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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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吗?王妃说是有意给你做媒。”

听见是这个事,孟浩明像是没事人似的,走到板凳前,把一条腿放了上去,慢慢地整理脚上的绑带。

“喂?”伏燕一只手搭住他肩膀,不让他跑,“你是男人是不是?怎么听到这个像姑娘似的扭捏的?”

许飞云那个困意一下子都没了,睁大眼睛听他们两说话。

孟浩明眼角扫他们师徒二人,一样的八卦,一样的喜欢多管闲事。

“有什么好问的?我家里又没有老母。”孟浩明像是迫于无奈,甩了句话给他们。

“那也是。”伏燕一丝感慨。

像他师妹兰燕,也是个孤儿,所以才会小时候被江湖人收养了,最终拜到了北峰老怪门下。

孟浩明不是孤儿,家里父母虽然都不在,可是哥嫂在。不过哥嫂都不知道他现在都进了护国公府的军队,并且成了赫赫有名的将军。

“如果真要娶妻,王爷说,可以把亲人带到军营来,办个酒席。我说不用了,哥嫂都住在江淮,从中原腹地到北燕容易吗?”孟浩明说完这话,把擦的雪亮的匕首插进绑带里,一边插一只,眼睛睁的雪亮地说,“再说,现在不是谈这事的时候。”

“你说什么?”

“你问问公孙先生,现在是什么情况?”

公孙良生听见问题都指到自己这儿来了,不得已,歇了笔,转头对他们等人说:“该做好准备的做好准备,怕是有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因为皇帝不让王爷回北燕吗?”许飞云好像一直等的就是这个话,指头垫着眉角扬头等着个说法。

公孙良生叹气:“这不是显而易见的?”

“冬天耶。冬天都不让王爷回去安定军心?”许飞云是不可理解。按照以往,每逢冬季,护国公都是回自己领地的,皇帝也从来没有阻止过。不是相安无事过了这么多年了吗。

“那是没有疑心的时候。疑心一起,什么时候王爷回去,都会犯了圣上的心头大病。皇上起疑心,给人按任何罪名都是可以的。冬季是修生养性的季节,但是,也可以变成屯军准备起义的借口。”

一句话,让屋里的人忽然都哑口无言。

伏燕随之贴在孟浩明耳边说:“所以说,交什么朋友都好,千万不要交书生。”

孟浩明哑笑:“公孙先生倒不是个坏人。”

“不是坏人,但是,也足以让人整天提心吊胆的了。”

公孙良生向来不和他们这群兵议论,反正,这也不是他的主要工作。他的主要工作是侍候主公,当好主子的幕僚。

只要主子愿意听从他的规劝,他的建议,不要走错路,担负起天下的大责,他作为忠实的臣子尽到效忠,圆满人格。

不过,这群兵却貌似和他较劲上了,一个劲儿地追问他:“可是,皇上为什么突然对王爷起疑心了?”

公孙良生忍着没有用白眼来对付他们几个,慢条斯理耐心地解释道:“皇上对护国公府的疑心什么时候没有过?以前你们侍候的主子,怀圣公,最终劳累病逝,还不是因为皇上突然三道急令让怀圣公来回奔波?”

那些知道朱隶父亲的臣子,一瞬间全默了希声全文阅读。每个人,在想起朱怀圣伏在军营里案上拿着笔死的情景,都心痛犹如刀绞。

伏燕忍不住背过身去,忍住抽泣。许飞云对朱怀圣不熟悉,他是在朱隶继任以后,因为徒弟伏燕牵线,才和朱隶交好了。不过这样一说,貌似朱隶和自己父亲还不太一样。

是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伏燕都想。

自己虽然自小是跟着朱隶的人,但是,和朱隶一块在护国公府里长大,与朱怀圣接触的也很多。对朱怀圣的为人品性作风,一样都很了解。朱怀圣,似乎比朱隶更忠心耿耿于朝廷,工作上一丝不苟,鞠躬尽瘁,所以最后才会死在办公的文案上。

朱隶则不是。朝廷里很多百官,都认为朱隶心性未定,毕竟继承父业的时候,年纪尚幼,不过十六七。朱隶带兵打仗的勇气虽然有,有勇有谋,也打了不少胜仗。但大家都认为,这只不过是因为朱隶从小跟父亲在军营长大,深得军营里各个军中长辈的照料,功绩其实算不上朱隶的。

事实如此吗?

伏燕只知道,自己这个小主子,在父亲死后不过半年,开始招募幕僚,除了公孙良生以外,广招良臣贤将,充实军中幕帐。同时,让他带着上山牵线,与他师傅这样的江湖怪人结拜兄弟。像孟浩明这样的年轻将领,既文能武的,都是朱隶一手亲自提拔培养出来的。

因此,这些人虽然都说自己老粗,可是,并不是真正的老粗,字都是认得的,兵书常背的,不仅如此,朱隶让这些人,还要习读农书等管理政务的书籍。军中一改以前护国公带军全是豪放甚至可以说放纵犹如草匪的风格。

这些变化,皇帝能不知道?

或许皇帝一开始,只认为朱隶年纪小,根本不及前护国公半分,都是被军营里那些老人惯养的,只等一个时机来到,除之为快,把军权拿回到中央指日可待。可逐渐的,当朱隶年纪一年比一年大,日渐丰满的锋芒实在盖不住的时候,皇帝可以感受到的或许是前所未有的危机。

以前的护国公都没有能给到皇帝的危机,现在,一点一点的。

连试图在护国公府里造反的尤氏,可能真正回到北燕的时候会更吃惊吧。因为军营里的兵权,已经再也不在她老公留下来的那群人手里,而是全换了批人。

伏燕的心头突然猛打了个寒噤。

莫非,主子从一开始早料到会有这样一天。

公孙良生扫了扫他们三人表情。除了伏燕,另外两个人,却是都没有任何需要犹豫和思考的,因为他们从一开始跟的就是朱隶。所以朱隶从一开始谋划的是对的,哪怕是自己父亲留下来的人都不行,必须换。这个换,一换这么多年,像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多少年,都在所不惜。

忍一时,能得大势。

许飞云从椅子里跳了下来,说:“看来王爷真是要办大事的人了。草民也算是三生有幸,居然跟了一个绝代枭雄。”说罢,手里的玉箫,在徒儿发呆的脑壳上敲了一把,说:“我要回房去睡了,你帮我弄盆洗脚水。”

心中最终那一丝疑惑解了,可以去睡大觉了。

伏燕却觉得自己今晚上肯定是睡不着了。之前或许有所猜疑,可是,心里必然是存了一种顾虑,可能不是真的,毕竟之前这么多代的护国公,都没有一个敢这样做掌控美职篮最新章节。他主子这样做,不怕吗?

是男人都会怕,何况女人?

许飞云突然从自己徒弟那张忧心忡忡的脸,想到了李敏那张处惊不乱好像永远都不紧不慢的秀颜,于是一瞬间叹的这口大气,只说这个徒儿不成器,连女人都比不过。

不能说李敏不为自己老公的图谋大略所忧愁担心,可是,李敏更相信既来之则安之。她绝对不会像尤氏去阻止自己的儿子完成宏伟大业。况且,他们护国公府不动手,皇帝,恐怕迟早这把刀会先对着护国公府挥下的。

如今,皇帝的迟疑,不过是想着,先拿谁开刀比较好。

是拿护国公府?还是拿自己的儿子?

“大皇子下午来过护国公府,不知道王爷有没有听说?”既然决定了和老公回北燕,那不得不考虑更实际的问题了,李敏示意念夏把油灯里的灯芯挑的更亮一些,以便和他促膝长谈。

“本王略有所闻。据说是,王妃给大皇子上了一课。”

听见他这话,李敏笑了,两个唇角梨涡浮潜,笑言:“妾身哪有本事给大皇子上课?”

不管怎样,朱汶听了她的话,究竟有什么样的想法,她不是朱汶,肯定不知道。唯一能确定的是,要是这个大皇子回来以后,能因她一番话解除所有顾虑和皇帝一心一意做父子,那真的是不用混了。

皇子们的那些忧心顾虑,只要是自她穿来以后,看见每个皇子都面带忧愁都可以知道了。没有一个皇子相信自己的脑袋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个个都更相信,自己脑袋是掌握在皇帝手里的。然后,如果他们请求皇帝把他们的脑袋放回到他们自己手里,皇帝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更何况,像朱汶这种显然是被皇帝至高的权力从小给欺负过了的,受过严重伤害的,可以说,朱汶打那儿起,是谁都不会信任的了。

“妾身不过是奉命救人,接下来,是皇上父子俩之间的事儿,也远远轮不到妾身评头论足。”李敏说到这儿眼里露出一抹锋芒,“只可惜大皇子打错了算盘,总以为,妾身救了他,是奉了王爷的命令。其实不然。”

朱汶以为护国公府救他,是为了与他结盟,结果不是。

本来就不可能是。不过,她老公现在看起来,是有意救朱汶一命的,理由正是,给皇帝心头添点犹豫添点堵。皇帝不是对护国公犯疑心吗?那就让皇帝的心头更多几份疑心,不止针对他护国公。

李敏想到这儿,望了一眼身边的男人。

她这个养尊处优,心怀大略的男人,此时此刻化身成为了按摩师,在给她一双小腿按摩揉捏,一边好像按摩店里的小哥说着温柔迷人的话儿:“公孙说,有的女子的腿,到了夜里会抽搐儿,睡觉之前按一按,提早预防比较好。”

“公孙先生看起来很喜欢吓唬王爷。”李敏伸出去的手掌心,拍了下他那不规矩的手,“那么,公孙先生有没有吓唬过王爷说,如果行了房事之乐,这个后果更严重并且不是王爷能承担得起的?”

“有。”答应这话时,他的神情肃然,一丝不苟,抓起她手腕,手指头在她手腕上的脉搏上捏着。

李敏被他这个举动吓了一跳。一直帮人把脉的多,被人把脉的机会几乎没有。这会儿被他摸住脉,不知哪儿马上不对了。

果然,摸住她脉搏的朱隶,不会儿眸子里像是露出一丝惊异,对着她脸上的惊愕说:“王妃是以为本王不会给人把脉吗?”

“王爷何时学习的?”

“最少要学会怎么知道,人是死是活吧?”

李敏差点儿冲他那张故意调笑的俊脸上扫一巴掌位面冒险之旅最新章节。

人家学把脉是给人治病,他倒好,学的是怎么知道自己杀的人是死了没有。当然,他这说的是实话,打仗为避免中计,做军官的,学习一点医理是必须的。

正因为知道他这话说的在理,她胸口这口气闷了闷,知道他这是存心逗她。

“生气了?”他逼近她的脸,像是小心看着眯着发亮幽黑的眸子,“本王可以摸到王妃的心跳好快,孩子的心跳也快。”

“孩子的心跳?”她快无语了,他怎么摸到胎心的,现在这个阶段能摸到胎心吗,给他好好上一课先,“要摸胎心,不是这个时候,而且,也不是摸脉搏可以摸到的。”

只听她手把手教起他医学上的错误时,朱隶愣住了。他压根不是这个意思。但是,听她教的起劲,两眼发亮,精神焕发,荣光满面时,倒也心甘情愿乐意当她的学生。

他的王妃,真的像是个神仙呢,什么事情都知道的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说他,皇帝和其他人,会愿意放一个神仙随他回北燕吗?

忽然的几声敲门,把朱隶的神拉了回来,也让他皱起了浓眉。

“谁?”他一声低喝。

门外的管家额头挂着大汗,显出是无可奈何才来敲这个门的语气说:“尚书府的李大人来访,说是一定要见到大少奶奶和大少爷。”

她父亲来了。

不来才奇怪了。李大同自己最大的靠山,在宫里的大女儿都出了事,原因竟是出在自己二女儿告状。李大同怎么可能第一时间不跑来她这儿找她算账。

看到丈夫的脸色一沉,李敏伸手拍了下老公手臂:放轻松。

对于这个岳丈,朱隶从来没有一点好印象。主要是了解李大同这个人越多,只会是对李大同这个人越失望。李大同如果是个彻底的坏人倒也算了,李大同不是,李大同是个懦夫,是个蠢货。

岳丈上门,如果拒之门外,会影响声誉,只好先请了李大同到大堂里一坐,看看李大同究竟想干什么。

李大同终于获得同意被允许踏进护国公府里,夜里黑漆漆的,都看不清,他一路跟着管家小步埋头走路,走到大堂里坐下之后,低着脑袋,哪儿都不敢看。

等听到了脚步声出现在走廊里,李大同抬起头,看见了身穿黑袍的护国公,一个骨碌,从椅子里跳起来,接着在地上跪了下来,喊:“臣叩见护国公。”

“李大人快起,本王承受不起这个。”朱隶一声喝止他冲过来要抱住他大腿哭诉的举动。

李大同拂了膝盖起来,习惯性地望了眼朱隶身后,不见李敏,就此小声问了句:“王爷,我家敏儿不在吗?”

“内子身子抱恙,本王不敢让她出来见客。”

病了?不是刚到皇宫里告状告到自己大姐都被发到了冷宫去。据说,自己大舅王太医的官帽子可能也是不保。李大同这个战战兢兢的,说是来找二女儿算账,不如说是来抱二女儿这棵大树的。

朱隶让人给他上了杯茶。

李大同双手捧着茶盅的手一直哆嗦个不停。突然想到,要是自己女婿知道上回他对他女儿做出来的事,回头找他算账怎么办神级天赋。不过那事儿真的是不能怨他,要不是因为李华在宫里放出消息,并且承诺说,这是哪位大人说的话。

想到这里,他心头突然一个戈登,上次他骗住了李敏,只说是李华说的,李敏不知道是不是全部都相信了。

“你来本王府里,有其他人知道吗?”

朱隶突然开的这句声音,让李大同宛如被刮了一阵寒风一样打个哆嗦之后抬起了头,手里的茶水为此泼了一半出去。

李大同慌慌张张地站起来,吞了口口水说:“我自己一个人来的,没人知道,不敢告诉其他人。上次,敏儿和我约好了。如果我再听信其他人胡言乱语,不会管我了,我不敢。”

朱隶只扫了他一眼他脸上那丝小兔子一样慌张的神情,手上的茶盅忽然放到了桌面上,道:“送客。”

李大同大吃一惊,见他起身要走,叫着天啊地啊,终于是忍不住哇哇大哭再次两个膝盖落地跪下来说:“王爷!你不能见死不救,华儿她终究是敏儿的大姐,她大姐再有什么错都好,她大姐毕竟是一家人。”

“哪来的一家人?”朱隶冷冷的一声。

李大同感觉是一颗巨大的冰雹砸到自己头顶上,那口气吸回来后,忽然眼泪也不流了,哭也不哭了,沉着脸说:“王爷莫非是听信了敏儿说的那些胡话?”

“本王倒是不知道自己内子说的什么胡话。”

“敏儿是不是说了她不是我亲生的,她是不是这样说了,可是,王爷,她哪儿来的证据可以说她不是我亲生的女儿?”

真是可怕至极的一只蠢货,出尔反尔,家常便饭,为了利益,到最终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李敏当时听了他说的那些话时,不是没有想过他这话究竟是真是假的,毕竟,什么事情都好,要讲究证据。尤其李家人都是这种疯狗,难保疯狗一急起来,狗急跳墙,拿这事儿来说。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穿越不可思议。李敏穿来的那会儿,因为自己是大夫,医学家,科学家,对于穿越这事儿,除了不可置信以外,同时是开始理智分析,想过以各种科学的方式来推论穿越的可能性。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地方是,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玩穿越的?答案八成不是的。按照科学理论,像是人的血液流入另一个血液里,必然是需要可以契合的因素存在。所以,她可以推论出,她的血型,身体内的一些要素东西,肯定与这位尚书府的二小姐是一致的。比如,她在现代的名字,与尚书府二小姐的名字,本身就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

现在,她有时候照着镜子,都会发现,自己这张尚书府二小姐的脸蛋儿,是与现代的李敏越来越像。身高,比例,随之尚书府二小姐年岁上的增长,变的越来越接近现代的李敏。乃至她可以产生一个推断,莫非自己压根不是魂穿,而是身穿?

正因为如此,她可以大胆地推断尚书府二小姐的血型正是自己在现代的身体,为o型血。结果,没有错。要知道,她之前拿自己的血来验证世子的血型时,在药厂,是用了很多人的血来验证过自己的血是否为o型血。

刚好上次,李大同不是在她面前装蒜,摔了一跤吗,头破血流,那会儿,她提取了李大同的血,回到护国公府里,拿a、b型血血型的人验过了,是ab型血。李大同既然是ab型血,生出来的孩子,还要看孩子的母亲是什么血型。这肯定是李大同想不到的,这个几分之一的机会会被他碰上,如果徐晴是a型血b型血o型血,都有可能生出她李敏是o型血的孩子,可是,偏偏徐晴是ab型血。

为什么徐晴是ab型血?徐晴不是死了吗?怎么知道徐晴是ab型血?

那要说到徐三舅刚开始看她李敏做这个血型实验时,向李敏问了很多问题,李敏觉得徐三舅问的仔细好像另有缘故,才知道原来古人不仅仅是对血型的认识只停留在滴血认亲方面,其实徐家当年曾经有过冒险用输血的方式救自己家里人的经过雾散长安全文阅读。

“因为,以前的徐家老祖母,养过一条狗,有一次那狗不小心伤了腿,失了很多血,快死了,老祖母无可奈何的时候,想到了用这只狗的狗仔的血,给这条狗放血。”徐三舅说起故事的时候,用放血,而不是输血,说明徐家人其实对人体血液循环系统并不懂,但是,那个被誉为徐家药母的祖母确实是个医学奇才,从狗的认知上,提高到人,认为血是在管子里流通的,所以,可以把一个对象的血放到另一个对象的血。

从那次以后,徐家开始尝试过,给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输血,有的死有的没死,当然,徐家人并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对象输血后会死有些却没有死的缘故。但是,有一次,家里的大舅,即徐有贞的父亲也是意外受伤大出血,需要输血。

徐家人全家人都出来送血。徐家人聪明在,经过这么多实验以后,知道一样东西,要给人输血前,最好把两者的血放在一起先试一下。只有融合了没有出现结块,才可以用。

徐三舅对这件事记得很清楚,一一和李敏说来,李敏经过推断,知道了徐爷爷是a型血,徐大舅是b型血,徐有贞是o型血,徐三舅是ab型血,徐晴和徐三舅一样,是ab型血。

试问一对ab型血的父母,怎么可能生出一个o型血的孩子?

“你确实不是我亲生父亲。”李敏从走廊里被念夏搀扶着,走进了大堂。

李大同眯紧了双眼,露出些狼一样凶狠的眼神看着她:“你怎么知道不是?上次要不是你这个不孝的女儿,设我下套,逼迫我,威胁我,为父何必撒谎欺骗你你不是我亲生女儿?”</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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