。”小山羊胡子摸了摸自己两撇小胡须,“莫非,女神仙一样能听懂洋人们说的话?”
大胡子很是吃惊:“能听懂洋人的话?你说谁?世上有这样的人吗?”
不管是大明王朝,还是东胡,从没有听说过有能听懂洋人说话的人。
“乖乖呦。”小山羊胡子摇头叹息地说,“这群洋人也活该,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栽在谁的手里。”
他们身后一群京师里的汉人,议论纷纷着:是又有人想杀他们的隶王吗?
大明王朝里,现在真是隶王一枝独秀。连京师里的百姓都知道,倘若没有隶王的军队,边疆一旦被东胡长驱而入,他们的太平盛世,也要毁之一旦了。
小山羊胡子和大胡子见状,急急忙忙抱着自己的细软和包袱,从混乱的人群里跑了。难保这些汉人们爱国情绪暴涨的时候,见到东胡人乱揍乱打。
护国公府的马车,哒哒哒,急速在夜里返回了护国公府。
府里的人,已经第一时间都听说了两个主子遭遇刺杀的事。一个个满脸担忧,神色肃然地在门口等着。
许飞云那只箫没有吹了,越过高墙,一个飞身,直飞到了自己当侍卫的徒儿面前。
伏燕见到自己师傅,急急勒住马蹄。
“怎么回事?”许飞云那双冰如霜雪的眼瞳,在夜里幽幽闪着银光,看着自己徒弟。
“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但是,在京师里倒是第一次碰到。”伏燕越下马说,放眼望过去,看见了公孙良生站在门口,正好听着他们两个说话。
朱隶踩着脚凳下了马车,对府里的人说:“照顾好王妃。”
“是的,王爷云云古代悠闲生活。”一群婆子丫鬟,急急忙忙上前准备侍候女主子。
朱隶走了两步,看见了在路边人群里一脸紧张的弟弟,眯了眼,说:“理儿到书房来。”
朱理求之不得,哎一声,跟在他身后。
书房的门打开,朱隶走到那副垂挂着墨字的挂幅面前,回身,示意后面的人关门。紧接,朱理第一个走上前,神情焦急地问:“大哥是遇上什么人了?”
“你大哥遇上的人会少吗?”
那副沉稳大气的嗓子,让焦急的人都无地自容的样子。
朱理吸口大气,顿然是沉住了气。
朱隶伸手接过公孙良生递过来的信纸,拆开后,在烛光下细细看了看。
公孙良生低声说:“王爷这次遭遇上的人,恐怕是冲着王爷来的。”
“嗯。冲着我来还好。”朱隶对此并不否认,“那把刀进了窗户以后,是对着我来的。本王看的很清楚。倒是那伏燕心急,我是让他不要留活口,但是,给本王留点时间看这些人想干嘛也好。”
伏燕听见他这句话,汉子的脸膛红了大半截,磕磕巴巴地说:“奴才是看见那些人一句话不发,当即急了,怕是遇到了那群杀人不眨眼的。”
都说他隶王和隶王的人,是杀人不眨眼的夜叉的部队,可是,论起来,夜叉是有脑子的,会想的,不是胡乱杀人的。伏燕口里说的那些杀人不眨眼的,真正是像僵尸一样,只对着目标屠杀的人,是没有脑子的,被锻炼成没有脑子只知道杀人的人,叫做死士。
最出名的死士组织叫做满血活。相当于邪教一样的理念。认为每杀死一个目标,可以给自己添一条命。实际上,满血活的死士,出来如果完成不了任务,回去一样是没命的,所以,干脆拼死了都要把对方杀死。因为逃的话,也别想逃的掉。
按理说,死士是极少掺和到朝廷争斗里的。原因很简单,生怕一不小心窝里斗,接的客户刚好是敌对的。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如果客户出的钱足够,足够吊起死士组织的胃口。
为了银子拼命的亡命徒,自古到今从来都不差会没有。
“行凶刺杀王爷的人,身上有留下标志吗?”公孙良生问。
伏燕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块从黑衣人身上撕下来的东西,只见是一块裤腿上的绷带,上面用几乎无色的银线绣了只蝎子。
公孙良生拿起那块布,对着烛光仔细研究的时候,不知道何时进了屋里坐在窗台上的许飞云,眯着双眼同时睨望着那块布。
“蝎子?是黑蝎堂吗?”许飞云在看清楚是只蝎子的图案时,吐出一声。
黑蝎堂,同样是江湖里有名的死士组织,只是声名没有满血活大。
“不知道。”公孙良生谨慎的声音,在书房内显得尤其沉重,“很多人,出来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会戴自身组织的标志,会用其它组织的标志戴在身上,混淆他人的视线。仅靠这点东西,不足以可以称为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是什么?”
公孙良生望向朱隶手里拿的那封信,沉声说:“可能与前几日在北燕伤害小魏将军的人为一路人。”
小魏将军,指的是魏老的第三个儿子。同时,是伏燕的拜把兄弟。
伏燕一听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脸色刷的一白,激动地问:“什么时候的事?”
“前几日最佳暗恋,腹黑总裁宠妻如命最新章节。要不是事情有些严重,军营里不会快马加鞭让人发信给王爷。”公孙良生深深地叹息声,说明这个事情真的有点严重。
其一,在北燕动手的人,同时不过几日,在京师里同时动手,说明,对方是有计划而来的,并且设的是大局的套子。
其二,这个在京师里动手的人,倒是没有在北燕那样轻而易举地露出了阴险的招数,恐怕只是前面的尖兵来探路而已。这点根据,主要是看在伏燕等人毫无发损,轻而易举击退敌人的结果上。在北燕被这伙人动手的小魏将军,远没有他们这般幸运。这些人为何只派尖兵刺探,可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生怕北燕的风声已经传到京中,倘若派精英出来,说不定反而会上了他们设下的局,所以保存实力很重要。
“他们大概是怕了公孙先生的谋略。”朱隶低沉的声音说。
公孙良生在他军营里,已经帮他设过好几次惊心动魄的局了,每一次,都让敌人的军师心惊胆寒。
他人恐惧,敬畏公孙良生,必须在公孙良生在的地方谨慎出招,这并不奇怪。
“王爷。”公孙良生却不敢把功劳全揽到自己身上,说,“臣想,敌人恐怕最畏惧的倒不是臣,而是王妃。王妃的医术,如今是天下闻名。他们倘若轻易出招,但是敌不过王妃的医术,这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意味他们最令敌人恐惧的引以自豪的武器全军覆没。”
“你这话是没有错。本王也是这样想着的。”
屋里其余人听着朱隶这道沉重的话声,眼睛都目不转睛地落在他手里的信纸上。
可见得,小魏将军的伤情,比大家所想象的,可能有重的多。
“中的是阴招,要是正面打打杀杀,小魏怎么可能输给他人?”伏燕气愤地一拳砸到身旁的地上,继而心急如焚地问,“王爷,究竟魏将军的伤怎么样了?”
“三郎的伤,军医没有办法,魏老也是迫于无奈,才立马修书一封,问府中有无办法看能不能拖到王妃回到北燕。”
屋里所有人听见他这句话,不由抽了口冷气。
公孙良生的脸,一样在烛光的背面沉了下来。虽然这封信他之前先代替朱隶看过了,但是,身为略懂医术的人,无疑是比其他人看的更清楚。小魏这个伤,真的很严重。一刀插在肚子里,肠子都腐烂了。
那是魏老的儿子,魏家上上下下都是护国公最贴心的忠臣,最效忠的臣子。
护国公对待自己的人,对待忠臣,那更是义无反顾,在所不辞。所以,朱隶肯定会为了魏老的儿子,自己的臣子尽到所有,必定会不顾一切,带人带药回去。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小魏将军能不能熬到他们回去。
朱理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个激动,在所有人沉闷焦急的时候出声道:“大哥,其实,大嫂的人,遵从大嫂的命令已经出发了。”
说的是那些从药厂撤退了的以徐三舅为首的制药人。
李敏让徐三舅他们撤退以后,一方面以防青霉素被皇宫里的人盯上,一方面,当然是为了老公,让这群人提前出发前往北燕,为老公军队的医疗系统提前做准备了。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李敏亲自带小叔去药厂查看,并且委托了小叔重任的原因。
朱理一时激动,把李敏说是秘密的事全部说了出来:“那个药,正是治好大皇子的神药。大嫂对此也是做足了保密功夫,生怕被皇宫里的人知道了,这个药真正的作用。所以,大嫂让我组织人,护送这支药队出发紫虚寻道录。”
说完这话,朱理望着屋里的人,尤其是大哥时,突然脸蛋一窘。他这不是废话吗?他大哥怎么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老婆做了些什么。肯定是知道的了,所以,那时候他在府里组织护卫队的时候,说不定他哥往里头都安插了自己的人。
结果与他预想的一样。朱隶对于他的这番进言,波澜不惊地点了点头:“你能尽力辅佐你大嫂,为兄听了很欣慰。”
“药队是十日前出发的,王爷。”公孙良生立马接上话说。
其他人闻言,全部围到了桌子前。公孙良生从抽屉里取出画有地形地图的图纸,摊开之后,平放在桌面上。
图纸是羊皮纸做的,上面的地形描绘精细,城镇哪怕是无人的乡落,都用标记清晰点出,是一张用心良苦才制作出来的军事地图。
几个人能清楚地看到从京师到北燕的几条路线。有翻山越岭的,有穿过平原和丛林的,还有,绕过高山和平原从海上走的。现在北方陆续结冰,翻山无疑是最困难的,海上走向来不是条最好的路线,因为北燕和京师都是属于地处中原的地带,离海偏远,是条绕道的远路,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选择这条路线。这下,只剩下那条,一般人哪个季节会选择走的路,平原。
可是,平原辽阔,细分路线的话,最少有五条路可以走。如果再加上半路可以选择的小道,更多的选择,不下七八十个选择。
小分队既然是出发以后,虽然有既定路线可以走,但是,难保中途发生什么变故的话,会临时改变路线。
公孙良生的指尖,戳中地图里的一个地点,道:“三日前,吴中郎给臣发信说,他们正要过黑风堡。”
吴中郎,即吴中郎将,是朱隶部队里的军官之一,属于中级军官,比将军只低一级。这样的人都被派了出去安插在李敏的药队里面,说明朱隶本身对于内子的药队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只可惜府里没有什么将军在。
“为什么是走黑风堡?”许飞云听到这个消息立马皱眉,浓眉深锁。
黑风堡,既然叫得上黑风堡,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实际上也是如此。那是一个有山贼出没经常发生商队被劫被杀的地方。
“走那样的地方,反而比较安全吧。”公孙良生淡淡地说,“总比走正常的大道,被皇帝的官差拦截了要好。”
听话的几个人纷纷点头。
山贼,毕竟是乌合之众,比起皇帝的精兵而言,是好对付的多。
“既然都走到了黑风堡,要不,让军队里派兵出来迎接,是不是更安全,更快一些?”朱理忍不住建言。
朱隶听到弟弟这话,只是抬眼扫了眼公孙:“你能保证消息到了军营里不会泄露吗?”
公孙良生摇头,道:“王爷的顾虑正是臣顾虑的,既然,之前军营里,北燕里都出了内鬼,加上小魏将军都被暗算,臣以为谨慎为见,如果药队到了军营里,有我们的人在,倒也不怕,要是药队还在途中,被接到消息的人,四面八方包围了,那就岌岌可危了。”
“那要怎么办?”朱理问。
正是屋里其他人所着急的。
公孙良生望向自己主子:“如果王爷允许的话,臣想,是时候借用王爷的旗主了。”
黑镖旗是护国公最精锐的部队,但是,不属于大明王朝的编制,相当于护国公自身的侍卫队。所以,一般而言,对于黑镖旗,朝廷的军令是没有用的,只有护国公的话算是话一代天骄。对于外界而言,乃至对于皇帝而言,黑镖旗都是一个很神秘的存在,极少人,知道它里头的具体编制是什么样的。
朱隶那是不用二话,直接对军师下令:“马上修书一封,放出鹰锐,送到十二旗主手里,让十二旗隐秘发兵,到黑风堡接应药队,与吴中郎将汇合,并护送药队尽快赶回军营。”
公孙良生在听他这话的时候,已经一面摊开信纸,拿起文墨在纸上奋笔疾书了。伏燕则走到后院去取送信的老鹰。这些都是他们精心培育出来的信使,叫做鹰锐,比起快马,这样的老鹰,不需要两日功夫,都可以飞到十二旗所在的地现在大家只希望来得及,救小魏一命。
在准备书信寄发的时候,公孙良生小声开始对着朱隶说了:“王妃这个药,臣之前略有听王妃提及,对于三郎而言,或许有些作用。但是,具体,还得王爷再问问王妃。”
朱隶点了点头:“我这事是要和她商量的。”
一群人做事的做事,忙碌的忙碌,朱隶一个人,走去了厢房。
去到门口,见窗户的灯亮着,内子没有睡,恐怕也是在等着他。没有犹豫,他推门走了进去。
李敏吃了颗梅子止呕,有些慵懒地坐在床上。念夏给她身上披了一件被子。她嫌重,轻轻推开被头。
见到这幕,他随即吩咐:“不会把火升大一点吗?”
“不用了。”李敏睁开眼,看着他,“火大,对呼吸不好。”
他就此坐在她身旁,握住她手,像是给她灌输热量一样。
“怎样?”看得出他心头有事,只见死士都亲自上门要取他性命了,恐怕,北燕那边应该也出了什么问题。
听她是一语命中,朱隶露出一丝哭笑不得,一丝感慨,说:“没有什么可以瞒得住你的。”
“妾身也没有什么可以瞒得住王爷的。”
朱隶伸出的指头,点在她嘴唇上:“我都知道。”
“说吧。夫妻之间,哪有什么秘密。”
要是夫妻之间存有太多秘密,是同床异梦,比互相为敌人还可怕。
他看着她的眼睛,像是在她一双杏子般的美眸里找什么似的,才说:“本王偶尔想,自己难道娶的不是个人。”
“不是人,难道妾身是鬼?王爷是想捉鬼吗?”她低眉娇笑。
他捉住她手:“倘若是鬼,本王也心甘情愿娶回来当老婆。”
“究竟是什么事儿?”只见他迟迟不肯开口,那定是更严重的事情了。李敏肃起眉色问。
“本王有个兄弟,在军营里被人插了一刀,肠子开花,军营里的军医们束手无策,因为是魏老的儿子,本王把他看成是自己的血肉一样,心疼不已。”
原来是严重的外伤。早就知道他部队里迟早肯定会出这样的事。
扶着他的手臂,她坐了起来,眉尖微揪,像是感同身受,认真仔细地琢磨着,说:“如今妾身的药队带着药赶着到王爷的军营,王爷这是知道的。如果那个药能及时到病人身上,或许能拖上半个一个月。终究,还是需要开刀,手术治疗,把污肠切掉,伤口做缝合。”
“本王担心自己的军医做不到王妃的妙手仁心?”
“那就让妾身随王爷回北燕吧。”
【139】某人认栽了
护国公府的书房里,桌面上放了四盏灯盏,把羊皮地图照的通亮,像是会发光一样。伏案的公孙良生,是拿着小狼毫,一点一点地在做地图上的标记。
忙完了发信的伏燕折回来,看见自己的师傅没有走,靠在太师椅里打瞌睡,不由喊了声:“师傅,你回房睡吧。”
许飞云睁开眼,看清楚是自己徒儿后,骂了句:“你笨吗?王爷没有回来,我几个问题想问他,没有个解释怎么回房睡觉?”
伏燕被自己师傅骂的是一头雾水,怎么自己就笨了炼神。
十旗主孟浩明走进来时,听见他们两个对话,肺里难掩一声笑意,咳嗽了几声。
转头看到进来的人,伏燕嘴角挂起了贼笑:“听说王爷私底下问候你家事了?”
“家事?”孟浩明愣是没有听明白他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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