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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身人面像是我们最大胆的远征。我们在沙漠里安营扎寨,白天躲在金字塔投下的阴影中睡觉。晚上,当着漫天星光,我把他摁在沙地里,鸡巴插进他的屁眼,狠狠的干他,干得他不能自已,放声浪叫,声音响彻云霄,像匹发情的母狼。他高潮迭起,尿都射出来了,我还硬着。

自那以后,他看我的目光总是柔情缱绻。

其实,他想错了,我不是他心目中的不倒金刚。我的持久只是表面,真相是,必须要有人从后面玩我,我才能获得最大的快感。可是,偏偏我的屌生得伟岸,让人见之腿软,腿一软,屁股就翘了起来。我自尊心强,不屑于主动求欢,因此只有按捺下内心的渴望,等到夜深人静时,自己用假阳具解决。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股欲火愈演愈烈,我做梦都想有位英俊潇洒的绅士,用他强壮有力的胳膊把我放倒,控制我,羞辱我,征服我。

哎,那位绅士什么时候才能走出梦中呢?

我在埃及待了三个月。促使我离开的,不是厌倦,而是胃病。怎么说,性功能和身体素质有时并不旗鼓相当。我只个缺乏锻炼的公子哥。开罗的炎热让我深恶痛绝,食物也不尽人意。特别是,我还害了相思病。

我想念上流社会,想念优雅的风范,得体的谈吐,睿智的头脑。这个粗俗不堪的染缸并不适合我。

我走的时候詹姆斯爵士特别不舍,手放在我的裤裆上,边摸边抽泣,泪水沾湿山羊胡子。我爱他狩猎的样子。那时的他手举步枪,屏息凝神伏在草丛中,眼神锐利得像钉尖的闪光。可现在,老天爷,这个哭哭啼啼的怨妇究竟是何许人也?

我心烦意乱,毫无留恋的离开,只觉得解脱。

第2章

船到伦敦的时候我彻底病倒了,不行了,吃什么吐什么,面黄肌瘦。我意识到不能拖着病体去见母亲,怕把她吓坏。她总是过度紧张我的健康。还好离开埃及时,我留了个心眼,并没有通知家里。所以,我转而搭上一艘前往爱丁堡的商船。在此之前,我从未造访过苏格兰,希望不会有人认出我来。

在船上,我结识了一位银行家。他向我推荐了不少景点。山川、高地、苔原、教堂……真奇怪我以前怎么没想到这个近在咫尺的好去处呢?

我在石头城里只待了两天就匆匆离开了。都怪我,聊天时不小心透露了自己的真实姓氏。后来银行家看我的目光就多了一抹考量的色彩。我猜他一定与家族印刷厂有业务往来。

我不告而别,租了辆大篷车,找了个本地车夫当导游就上路了。

我的向导叫戈登,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既不英俊,身材也差,挺着大肚囊,稀疏的头发从帽檐漏下来,盖住了眼睛,坐在那像块吸满了油脂的抹布,毫无吸引力可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请这样一个人,可能是他的帽子实在太破了,让人心生同情。很快,我发现他还不如布莱克的《苏格兰美景指南》靠谱——猜这本书出自哪家印刷厂。戈登的凯尔特口音比腌鱼的臭味还重,尤其当他喝醉了,而公正的说,他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醉着。我不敢再让他驾车。于是,我俩交换身份,他变成了在大篷车里醉生梦死的公子哥,我成了车夫。

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有解雇他,一路上我们相处和谐,甚至连争吵都没有,主要因为我根本听不懂他在叽里咕噜些什么。旅途中,我的生活规律起来,早上跟着日升起床赶路,晚上随着日落扎营休息。我准备的威士忌全进了戈登的胃里。清淡的饮食加上锻炼,我的身体逐渐恢复了。

进入高地之后,风景才真正的壮美起来。时值秋季,天高云阔,在五彩缤纷的植物的妆点之下,连绵的峰峦看上去像是一簇簇巨大的燃烧的火炬。白云、蓝天、火红的山峦……所有一切倒映在水中,又是一个浪漫而虚幻的世界。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因此我清楚的记得我是怎么来到潭泽庄园的。现在偶尔回想起来,一切仍然那么不可思议。偌大的世界,偏偏让我走进了艾莱斯泰尔伯爵的领地。难道不叫人怀疑,是命运冥冥中注定吗?

一天下午,篷车沿山脚下的道路缓慢行驶。一大片灰蓝色的云层忽如其来,遮住了天空。

老酒鬼——比起名字,我更习惯这样称呼我的向导,抬起头打了个酒嗝,“要下雨了……”他嘟哝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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